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核算

 

按生产法与支出法核算的国内生产总值数据不完全一致?

  生产法国内生产总值(GDP)与支出法GDP是从不同角度对同一经济总体同一时期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测定。生产法GDP从常住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创造新增价值的角度,衡量生产活动最终成果,即从生产过程中创造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中间投入的货物和服务价值,得到增加值。支出法 GDP从货物和服务最终使用的角度,衡量所有常住单位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等于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和净出口三部分之和。

  从理论上讲,由于同一经济总体的最终产品供给总量与使用总量是相等的,所以两者的核算结果应当一致。但实际上,由于资料来源和核算方法不同,计算结果通常会有差异。生产法GDP是根据国民经济各行业的企业、非企业单位、个体经营户的财务统计资料和其他相关统计资料,以总产出扣除中间投入后形成的增加值核算的。支出法 GDP是根据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政府经常性经费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企业存货变动、进出口贸易及国际收支等统计和会计资料核算的。生产法 GDP和支出法GDP之间的差异在一定的数值范围内是可以接受的,符合国际惯例。多数国家生产法GDP和支出法GDP数据差异在1%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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