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核算

 

国内生产总值与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主要区别?

  国内生产总值由国家统计局按照《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进行核算。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由国家统计局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各省(区、市)统计局共同参与,按照统一的核算方法,遵循真实准确,规范统一和公开透明的原则,统一核算各地区生产总值。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后,总体上地区生产总值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核算方法基本一致,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和国内生产总值在总量、速度和结构上能够基本衔接。但由于核算制度要求和基础资料原因,也存在一些口径和方法上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驻外使领馆,部分不宜划分地区的保密单位和总部经济、军队武警等活动仅核算在全国,未核算到地区,因此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不会与国内生产总值完全相等,前者会略小于后者。从国际上看,实行统一核算体制的国家,也是将一些经济活动仅核算在全国,不分至地区,从而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略小于国内生产总值,以美国为例,其 2018 年各州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比国内生产总值小1168亿美元,两者差率为 0.6%。

  二是一些行业没有分地区基础资料,无法直接核算相应行业的分地区增加值,只能在全国该行业核算数据的基础上,利用相关指标分劈国家数得到分地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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