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核算

 

自然资源资产和负债的概念是什么?

  自然资源资产是指那些人类能够控制和管理且能够给人类带来经济、文化和生态利益的自然资源,不包括人类暂时无法控制和管理的诸如空气、阳光之类的自然资源。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制定的《2012环境经济核算体系一中心框架》将自然资源定义为所有天然生物资源(包括林木和水生资源)、矿产资源和能源、土壤资源和水资源。该中心框架中没有提及自然资源资产概念,使用环境资产概念,后者指地球上自然出现的、并共同构成了为人类提供惠益的生物物理环境的生命和非生命因素,包括土地、土壤、水、林木、水生资源、矿产资源和能源。
    《2012年环境经济核算体系——中心框架》没有提及自 然资源负债概念。国内学术界也对如何界定自然资源负债争议较大,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自然资源负债就是自然资源管理成本;第二种观点认为自然资源负债就是自然资源消耗成本及其造成的环境退化成本;第三种观点认为自然资源负债是指自然资源过度利用的部分;第四种观点认为自然资源负债应包括自然资源过度利用成本、自然资源使用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损害成本、自然资源被消耗后造成的生态系统服务损失成本;第五种观点认为自然资源负债应为自然资源现状与其指定状态之间差距所形成的现时义务。目前,在我国自然资源资产负侦表编制工作中暂不涉及自然资源负债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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