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普办落实三项措施做好对居无定所流动人口清查登记工作
2020-11-01
来源: 本网
10月28日晚,江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调研组分组到蓬江区白沙街道、杜阮镇和江海区外海街道开展工作,先后走访了8个社区,动员市(区)人普办、镇(街)、村(居)工作人员,组织所属区域普查“两员”、辖区驻点民警集体出动,全面开展对居无定所的流动人口清查登记工作,重点检查窝棚、桥底、公园、废弃建筑物等容易隐匿乞讨流浪人员的场所。经过走访清查,调研组一共找到7名流浪人员,经过良好沟通,村(居)普查员已按要求做好摸底及短表的登记工作。
为清查居无定所的流动人口,市人普办贯彻落实国务院人普办《关于做好对居无定所的流动人口进行提前清查登记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结合江门市实际,落实三项措施:一是迅速组织,抓紧部署。市人普办迅速向各市(区)传达国务院、省人普办的相关工作要求,定于10月28日晚上8时至12时,全市统一实施对居无定所的流动人口清查登记的工作,要求各镇(街)、村(居)普查办提前准备,实施现场登记。二是精准布点,见人就登。各市(区)积极联系各地村(居)、民政部门和福利机构等,寻找家属或者村(居)原本的底册资料里找相关的信息,并针对经常出现居无定所流动人口的场所进行设点,准确找到普查对象进行登记,同时也组织队伍对周边区域进行搜索,在哪里发现就在哪里补漏登记。三是联动部门,保障安全。针对普查对象的特殊性,积极联系公安部门和所属村(居)治安人员陪同普查登记,切实保证普查员的人身安全。
本次工作全市共登记若干名居无定所的流动人口,各市(区)普查员均已进行普查登记工作,切实做好本市对居无定所流动人口的提前清查登记工作,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政策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