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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消息

 

韩国统计工作一瞥

 

    编者按 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同韩国统计厅的年度交流计划,由杜卫群、朱新武、雷平静、陈培成4位同志组成的第12次中国统计代表团于2006年6月26日至7月1日访问了韩国统计厅。这次代表团考察的重点内容包括4个方面,即韩国统计的评估和改革、服务业统计、统计宣传工作、统计预算的编制和使用。韩国统计厅次长和5个下属局局长会见了代表团,对中韩双方的统计交流给予高度评价。
    随着韩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以及外部环境的变化,近年来,韩国统计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并在一些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在此,将第12次中国统计代表团访韩报告的有关内容进行摘登,以飨读者。
    一、 韩国的统计改革抓得很紧
    韩国统计是分散型的统计体系。除了韩国统计厅以外,中央政府的各个部委均设有统计机构,在全国各地设立12个地方厅和35个事务所。韩国统计厅下设5局1院,分别是政策弘报管理室(负责综合管理、计划、预算、公共关系等)、统计政策局(负责统计政策、统计协调、质量管理等)、经济统计局、社会统计局、统计信息局(负责统计信息化建设、运作和管理)和统计研究院(负责人员培训)。韩国统计厅本部有工作人员468名,地方厅和事务所共有工作人员1233名。
    韩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对统计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一,统计用户在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都对统计数据提出了新的需求。韩国统计用户对当前统计数据的满足程度较低,2004年开展的统计满意度调查显示,统计满意度只有64.8%。第二,统计外部环境恶化。韩国统计厅开展的家计调查的不回答率上升,由1997年0.3%上升到2005年的1.5%。第三,社会各界对于分区域统计数据的需求增加,但韩国统计还不能满足这方面的需求。
    针对现阶段出现的问题和需求,从2005年4月到11月,韩国统计厅在其内部设立“第四次浪潮小组”,同日本能率协会一道,采用国际上通行的SWOT分析矩阵(S:Strengths 强势,W:Weaknesses 弱势,O:Opportunities 机遇,T:Threats 挑战。世行报告也使用这一方法对中国的统计体系开展分析评估),负责对韩国统计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改革战略,提出职能和机构调整的总体计划,设计改革的路线图。
    韩国统计的外部环境的变化。首先,经济全球化进一步发展,国家之间的竞争进一步深化,具体表现在OECD、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机构正努力推动国家之间统计的比较,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使韩国的经济进一步开放。这就要求统计厅提供相适应的统计数据。第二,产业结构多元化的进程在韩国进一步加快,需要韩国统计的内容作出相应的调整。第三,韩国地方自治进一步活跃,对分地区的统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四,人口的低出生率和高龄化、城市公寓式住宅的拓展、妇女参与工作、社会福利的提高等变化,要求韩国统计不仅要涵盖或细化这些新的领域,而且要对调查技术和调查手段进行调整。
    韩国统计的内部环境的现状。首先是统计厅统计力量不足。韩国有4800多万人口,而统计厅本部只有468名工作人员,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第二是统计厅因应新的统计需求的开发能力不足,如2003年没有出台新的统计项目,2004年只出台一个新的统计项目。第三是统计厅对中央政府其他部门统计调查的质量不能实行有效的管理。第四是统计厅应对统计环境的研究能力不足。如开发组只有9名工作人员,难以组织起对于新产业、环境、福利等领域统计的有效的开发和研究工作。第五是统计运营成本太高,统计刊物等一些非核心的工作效率低下。
