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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统计暨普查局组织及架构

一、性質及職責

統計暨普查局(葡文縮寫為DSEC)是指導、協調、綜合、執行及監察本地區統計活動之行政當局機關。

統計暨普查局享有技術自主,其職責為:

  編製人口、社會、經濟及環境方面之統計;
  將統計資料進行綜合分析及研究;
  根據統計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及建議,同時參考澳門金融管理局編製的貨幣、 金融及匯兌方面的統計資料,執行澳門資料統計體系內一切活動的指導及協調工作;
  監督對有關統計活動規則之遵守,並科處相應處罰。


二、組織結構

統計暨普查局由一位局長領導,兩位副局長協助。為履行其職責,設有下列組織附屬單位:

統計協調暨綜合廳 (葡文縮寫為DCIE);

工業、建築暨對外貿易統計廳 (葡文縮寫為DEICCE);

服務業暨價格統計廳 (葡文縮寫為DESP);

人口、社會暨就業統計廳 (葡文縮寫為DEDSE);

資料暨資訊系統廳 (葡文縮寫為DSII);

推廣暨資料發表處 (葡文縮寫為DPDI);

行政暨財政處 (葡文縮寫為DAF)。




三、官方統計資料的編制

作為統計資料的編製機關,統計暨普查局根據下列基本資料展開其編製工作:

統計概念檔案(FCE);

統計單位總檔案(FGUE)

經濟單位檔案(FAE) - 包括企業、場所及機構的資料;

樓宇檔案(FUE) - 包括樓宇、居住單位及住戶的資料;

澳門職業分類(COPM);

澳門行業分類(CAM);

物品及服務分類(CBS);

澳門對外貿易貨物分類協調制度(NCEM/SH)。


本局透過普查、調查及行政資料,編製一系列廣泛的統計數據;這些資料在政府制訂政策的過程時是不可或缺的;而對其他各層面的資料使用者在作出選擇和決策時亦有重要的參考作用。

在定期性的調查中,最值得一提是每十年一次的人口及住屋普查和中期人口統計,五年一次的住戶收支調查,以及每年一次的建築調查、工業調查、飲食業調查、酒店業調查和批發及零售業調查。這些調查所收集的資料都是非常重要的,能反映本澳各社會及經濟狀況的演變。

除此之外,本局還按月度和季度收集與本地區經濟活動有關的資料,範圍非常廣泛,包括對外貿易、旅遊、銷售、價格、就業及建築等。關於人口及社會方面的資料,大部份都是透過行政記錄獲得。範圍包括人口、教育、醫療衛生、環境、司法及罪案等。本局還編製了一系列的統計指標,方便使用者查閱。

至於本地生產總值,本局是綜合了經濟、社會及公共財政方面的資料,並進行整體分析後作出估算,是反映本地區經濟狀況的重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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