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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学工:从国民经济核算看我国统计体制改革

                 

  2006年以来,我有幸参加了中国和加拿大第二期统计信息管理项目(SIMPⅡ)中的经济统计子项目。在不断的学习和交流中,我们逐渐对加拿大的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和统计调查体系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通过中加两国的对比,我们看到了两国统计工作的不同特点,也找出了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我感到,只有改革我国现有的统计调查体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中的困难。下面是我从中加项目合作中得出的一些体会:
  一、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与加拿大的差距
  近年来,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进展迅速,核算水平不断提高,国民经济核算体系逐步实现了国际接轨。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仍存在一些差距。
  1.分类还不够详细
    与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相比,加拿大的核算分类更为详细。加拿大的生产法GDP核算分为240个行业,而我国在第一次经济普查之后才开始分为94个行业;加拿大的支出法GDP核算分为160个构成项,而我国的支出法GDP仅能分出20个左右;加拿大的投入产出表分为300多个行业、700多种产品,而我国最多可分为122个产品部门;其他国民经济核算也是类似。
   2.对各种数据关系研究得不够深入
    有人说国民经济核算是一门艺术,换句话说就是,核算工作并非对专业统计数据的简单加总。核算人员在掌握了大量的基础资料的同时,还必须具备丰富的经济学知识和深厚统计学底蕴,并且充分利用报纸、网络或亲历的各种信息,当基础数据质量不高或缺失时,对其进行科学的修正或补充。在我国的核算工作中,这些方法也在使用,但并没有加拿大那么广泛和深入。我国通常作法是,在方案设计阶段研究得比较细,而对核算的结果则研究得不够充分,特别是对不同方法和不同核算之间的联系研究得不够细致。其主要原因:一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核算人员的力量严重不足。加拿大统计局负责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有200多人,仅负责GDP核算的就有80多人;而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司仅有30多人,其中负责GDP核算(包括地区GDP核算)的仅有12人。二是我国的专业统计不能完全满足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部分专业统计数据进经不起推敲,特别是不同专业之间数据衔接得不够理想;部分专业统计还存在较大的数据缺口。
  二、我国统计调查与加拿大的差距
    随着统计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的统计调查工作有了明显改进,统计制度方法正在逐步实现国际接轨。但是,我国统计调查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统计调查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国民经济核算反映出的很多问题,其实就是专业统计问题的集中体现。
  1.数据质量有待提高
    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与加拿大相比,我国专业统计的数据质量相对较低,一些数据与人们的直观感觉有较大出入。其主要原因:一是我国的统计调查体制不太健全,基础数据的采集存在一定的误差;二是我国统计调查的独立性较差,经常会受到地方的行政干预;三是我国缺乏有效的数据质量监测系统,无法定量地估算出误差的大小。对于国民经济核算而言,数据的准确性是十分重要的。
  2.统计制度方法尚不完善
  在加拿大,设计统计调查制度的出发点是满足用户需求,包括:国民经济核算、价格监测、就业监测、贫困监测和环境保护等各方面的需求。调查方法以抽样调查为主,基本没有全面报表,也没有定期的经济普查,税务部门的资料是他们一个非常重要的资料来源。与加拿大相比,我国一些统计调查制度的设计对用户需求考虑不足,一些过时的统计调查制度仍在执行,而另一些用户急需的数据却收集不上来。在调查方法上,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全面报表、普查等各种调查方法之间分工不明确,协调性较差,缺乏通盘的考虑,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我国各专业的统计制度方法自成体系,分类粗细不一,很难建立有机的联系,特别是我国目前尚没有一个标准的产品分类目录,无法开展系统的商品流量分析。此外,我们对税务等部门统计资料开发利用得不够。
  三、我国统计调查体制存在的问题
    从上述国际比较中,可以看出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数据质量、统计标准和制度方法等几个方面,其中数据质量的差距最为明显。要解决数据质量等问题,光靠呼吁是不够的,需要从统计体制上加以解决。可以说,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和专业统计中存在的问题,基本都指向了同一个根本原因──现行的统计调查体制。
  1.我国统计调查队伍的现状
  我国统计系统共有9万多名职工,平均每万人中约有0.7个统计系统的职工,略低于发达国家的比例。从工作量上来看,对于常规年度而言,我国统计系统内的全部统计调查制度所涉及的调查对象约为400多万个,按照不同的调查频率,每年共需调查2000多万个次调查对象。平均到每个统计系统的职工,每年人均需要调查200多个次调查对象,调查强度与发达国家接近。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统计调查队伍的配置则显得不太合理,运行效率相对较低。我国现行的统计调查体制是按照满足各级政府的数据需求而设置的,机构层级过多,调查人员力量分散,并不适合中央政府的要求。在人员设置中,国家一级的数据开发利用人员和基层直接参与统计调查的人员相对较少,而中间环节的上传下达人员却占用相当多的人力,“二传手”的增加,势必会降低统计调查效率,提高误差率,同时还会掺入很多人为的影响。
  2.部分发达国家的统计调查体制
  我曾考察和学习过美、德、法、加等发达国家的统计部门,这些国家的经验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从部分发达国家统计部门的机构设置来看,其共同特点就是中间环节很少,一般只设国家(联邦)级和省(州)级统计机构;地方统计机构,除德国设立进入州政府建制的州统计局外,其他均为中央政府所设的省(州)级办事处。从雇员的配备情况来看,虽然欧、美在国家和地方的人员配备比例上有所不同,但其特点都是雇员主要集中在两头,即数据采集人员和分析运用人员,而且总部(国家)雇员的人数都要多于我国。(详细数据见下表)
                                   