    统计发展战略的形成。韩国统计厅将以上分析内容进行归纳,并将其应用在SWOT矩阵,最终导出在未来一段时期需要实施的8项重点战略。
    统计职能和机构调整规划。在职能调整方面,根据新的统计战略,韩国统计厅将强化部分功能,如统计厅将加强对于中央政府其他部门开展的统计调查的评价和控制,扩大对服务业统计、劳工统计、福利统计等新领域统计的开发能力,改善调查员制度。韩国统计厅也将缩减一些职能,如将环境统计移交到环境部执行。还有一些职能可以委托民间机构去执行,如统计刊物的发行、统计日纪念活动等。在机构调整方面,韩国统计厅确定新设质量管理课、服务业统计局、劳工统计课、统计开发院,取消厅内负责环境统计的单位,收缩资料管理课并委托民间机构执行,加强地方厅和事务所建设。
    统计改革路线图。为了落实统计改革,韩国统计厅新制订的统计发展战略划分为短期战略(2005-2006年实施)和中期战略(2007年以后实施),将每一个战略进一步细化为具体措施和活动,确定完成的时间和预期的结果。这些措施和活动还进一步分解到统计厅内的每一个单位和每一位工作人员,并且由第四次浪潮小组对于执行情况和结果进行定期评估。
    二、服务业统计已形成常规制度
    韩国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由韩国统计厅负责,其服务业统计资料从两个渠道取得,一是由统计厅直接对基层单位(establishments)进行调查,包括服务业普查、年度调查和月度调查;二是由统计厅从政府其他部门收集部分服务业的综合数据,其中主要是统计厅年度和月度发表调查中未包括的行业。
    (一)服务业普查
    韩国第一次服务业普查于1968年举行,之后每五年举行一次。最近一次普查于2001年举行,调查时点为2001年12月31日,调查时期为20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调查的时间为2002年4月8日至4月21日。
    2001年服务业普查的范围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通信业,金融和保险业,房地产和租赁业,商务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业,娱乐、文化和体育,其他社会团体、修理和个人服务业等10个门类。
    2001年服务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名称、单位地址、法定机构类型、单位类型(总部或分支机构或单个企业)、单位成立年份、经营范围、从业人数、资本金、年营业收入和支出、上交增值税、单位建筑面积、信息技术基础设置及使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研发费用、房间或摊位数。
    2001年服务业普查方法采用访谈的形式直接从被调查单位收集普查表,普查数据在2003年6月公布,出版物为《批发、零售贸易和服务业普查报告》。
    (二)服务业年度调查
    1.交通运输业年度调查
    该项调查始于1976年,调查时点为每年的12月31日,调查时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调查的时间为年后的4月20日至5月19日。调查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业的基层单位,样本量为7800个基层单位。
    交通运输业年度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基层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法人机构类型、单位成立年份,经营活动种类、资本金、设备拥有量、增加值、从业人数及报酬、营业收入、支出额、年末固定资产。
    交通运输业年度调查表的收集方法采用直接访谈的形式。其调查数据在年后9月份发表,出版物为《交通运输业调查报告》。
    2.批发和零售贸易业年度调查
    该项调查始于1988年,调查时点为每年的12月31日,调查时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调查的时间为年后的5月17日至6月16日。调查单位包括批发、零售的基层单位和饭店、餐馆等,样本量约为29000个左右基层单位。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年度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基层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法人机构类型、经营活动种类、营业期、定期假日、经营场所面积、从业人数及报酬、支出额、年营业收入。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年度调查表的收集方法采用直接访谈的形式。其调查数据在年后12月份发表,出版物为《批发和零售贸易业调查报告》。
