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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成就专栏

 

“十一五”时期广东环境保护事业取得积极进展


  内容摘要:本文着重从环保法规体系建设,污染治理投资,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污染防治成效,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反映“十一五”时期广东环境保护事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
  
  
  关键词:环境保护  分析


  “十一五”时期,广东进一步完善环保法规体系,不断扩大污染治理投资规模,完成了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任务,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加强,环境保护事业取得积极进展。
  一、环保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污染治理投资规模扩大
  (一)环保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十一五”时期,广东先后制(修)订了《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法规,出台了《广东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规定》等政府规章,为加强环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大幅增加。
  截止到2010年末,全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1416.2亿元,比2005年增长7.26倍。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GDP的比例,由2005年的0.77%提高到2010年的3.08%。为确保广州亚运会期间的环境质量,广东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结构出现相应调整,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额大幅增加。在同期投资总额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由2005年的81.68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262.7亿元,增加了1181亿元;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由37.04亿元调减为31.06亿元,减少16.1%;“三同时”项目环保投资由52.8亿元增加到122.44亿元,增长1.32倍。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控制,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污染减排任务超额完成。
  “十一五”时期,全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截至2010年,全省已关闭小火电超过1135万千瓦,淘汰落后水泥产能5184万吨,淘汰落后钢铁产能1000万吨以上。2010年新建成污水处理项目50个,新增日处理能力277.9万吨。全省12.5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全部安装了脱硫设施,脱硫机组装机容量达到3151万千瓦,是2005年420万千瓦的7.5倍。“十一五”时期,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分别减排19.9万吨和24.34万吨。2010年,全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2009年下降5.81%和1.86%,比2005年下降18.88%和18.81%,超额25%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
  (二)工业三废治理效率进一步提高。
  到2009年底,全省共有废水治理设施9826套,比2005年多3855套;有废气治理设施13011套,多5139套,其中脱硫设施1960套,多1307套。全省工业二氧化硫去除量187.4万吨,比2005年增长6.33倍;工业烟尘去除量988.3万吨,增长36.0%。2010年,全省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3.1%,比2005年提高9.2个百分点;2009年,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去除量达74.9万吨,增加78.3%;工业废水中氨氮去除量4.9万吨,增加6.78倍;2010年,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83.29万吨,排放达标率为84.2%;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为91.1%,提高1.6个百分点;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为70.1%,下降20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0.2%,提高13.5个百分点;“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达62.42亿元,增长70.7%。(见表1)

表1  工业“三废”治理效率

指标

计量单位

2005

2010

20102005年增减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83.9

93.1

  9.2

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

%

84.2

99.0

 14.8

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

%

91.1

89.5

 -1.6

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

%

90.2

70.1

-20.1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76.7

90.2

 13.5

“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

亿元

36.56

62.43

 25.9

  (三)水质及海域环境质量有不同程度好转。
  随着保护力度加大,至2010年底,全省省级水质监控断面中,I-II类水质的断面比例41.1%,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Ⅲ类水质的断面比例29.9%,Ⅳ类水质的断面比例13.7%,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6.0%,超过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9.4%。近岸海域达到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比例23.1%,比上年上升11.6个百分点;达到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比例50.0%;达到三类海水水质标准比例15.4%;达到劣四类海水水质标准比例11.5%。严重污染海域面积4153平方公里,减少6.6%。2010年,全省21个地级以上城市的77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达标率为97.1%,饮用水源完全达标城市有20个,水质达标率为89.6%。(见图1)

图1  2010年省级水质监控断面中的各类水质比例

  
  (四)城市空气质量稳中趋好。
  2010年,全省城市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0.022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较上年下降4.4%;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0.027毫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0.054毫克/立方米,较上年上升0.6%,仍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见图2)

图2  城市空气质量情况

  (五)城市环境治理能力继续增强。
  截至2010年9月底,全省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共建成污水处理设施289座,配套管网4036.3公里,日处理能力1632.6万吨,为2005年634万吨的2.6倍。2009年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1961万吨,比2005年增长13.8%;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2005年的50.6%提高到2010年的72.1%,增加21.5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33.5%升高到41.3%,提高7.8个百分点。
  三、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加强
  (一)生态保护得到加强。
  “十一五”时期,广东的生态用水由2005年的4.89亿立方米增加到2010年的8.55亿立方米,增长74.8%,远高于全省用水总量增长2.2%的水平。水土流失治理稳步实施,治理面积增加,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扎实开展,重点流域生态保护稳步推进。截止到2009年底,全省累计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137万公顷,比2005年增加了8万公顷。自然保护区数量继续增加。截止到2010年底,全省自然保护区数量达到368个,比2005年增加74个,自然保护区数量全国第一;自然保护区面积为182万公顷,约占全省土地面积的10.1%。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1个,比2005年增加2个。
  (二)造林步伐继续加快,森林面积保持增长。
  第七次全省森林资源清查(2004—2008年)资料显示,广东森林面积达到874万公顷,比第六次全省森林资源清查(1999—2003年)增长5.7%,森林面积保持在全国第9位;森林覆盖率为49.4%,增加3个百分点,比全国高出近30个百分点。全省活立木蓄积量由2005年的29703万立方米增加到2010年的43935万立方米,增长47.9%;森林蓄积量由28366万立方米增加到43190万立方米,增长52.3%。当年造林面积由2005年的18337公顷增加到2010年的95144公顷,增长4.1倍,其中:人工造林由18337公顷增加到91952公顷,增长4.01倍,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由1544公顷增加到3192公顷,增长1.07倍。至2010年底,全省完成造林作业面积282万亩,中幼林抚育372.43万亩,封山育林45.34万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增加到5815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35.3%。
  “十一五”时期,广东环境保护事业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依然较大。在经济总量保持较快增长的同时,节能减排的压力日益增加,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土壤污染、危险废物、化学品污染问题,以及农村环境问题、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环境问题也不容忽视。“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目标任重道远。为此,“十二五”时期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生态保护,保持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供稿单位:社会和科技统计处
                                                                撰    稿:马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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