部分国家统计部门雇员情况

单位:人

 

合计

国家

地方

加拿大

5800

4300

1500

美国

12000

6000

6000

法国

6500

1600

4900

德国

8000

2800

5200

                注:美国为商务部普查局的人数。

  我曾在法国统计部门学习过三个月,专门学习他们的商业调查。法国全国只有一支商业调查队,由70多人组成,负责年度商业调查。他们的调查对象为5万多家商业企业,其中近一半是规模以上企业,为全数调查;另一半是规模以下企业,为抽样调查的样本。在这70多人的调查队伍中,只有少数管理人员是专业统计人员,其他均为聘用人员,大多为家庭主妇。她们仅具备初级的统计学常识,在上岗前仅接受一些简单的职业培训。她们的主要工作任务就是通过电话、邮寄等手段向调查单位收发、催报和核对调查表,并将调查数据通过事先编好的计算机程序录入到数据库中。为了不失去工作,她们都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3.国内一些调查公司的作法
    为了了解社会上一些调查公司的调查方法,我曾专门接受了我国一些市场调查公司的访问。这些公司的调查员大多是临时聘用的,但他们工作非常认真,因为事后公司要对他们的调查结果进行追踪、回访。他们吸引调查对象的方法可能仅仅是一些小礼物,而我们统计部门则有统计法作为强有力的后盾,我们的效率为什么没有他们高?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这些市场调查公司的管理经验非常值得我们借鉴。
  从国内、外的经验不难看出,作为统计工作者,最为重要的职业守则就是: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作为统计部门,则要建立起科学的统计调查体制和管理方法。只有如此,我国的统计数据质量才能真正得到提高。
  四、我国统计体制改革的建议
  我国正处在从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向强国发展的过程中,统计体制也必须顺应时代潮流。因此,改革我国现有的统计调查体制势在必行,而且十分紧迫。
  1.加强国家统计局的力量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统计部门作为政府特殊的专业部门,它不同于其他的管理部门,人员设置应从其特有的职能出发,符合统计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国家统计局的力量明显薄弱,不足以承担全国统计系统的领导中枢作用。用个形象的比喻就是,我国统计系统有一个肥胖的身躯,却长了一个小脑袋,大脑指挥不动四肢,行动起来很不协调。由于我国国家统计局负有统计调查方案设计、数据审核与控制、国民经济核算以及资料开发和运用等职责,这些都是技术性和科学性很强工作,对整个统计系统都要产生影响,因此,非常有必要整合我国统计系统的现有力量,增加国家统计局的人员编制。
  2.改革地方统计调查体制
  首先要理清各地局队关系。地方统计局与国家统计局派驻各地的调查队的分工必须明确。地方统计局是向地方政府负责,在业务上接受国家统计局的指导;而调查队则是要向国家统计局负责,向中央政府负责,一般情况下不对地方政府负责。国家统计局直属的调查队属于国家统计调查体系,必须是独立的,人员和经费全部由国家统计局管理,它应该承担国家统计局的全部调查任务,而不是只负责各级统计局承担不了的调查任务。同时,调查队也可承接地方统计局的调查任务,但需地方拨付相应的经费。各级统计局负责调查方案设计、调查对象选取、数据校验和资料开发利用,调查队只负责基础数据的收集、录入和审核。局队之间做到权责明确,在数据收集环节出现的问题由于调查队负责,其他环节的问题则由统计局负责。
  调查队的管理体制完全没有必要与地方统计局相同,基层调查队的人员除少数管理岗为固定职工外,均可采用合同制聘用调查员。向国外一样,调查员的学历不一定很高,但必须具备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这就要求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机制,有严密的数据校验方法和严格的考核体系。
  我个人认为,县级统计部门是否专设是地方政府的权利。既然地方统计局向地方政府负责,应该由地方政府自行决定其是否有必要单独设立。据我所知,没有哪个国家的基层政府必须设立统计机构。至于调查队,则完全没有必要设立县级调查队,否则局队之间真的就该纠缠不清了,这样的机构,权责不分,设立得再多也没用。
                   
 (作者单位:国家统计局核算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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