    3.服务业年度调查
    该项调查始于1988年,调查时点为每年的12月31日,调查时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调查的时间为年后的5月17日至6月16日。调查范围包括:房地产和租赁业、商务服务业,卫生和社会保障业,娱乐、文化和体育,其他社会团体、修理和个人服务业等,样本量约为22000个左右基层单位。
    服务业年度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基层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法人机构类型、经营活动种类、营业期、定期假日、经营场所面积、从业人数及报酬、支出额、年营业收入。
    服务业年度调查表的收集方法采用直接访谈的形式。其调查数据在年后12月份发表,出版物为《服务业调查报告》。
    (三)服务业月度调查
    1.批发和零售贸易业月度调查
    该项调查始于1980年,调查时期为全月,进行调查的时间为月后的1日至17日。调查单位包括批发、零售的基层单位,样本量约为5500个左右基层单位。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月度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基层单位的名称和地址、经营活动种类、营业期、经营场所面积、月营业收入、库存、主要商品交易量。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月度调查表的收集方法采用直接访谈的形式。其调查数据在两个月后发表,出版物为《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销售指数月度报告》。
    2.服务业月度调查
    该项调查始于1999年,调查时期为全月,进行调查的时间为月后的1日至20日。调查范围包括:饭店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业,通信业,金融和保险业,房地产和租赁业,商务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业,娱乐、文化和体育,其他社会团体、修理和个人服务业等,样本量约为5000个左右基层单位。
    服务业月度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基层单位的名称和地址、从业人数、月营业收入以及月度营业额变动的原因等。另外,不同行业还要增加一些特殊的指标,如饭店和餐饮业增加房间数和座位数,交通运输业增加旅客数和运输量,通信业增加订户数,房地产和租赁业增加可供出租面积和已出租面积,教育增加注册数,娱乐、文化和体育增加观众数,其他社会团体、修理和个人服务业增加污水处理量和废弃物处理量。服务业月度调查表的收集方法采用直接访谈的形式。其调查数据在两个月后发表,出版物为《服务业活动指数月度报告》。
    (四)服务业活动指数
    1998年,韩国统计厅开始研究编制服务业活动指数(SAI),2000年开始试算服务业活动指数。
    韩国的SAI是以服务业增加值为权数计算服务业产出量在过去一段时期变化的指数,即服务业发展速度。其主要作用:一是为国家制订宏观经济政策提供依据,二是为企业制订经营计划提供依据,三是用于分析研究服务业动态变化,四是用于GDP的推算。
    韩国统计厅计算SAI的基期年为2000年,每5年调整一次基期年。调整的内容主要是各个行业的权数和样本替换等。
    SAI的行业分类包括服务业中的11个大类,即: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业,通信业,金融和保险业,房地产和租赁业,商务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业,娱乐、文化和体育,其他社会团体、修理和个人服务业。计算SAI的动态资料来源于服务业月度调查提供的数据,如营业额、营业收益、支出额等;计算SAI的权数资料来源于服务业普查中的增加值资料。
    (五)其他部门的服务业资料来源
