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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粤统字〔2012〕61号
  
 

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的工作成果,在统计系统内突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率作用,调动广大统计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统计局决定结合全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开展全省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组织领导和参与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各项研究、试点和准备工作以及2011年年报和2012年定报实施工作的统计机构和个人。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乡镇(街道)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职工作人员。
  (二)先进名额(名额分配详见附表1)
  全省地级以上市先进集体8个(从中推荐5个为国家统计局先进集体),地级以上市先进集体由省统计局根据各地的实际工作情况直接评选和推荐;全省县级先进集体51个,县级单位(包括开发区、高新区等县级以上经济功能区,下同)为8个及以下的市推荐2个,县级单位为8个以上的市推荐3个,东莞、中山各推荐3个镇街先进集体,各地级以上市从中推荐1个为国家统计局先进集体。
  全省地级以上市先进个人44名,广州、深圳各推荐3名,其它地级市推荐2名,各地级以上市从中推荐1名为国家统计局先进个人;全省县级先进个人146名,每个县区推荐1名县级先进个人(东莞、中山不推荐县级先进个人),每个地级以上市从中推荐2名为国家统计局先进个人,并确定其中1 名为优先推荐人选;全省乡镇街道先进个人331名,其中东莞推荐23名,中山推荐16名,其它地级以上市每个县区推荐2名乡镇街道先进个人,各地级以上市从中推荐2名为国家统计局先进个人,并确定其中1 名为优先推荐人选。
  二、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统计,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的推荐对象: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紧紧围绕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在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试点和正式实施过程中主动工作,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组织工作和社会动员成效显著,特色鲜明。
  2.在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中提出了新思路,采取了新举措,取得了新成效,一些先进经验和做法得到上级统计部门的认可和推广。
  3.严格恪守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坚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证本级企业独立真实填报统计数据,无干预企业联网直报的违纪违法行为。
  4.认真做好本级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并认真落实,合理调整内部分工,统计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5.积极发挥本级在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中的作用,积极组织本级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的培训工作,认真开展数据催报、审核、查询、反馈修改、验收等工作,并及时、有效地督促下级部门或调查单位开展相应工作。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统计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在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2.勇于开拓创新,积极参与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和企业“一套表”改革,具备丰富的业务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得到采纳,取得成效。
  3.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积极钻研业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严格恪守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自觉抵制干预企业独立上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为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发挥积极作用。
  三、评选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原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要侧重基层和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一线,对工作条件比较艰苦、在工作中克服困难较多的集体和个人要优先考虑。
  (二)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各级统计机构在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则进行,负责同志要严格把好条件审核关,考察核实被推荐集体和个人的工作情况,确保突出典型,推出先进,对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起到鼓舞和推动作用。
  (三)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统计机构要建立明确的工作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得在推荐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四、评选程序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于2012年10月至11月进行,省统计局将对获得全省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一)组织领导。评选推荐工作由省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市、县、区统计部门负责本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二)推荐提名。评选坚持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被推荐对象应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市、县、乡镇(街道)统计机构采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按照名额数量和要求向省统计局报送全国和全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人选。
  (三)材料申报。被推荐集体和个人分别填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附件3,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地级以上市统计局在推荐表上填写评审意见后,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附件5),一并于11月15前报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纸质表和电子版)。
  (四)审核确定。省统计局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和推荐材料中反映的事迹情况,按照名额数量和评选程序评选出全省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从中确定全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名单。
  (五)评选结果通报。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家统计局将于12月下旬对全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省统计局将对全省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进行通报表扬。
  
  附件:1.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3.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4.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先进集体基本情况汇总表
     5.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先进个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广东省统计局
                                                                      2012年10月29日


  (联系人:钮豫玲、余昭君,电话:020-83134073、83134819;电子邮箱:gdfg@gd.stats.cn)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先进集体基本情况汇总表.doc
先进个人基本情况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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