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事
湛江市两部门联合举办全市商务系统统计工作业务培训班
为推动统计服务进部门、下基层,全面落实限上贸易统计“两防”各项举措,进一步提升部门和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以高质量统计服务湛江高质量发展,6月19日,湛江市统计局联合市商务局举办全市商务系统统计工作业务培训班。
培训班上,市统计局相关专业负责人分别就统计法律法规、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内容进行宣讲,对相关统计数据的指标解释、指标取数来源、指标汇总口径等进行详细讲解,针对贸易统计有关内容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参训人员统计业务水平。
培训班强调,各地各部门统计人员要严格遵守统计法,遵循统计报表制度,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开展统计工作,客观、准确、真实反映全市贸易业实际经营情况。
一是要坚持依法治统观念不放松。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统计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正确认识统计数据失实给企业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后果,不断增强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依法统计意识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切实做到“应统尽统”。
二是要努力提升统计业务水平。要积极参加市、县两级相关部门组织的统计业务培训,认真熟悉统计报表制度,正确区分相关统计指标的汇总口径和会计报表科目口径的差异;统计部门要主动上门提供培训服务,帮助部门和基层统计人员厘清易混淆统计指标口径。
三是要规范数据源头可追溯机制。必须坚持“先有凭证后报数”的原则,指导企业规范整理收集原始凭证,每月上报数据必须经过统计人员、财务人员、销售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共同比对审核后再上报,四方签名确认后留存审核记录,与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一并装订形成统计台账,切实做到“数出有据”“数源可溯”。
四是要深化政企沟通交流。认真落实《湛江市企业统计工作联络制度》,保持政企之间良好沟通关系,对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相关扶持和促消费政策及时宣传到位,确保企业掌握惠企助企实时动态;共同完善重点企业监测台账,对可能出现的异常波动及时预警,切实做好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监测。
在座谈交流环节,参训人员结合日常统计开展实际情况和遇到的特殊情况踊跃发言提问,市统计局相关专业负责人一一解答释惑,并针对性提出进一步做好贸易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