    韩国统计厅负责全社会服务业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其中,五年一次的普查中除交通运输业外,基本上包括了其他所有服务业,但年度调查和月度调查只包括服务业中的部分行业,未包括的行业则从有关部门收集,如金融业的数据从韩国银行取得,保险业的数据从金融监督院取得,证券业的数据从证券交易所取得,医疗卫生的数据从健康保险审查评价院取得,教育的数据从教育厅和财政经济部的决算资料取得,影视业的数据从影视振兴委员会取得。
    三、 统计宣传工作很有特点
    韩国统计厅比较重视统计宣传,设有专门机构从事此项工作。
    韩国统计宣传的目的是拉近统计与社会公众的距离,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的认知度、参与度和配合度。这在目前韩国统计工作难度越来越大,用户对统计工作的满意度比较低,社会对统计持怀疑、不配合甚至存有敌意的情绪有加重倾向的情况下,无疑是抓到了点子上。
    韩国的统计厅认为,统计宣传的重要意义体现在两个主要的方面,一是要通过宣传使公众准确地了解统计厅的各项政策的真实意图和主要内容,尽最大努力使他们同意和支持这些政策的实施,并确保在政策的形成和实施过程中的科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二是要通过宣传,让被调查对象知道统计能确保对个人隐私进行保密,从而不断改善被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配合程度。
    韩国统计宣传工作试图从以下四个方面实现其目标。一是向公众提供统计知识,以提高公众对统计的认识;二是通过宣传让公众确信统计能给他们带来实质性的利益,引导他们真心诚意地支持统计工作,打破部分公众对统计漠不关心的态度;三是把统计工作的过程公开,让公众亲身感受统计是什么,克服部分公众对统计不信赖的心理,让他们放弃统计数据不可信的想法;四是通过宣传消除公众对统计持敌意的态度,特别强调统计对个人隐私的保护,让他们放心地参与统计调查。
    从内容来看,韩国统计宣传包括对韩国统计厅整体形象的宣传和对具体统计调查的宣传两种。对统计厅整体形象的宣传,主要是通过征求社会公众对统计部门的意见,对统计厅发展战略的宣传以及对统计厅重大开发项目的宣传,以便达到保持统计厅和社会公众良好关系的目的。同时,统计厅用出版刊物、举办新闻发布会和召开学术研讨会的办法,让新闻媒体、政府部门、一般国民、国会以及统计系统的官员肯定统计厅的形象,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统计调查的宣传则主要针对调查对象,它首先是对某项具体统计调查的内、外部环境进行调研,分析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然后针对困难和问题,通过出版物开展一些具体的活动和制作电视节目等手段,增强公众对这些统计调查的认知度,确保特定统计调查项目的成功实施。
    韩国实施一项完整的统计宣传工作,整个程序需要经过六个环节。一是对开展这项宣传活动的环境进行调查分析;二是对宣传的目标进行设定并确定经费预算;三是确定对哪些人开展这样的宣传活动;四是确定如何对宣传对象实施宣传活动;五是确定实施沟通的程序;六是对宣传的成果进行评价。
    韩国统计宣传具有鲜明的特点,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国民和不同职业的国民都有不同的宣传形式和内容。在不同年龄段的国民教育方面,对4-6年级的学生是采取配发童话册的方式;对初、高中学生,则是选择他们所关注的社会问题用统计的方法对其进行解释和剖析的方式;对大学生,则通过编辑从统计看韩国变迁的书籍的方式使大学生认识统计;对30岁以上的公民,则主要制作音像品在黄金时段免费播放,同时通过一些案例对比,如正确使用统计数据导致决策正确产生效益和没有使用统计数据引起决策失败造成损失这样的案例来对他们进行统计意识教育,拉近他们与统计的距离;对于外商投资者,则主要向他们介绍韩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二是韩国统计厅特别注意统计厅长形象的宣传。他们认为,统计厅长的形象好,对整个统计形象的树立是很重要的。韩国统计厅经常为统计厅长制作一些电视节目,让报纸采访统计厅长,以此树立统计厅长在公众面前的形象。
    三是韩国统计宣传特别注意人性化。如他们一直把2万多名政策客户作为特别关注的对象,每周给他们寄送统计信息、统计刊物;对那些需要强烈表达某种意愿的公民随时进行民意访问;对生活贫困的调查对象,则通过一些社会救助活动让他们认为统计厅是一个非常温暖的部门。
    四是利用各种方式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例如制作各种普查的宣传标语、标识,制作电视影像资料,通过有线电话进行宣传,通过无线电话用发短信的方式进行宣传,通过移动车辆进行宣传,通过路边场所对行人进行宣传,通过访问被调查对象进行宣传,通过各种文化祝祭场所进行宣传等等。
