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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居民收入差距“马太效应”日益显现

 


    [摘要] 本文指出,由收入差距形成的社会不公问题是影响社会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在我国居民收入分配领域一定程度上存在“马太效应”,与建设和谐社会是不相容的。而且,收入的过分悬殊,会对社会凝聚力、民族凝聚力带来一定影响,须引起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必须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效率优先、注重公平,实现共同富裕,建立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

  (中经评论·北京)近来,人们将眼光主要聚焦在CPI的上升幅度,而对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关注似有盲点。其实,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对社会经济带来的影响,要大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上扬。
  
  数据显示,近几年在我国居民收入分配领域,马太效应进一步显现,对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产生一定影响。所谓马太效应(Matthew Effect)是指好的愈好,坏的愈坏,多的愈多,少的愈少的一种现象。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现金收入的差距由去年同期的4200元扩大到4941元,全国城镇国有经济单位与其他经济类型单位平均工资的差距由去年同期的631元扩大到今年的1209元,其他经济类型单位与集体经济单位平均工资的差距由去年同期的3599元扩大到今年的4029元。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基尼系数在0.2-0.3之间属于比较平均,0.3-0.4之间为差距合理,0.4-0.5之间为差距过大,0.5以上为差距悬殊。自2000年以来,我国基尼系数连续几年上升,已在0.4的国际警戒线徘徊。2005年,10%的城镇最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773元,比上年增长13.4%,是全国平均收入的2.7倍。10%的最低收入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35元,比上年增长9.5%,仅为全国平均收入的29.9%。最高10%与最低10%收入户的人均收入之比由上年的8.9倍扩大到9.2倍,差距呈扩大态势。
  
  在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同时,不同收入等级人群之间的流动性在下降。低收入人群进入高收入组、高收入人群沦为低收入组的可能性越来越小。收入分配格局越来越固化,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长更为困难。2000年~2005年,城镇收入水平最低的20%人群的年均收入增长率为5%;而收入水平最高的20%人群的年均收入增长率为15%。收入差距的动态演化格局不利于低收入者。
  
  当前,垄断行业工资收入水平过高问题依然存在,与其他行业职工工资收入差距仍有扩大趋势。2000年最高行业人均工资水平是最低行业的2.63倍,而到了2005年扩大到4.88倍,而且绝对差距也从8436元扩大到32249元。
  
  必须清醒地看到,收入差距还呈逐渐拉大的趋势,我们有必要对居民收入差距扩大所导致的一系列问题保持警惕。
  
  消费差距的扩大既有历史发展和资源制约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也有经济增长快慢等因素的影响。因此,缩小消费差距的任务仍十分艰巨,需要坚持不懈地努力,对此必须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收入差距的拉大,必然会带来不少负效应。尤其是作为一个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收入差距的过度拉大,会降低居民的消费倾向。近年来,居民消费倾向呈下降趋势,如2006年城镇居民10%最高收入户平均消费倾向由2000年的72%下降到2006年的67.1%,分别低于全国城镇居民平均水平7.6和6.9个百分点。
  
  由收入差距形成的社会不公问题是影响社会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马太效应”,这与我们要建设的和谐社会是不相容的。收入的过分悬殊,会对社会凝聚力、民族凝聚力带来一定影响。对于收入分配失衡问题,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将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不利影响,须引起各方面的高度关注,政府应进一步加大收入分配政策调控力度,使居民收入差距控制在较为合理的范围。
  
  目前,一部分垄断行业工资水平过高、工资增长过快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突出问题。解决垄断行业收入差距问题,一方面要通过采取措施促进非垄断行业的企业职工工资收入逐步提高;另一方面要对垄断行业的高收入采取措施,加以有效调控。要调整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建立和完善对垄断企业的特别收益金制度和上缴利润制度。
  
  必须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效率优先、注重公平,实现共同富裕,建立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十一五”期间,要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一是要充分发挥政府在调节收入分配上的有效功能,提高政府为民服务意识,发挥税收和转移支付两种手段的作用,税收的主要对象是高收入群体,转移支付的主要对象是低收入群体。政府通过这两个手段进行收入再分配,发挥缩小收入差距的功能,起到“抽肥补瘦”的作用。二是加强法制建设,健全和完善市场体系,促进收入分配公正。三是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低收入群体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推进调节收入的社会第三次分配,进一步动用社会力量促进社会和谐高效发展。
  
  改变收入分配的结构是一个比较漫长和长期的过程。因为收入分配的改革是一个利益的调整,可能会触痛很多人既有的利益,所以在实际的操作过程当中,还有很多新的矛盾和利益分析的协商、对话和最后的妥协,这都是可能发生的。所以说不可能是一个很快的过程。从长期看,居民收入差距将是一个逐渐缩小的过程。
  
  目前,尤其要密切关注经济快速增长阶段和社会转型时期,居民的社会心态的变化。近年来,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居民生活必需品尤其是食品的价格大幅度上涨,直接影响了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将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他们对社会的态度和信心。在快速变化和转型时期,要特别注意对民众满意度、信心指数、价值观变化、行为取向的监测和研究,并做好相应的工作。
 

( 上海证券报, 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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