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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不重不漏原则报送。①依据发改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核准、备案文件填报,一个文件只能作为一个投资项目的报送依据,由立项单位负责报送。②不得人为合并项目,有单独批复、核准、备案的投资项目,不能与其他项目合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