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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铿:关于通货膨胀预期的问题

 


    [摘要]2009年二季度以来,经济界有人对通货膨胀的预期越来越强,给现实经济生活带来一些负面影响。我赞成在宏观管理中加强通胀预期管理,但不赞成把这种预期的调子唱高,因为过度通胀预期既缺少现实依据,又有可能把人们的思想搞乱,从而影响经济的发展,甚至可能形成“预期通胀”。为了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们应当立足于扩大内需,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尽快研究和确定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改善收入分配结构;二是切实保护农产品价格,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扶持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研究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社会保障缴款措施。

  (中经评论·北京)2009年二季度以来,经济界有人对通货膨胀的预期越来越强,给现实经济生活带来一些负面影响。我赞成在宏观管理中加强通胀预期管理,但不赞成把这种预期的调子唱高,因为过度通胀预期既缺少现实依据,又有可能把人们的思想搞乱,从而影响经济的发展,甚至可能形成“预期通胀”。
  
  一、形成当前通胀预期的主要原因
  
  从客观上说,形成当前通胀预期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贷款过量。2009年上半年,金融机构新增贷款7万余亿,大大超过了年计划发行5万亿的规模。按照货币主义观点,货币多了就一定要形成通胀。货币主义的创始人米尔顿·弗里德曼认为,货币供应量的变动是物价水平和经济活动变动的决定因素。根据货币主义理论,有人研究了中国的狭义货币供应量M1和广义货币供应量M2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关系,得出的结论是:CPI滞后M1有6个月左右,滞后M2有10-12个月,因此预期在2009年下半年或2010年上半年一定会出现严重通胀。然而,现实往往并非如此。我国在2009年下半年并没有出现严重通胀。我认为,2010年内CPI也不大可能高于5%。
  
  事实上,在缺乏财富影响效应的条件下,货币主义者无法解释货币供应量变动如何直接影响居民收入水平变动,从而影响消费需求变动的原因。也就是说,“通胀归根到底是一种货币现象”的命题,根本无法得到严格的证明。我国历史上出现的严重通胀一般都与居民收入水平变动有关,居民收入增长过快,引起消费需求过旺,物价上涨。但据有关统计数据,在2009年,我国超常的货币供应量并没有带来农村居民现金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超常增长,因而不会引发通货膨胀。货币供应量的变动与居民收入水平变动不存在紧密关系。当前,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广大低收入群众增收困难,部分行业出现产能过剩。因此,没有理由过度预期通胀。
  
  二、通胀预期过度的负面影响
  
  通胀预期过度,会对经济社会造成许多负面影响。首先,通胀预期过度会冲击资本市场。我国银行存款余额高达50万亿元,社会资金十分充足。在过度通胀预期下,人们担心钱不再值钱,恐慌性地把钱投向资本市场,引起股市、房市剧烈波动,资本市场出现混乱。我们现在没有金融危机,只有经济结构失衡。调整经济结构不能一蹴而就,困难很多,如果再把资本市场搞乱,那将是灾难性的影响。其次,通胀预期过度会扰乱民心。由于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期,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消除还需假以时日,居民收入差距很难在短时间内缩小以至消除,如果再加上过度的通胀预期,无疑会加大低收入群众的心理压力,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再次,通胀预期过度有可能引发“预期通胀”。我国农产品和资源产品价格长期偏低,在调整经济结构过程中,这些产品价格会合理上涨。如果通胀预期过度,农产品、食品和资源产品价格的合理上涨也会被人们误认为是通胀。又因为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大,如果通胀预期过度,人们会非理性地动用储蓄,增加消费,引起消费需求过旺,形成“预期通胀”。
  
  三、通胀界定及其宏观管理的数量目标
  
  在经济学中,虽然通胀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研究领域,但是对它的定义、测度指标和数量范围,还没有明确而统一的解释。在西方,通常认为,通胀是指“一般物价水平的一贯的和可以觉察到的增长”(爱德华·夏皮罗《宏观经济分析》第609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对于这一解释,我们需要强调:通胀不等同于部分物价调整,更不等同于资本价格变动。世界各国几乎都是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测度通胀水平,测度的最优目标也不是CPI趋近零,更不是越低越好。正如美国克林顿时代的财长萨默斯所说:“最优通货膨胀率肯定是正的,或许高达2%或3%。”我赞成在宏观管理中加强通胀预期管理,但是必须有明确的数量目标。在中国经济保持9%以上增长速度的情况下,CPI的调控目标应该定在3%-5%的范围内,不能低于3%,也不能高于5%。低于3%,经济就没有活力,企业家会因为产品价格低而不愿意增加投资扩大再生产,消费者也会因为预期物价进一步下降而不扩大消费。当然,通胀率高于5%,超过了居民的承受能力,也不利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于CPI,我主张通过宏观管理保证不低于3%、不超过5%。
  
  四、对策建议
  
  根据以上分析,我认为在当前的宏观调控中,我国既不应过分强调货币供应量目标,也不应过分追求低通胀率目标,而应当追求“组合式目标”。为了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们应当立足于扩大内需,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尽快研究和确定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改善收入分配结构。各地消费水平不同,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应当一样,各地政府应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并认真执行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为此,必须加大执法力度。凡属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用人的行为,应视为违法,必须严厉处罚、坚决纠正。只有这样,低收入群众的收入才有可能逐步提高,国民收入中劳动者报酬占比才有可能逐步改善。
  
  二是切实保护农产品价格,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扶持力度。现在,我国农民收入水平尽管有较大增长,但是与城市相比,收入差距还在扩大。农村居民收入低,不但内需不可能真正调动起来,也无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解决农村居民收入低的问题,一靠提高和保护农产品的价格,二靠加快城镇化进程,三靠财政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加大政府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力度。
  
  三是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研究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社会保障缴款措施。社会保障是对社会成员在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灾害等情况下予以物质保障的各种措施的总称。我们必须加大社会保障强度和覆盖面,不能将困难和问题转移到下一代。我国现行社会保障缴款采用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分担的办法。但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一般利润低,劳动者工资水平也低,社会保障缴款困难比较大。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增加非农就业岗位,加快城镇化进程和扩大非农就业比率,我们应当研究对于一些企业的社会保障全部或部分实行由政府财政缴款的办法。只有这样,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才有可能真正发展起来,这也是调节收入分配结构,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有效办法,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措施。
 

(求是,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贺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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