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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2017年第二季广东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情况
2017年第2季广东省“四上”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情况 | ||||
单位:亿元、% | ||||
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 |||
年初至本季止累计 | 比上年同期增长 | 年初至本季止累计 | 比上年同期增长 | |
总计 | 6733.65 | 13.4 | 6570.99 | 13.5 |
1.国有单位 | 151.38 | -4.8 | 145.85 | -4.7 |
2.城镇集体单位 | 62.71 | 1.8 | 59.59 | 0.9 |
3.其他经济单位 | 6519.56 | 14.0 | 6365.55 | 14.1 |
注:从2015年季报起执行新口径,对比数据按照“四上”企业同期可比口径计算。 | ||||
“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及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部分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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