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2017年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粤统字〔2017〕19号
各市、县、区统计局,省直和中直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发布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7〕125号)要求,结合我省统计专业的实际情况,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粤人社函〔2017〕1378号),现发布2017年广东省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请相关人员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广东省统计局
2017年5月26日
2017年广东省统计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2017年广东省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一)专业基础理论:基于包络分析、灰色关联度的创新研究、经济社会研究中实证分析方法论进展、基于国际产业转移视角的当代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互动的研究。
(二)统计分析方法:基于K-means聚类法的亚太地区经济体经济自由度分析、基于R软件的数据挖掘分析、疾病时空统计的方法学研究。
(三)统计工作实务:时间序列分析及其应用、新统计推断模型方法诠释、宏观经济数据分析的主要指标与方法解读。
(四)前沿专题:统计学若干前沿问题。
二、学时要求
专业基础理论12学时,统计分析方法12学时,统计工作实务12学时,前沿专题6学时。
三、学习形式
统计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采取集中培训学习形式,具体培训工作由中山大学岭南学院EDP中心负责(招生网址:http://lingnan.sysu.edu.cn/edp/,咨询电话:020-84112109、84112185)。
四、有关要求
我省统计专业已取得中级以上统计师资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适用此学习指南。其他级别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参照相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