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核算

 

非营利性服务业的核算方法?

  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学校等属于非营利性服务业,这类机构提供的行政管理、科学研究、教育等服务,一般是免费或以没有显著经济意义的价格提供的。也就是说,其生产活动主要是非市场性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这类机构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和其他赞助,或许有部分营业收入,但无法弥补自身经营活动成本。仅用营业收入核算总产出是不全面的,无法准确反映这类机构生产活动的价值。因此,这类服务活动的总产出不能直接以营业收入(或仅以营业收入)来核算。根据 SNA 的推荐,一般采用成本法核算,即根据这类机构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业务活动成本来估计总产出,再以此为基础核算增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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