    五是宣传方式比较规范有序。现在韩国由国家管理的统计调查有500多种,包括月度、季度、年度的各种调查和以5年为周期的6种普查。对这些调查项目所要发布的新闻资料,韩国统计厅都按规定将公布日期作事前预告。每一项调查所要发布的新闻都要制作成可以方便剪辑的单张资料,然后按他们的重要程度分别由厅长、局长或课长进行发布。这些新闻稿件经新闻媒体发布后,如有误读情况,则统计厅有权要求其进行更改,并有专门的仲裁机构对争议进行最终裁定。
    四、经费预算确保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一)韩国统计厅的财务机构
    韩国统计厅财政企划官是该厅的财务机构,由政策弘报管理官(相当于局)负责管理。财政企划官既负责统计厅的一切统计调查经费预算及实施,也负责地方统计厅和地方统计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及实施。
    (二)韩国的统计经费预算编制方法和编制时间安排
    财政企划官根据统计调查业务量(含专项普查)编制全国统计经费预算,具体预算方式为5年滚动式账期预算,即2002年编制到2006年,2003年编制到2007年,以此类推。
    一般情况下,统计厅财政企划官在每年1-2月份编制预算,上报财政经济部企划预算处;财政经济部企划预算处于3-4月份审议预算编制额度,将审议结果返回统计厅;统计厅在4-5月份根据审议结果召开统计厅预算审议会议(依据各局工作项目审议经费预算);财政经济部企划预算处在6-8月份分别对各预算单位调整预算方案;国会在9-12月份审议下一年度各单位预算方案,一般在12月份初审议通过。
    (三)预算的执行
    根据国会通过的经费预算案,韩国统计厅财政企划官负责执行预算,重点把握住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1月中旬,将预算分配计划通报各局、地方统计厅;
    2. 1月中旬,向各下属局、地方统计厅下达预算执行方针;
    3. 每季度15日前,根据各单位统计工作业务量,实行预算的定期再分配;
    4. 根据各单位要求,可随时再行调整预算;
    5. 根据专项调查的调整,可变更预算运行计划;
    6. 在必要时财政企划官可检查预算执行情况。
    (四)普查、调查预算的编制
    韩国统计厅目前有以5年为周期的六种普查,即人口住宅总调查、农渔业总调查、服务业总调查等。财政企划官根据普查的方案和工作量编制最佳预算方案。在此基础上,召开统计厅预算编制及审议会,论证普查和经费配套的可行性,然后向财政经济部预算企划处上报预算方案。
    韩国的各项普查经费均由中央财政负担,包括聘请的普查员的工资等。地方政府自行组织的普查由地方财政负担,中央财政不负担。所以,预算经费的原则是:谁下达普查项目,谁负责经费保障。
    韩国的家计调查原由农林厅负责组织实施,现转由韩国统计厅负责。农林厅负责家计调查时,对记账户给予现金补贴;转到统计厅以后,不再给予记账户以现金补贴,而是给予实物补贴,如床上用品、厨具等。调查员甚至要事先征求记账户对于具体补贴物品的意见,因此补贴费用比在农林厅时反而有所增加。为了提高家计调查记账户的配合程度,调查员还要加强同记账户之间的感情联系。


中、韩统计合作背景链接
    1993年,中国国家统计局和韩国统计厅,就统计交流与合作在北京达成一项谅解备忘录。双方同意在以下领域加强合作与交流: 
    1.以各种形式促进统计信息的交流;
    2.为了双方的统计发展,以培训、咨询、研讨等形式加强技术合作。
    自1993年以后,双方展开了定期的和不定期的双边交流,就双方关心的统计领域的问题交换意见。
    具体形式是:
    1.代表团定期访问
    双方每年派遣一个代表团访问对方,一般由5个人组成,由局、司级官员担任团长,就某一个或多个专题考察对方的统计运作,每次访问时间为6-8天。迄今为止,韩国统计厅已经组织了13个代表团访问中国,国家统计局组织了12个代表团访问韩国。
    2.代表团或培训团不定期访问
    双方根据各自的需要,可以就某一个专题派遣考察团或培训团赴对方考察或培训。
    3.中德韩高层研讨会
    中国国家统计局、韩国统计厅和德国联邦统计局之间都保持了多年的合作关系。三方于2004年确定,三方将共同举办高层研讨会,每两年一次,由三国轮流主办,重点讨论统计战略和政策方面的问题,2005年6月,三方在德国举办了高层研讨会。第二次会议将于2007年春季在韩国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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