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
莫开伟:推进普惠金融服务需确保四个到位
最近,在2017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央行副行长陈雨露表示,金融不能只为少数精英群体服务,而应更关注民生,注重社会责任,关心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需求等重大现实问题。中国普惠金融总体仍处于起步阶段,构建一个广覆盖、低成本、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体系,让金融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普通大众。与此同时,银监会联合多部委5月底发布了《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实施方案》,为大型银行推进普惠金融服务提供了具体内容和操作路径,更为推进普惠金融服务指明了方向。
推进普惠金融服务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牵一发动全身,要确保普惠金融服务真正见实效,从制度层面走向社会现实,让社会弱势群体有真正的金融服务获得感,亟需确保四个到位,即思想观念到位、政策环境到位、金融模式与金融产品到位、激励约束机制到位。
思想观念到位就是金融机构与各级政府思想步调一致,在推进普惠金融服务上要保持高度统一,消除一切私心杂念,放下一切思想包袱,消除一切不必要的担忧,全神贯注地制订普惠金融服务路线、方针和政策;建立各种有效沟通平台和合作机制,坚定普惠金融服务信心,共同跨越普惠金融服务推行过程中的所有障碍。
具体来说,金融机构应消除畏难情绪和无所作为倾向,树立三种意识,即树立社会大局意识、贫困金融意识和金融可持续发展意识,高度重视普惠金融在社会金融服务中的作用,克服经营行为中的“重大轻小”、“重好轻弱”、“重利轻亏”、“重商轻农”等“嫌贫爱富”不良金融服务倾向,将普惠金融服务列为重要金融服务内容。
同时,重视社会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将金融资源向社会弱势群体倾斜,避免将大量信贷资金投入房地产及其他泡沫资产领域,彻底遏制资金“脱实向虚”行为,让金融资金之水切实流向“三农”、小微企业及社会其他需要金融支持的弱势群体。此外,加强对普惠金融服务的考核力度,通过制定推进普惠金融服务的系列量化考核指标比如三农贷款、社会小微双创贷款等指标对基层金融机构加强考核,奖优罚劣,让金融系统真正重视普惠金融工作。
各级政府部门应消除“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里倾向,不能把推进普惠金融服务的全部责任、全部矛盾都推给金融机构,应把推进普惠金融服务纳入各级政府重要施政内容和努力方向,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应责无旁贷地、主动地为金融机构推进普惠金融服务排忧解难,并出谋划策。
政策环境到位就是金融机构与各级政府一起研究制订有利于推进普惠金融服务的若干系列政策制度,在金融业层面主要是优惠贷款利率政策、低服务收费或免费服务、中小微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或发行债券门槛的降低、对弱势产业经营保险等等,使金融业的一切服务政策都体现出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的“温情”,都能让社会弱势群体有切实的金融优惠政策获得感。
在各级政府层面主要是对金融机构推进和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涉及的金融业务事项实施优惠税收或减免所得税政策,激发金融机构推进普惠金融服务的积极取向;同时建立财政风险补偿基金和贷款损失准备基金,对推进普惠金融服务出现亏损进行弥补,对推进普惠金融服务出现不良信贷资产造成呆坏账风险进行核销补偿,对因此引发的金融风险进行担保兜底,等等。因为普惠金融本身就是低利、微利、甚至亏本的“买卖”,政府应充分发挥财政引导功能和撬动功能,弥合普惠金融服务推进中存在的各种利益“裂缝”。
比如在消除金融服务空白乡镇上,银监会及涉农金融机构作出了巨大努力,但收效甚微,并受到许多涉农金融机构的抵制,因为设立一个经营网点,财政只给予一次性补偿,而后该机构每年营转费用都比较大,存在巨大亏损,时间越长亏损越大,以至不少新设的乡镇金融机构面临不可持续或被重新撤销的可能。
普惠金融服务模式与普惠金融服务产品到位就是根据社会弱势群体的特点,从提高金融服务易得性、实惠性等服务方向出发,推出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模式和金融服务产品,使普惠金融服务“一点雨一点实”,并落地有声,防止金融机构提供的普惠金融服务与社会弱势群体金融需求不对接、“一头热一头冷”等现象发生。
具体说,就是金融机构根据普惠金融服务具体内容,提供可持续、低成本的商业普惠模式,使普惠金融能保持持久性获得功效;而要做到这一点,需金融机构一改过去传统金融服务模式,根据金融普惠企业(人群)大胆创造金融服务产品,提供一切以降低金融服务成本、让社会弱势群体享受得起、享受得了的金融服务。
而解决这个问题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依靠科技力量,加大金融科技设施投入力度,用科技提升金融服务效率,用科技解决金融服务中变动成本高、信用风险高等问题,借助金融机构改变金融机构成本结构,并通过贷前、贷后管理降低信用风险,优化服务能力。将科技嵌入金融服务,实现从客户申请、授信、放款、贷后的全流程贯通,让客户在交易场景中获得贷款,不仅可以降低成本,还能极大地改善客户体验。总之,一句话,金融科技力量能从根本上打破制约普惠金融服务全面推广的瓶颈。
激励约束机制到位就是说金融机构与各级政府把推进普金融纳入施政或业务考核内容,制定具体量化考核指标,消除以往以定性考核为主的方式,对推进普惠金融服务起到有效激励或惩戒作用,调动全社会推进普惠金融服务积极性和主观能性,消除普惠金融服务过程有可能产生的各种惰性或畏难消极情绪,增强推进普惠金融服务的信心。
从金融部门来说,增设一些衡量或反映普惠金融服务力度、进程和效果的实际考核指标,比如增加普惠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情况、普惠金融产品创新情况、普惠金融信贷发放占总信贷比例(也即银监会制定的三个不低于)、普惠保险产品开发及业务发展情况、小微企业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情况等等,按季或按年进行考核,由所在地央行、银监会及地方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对普惠金融指标考核达不到要求或推进不力,建议其上级行对该行高管进行调整并减少绩效考核奖励;央行和银监会采取相应金融制约措施,比如减少再贷款、提高再贷款利率、提高存款准备金、降低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惩罚性措施;当地政府提高其增值税率、减少各项财政补贴等惩罚性措施。
从政府部门来说,增设一些反映政府推进普惠金融重视程度的具体量化考核指标,比如是否增设专门的组织机构、是否配备专门的力量,有否强迫金融机构向政府主导的大企业、大项目注入金融资金,是否将中央有关推进普惠金融服务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是否设立专项财政奖励基金、风险损失准备基金,是否对普惠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实行优惠税收或财政补贴政策,等等。由上级政府、央行、银监会组成专门验收评估机构进行考核,对推进普惠金融服务指标完不成或不力的地方政府一把手予以行政警告、降级、撤职等处分,促使地方政府真正重视普惠金融服务工作,为推进普惠金融提供强大的行政推力。
(本文来源于新浪财经,作者系知名财经评论人、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