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广东省统计局2019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及体检通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2019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精神,我局将于12月中旬开始,陆续组织开展面试、体检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谈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列为面试对象。面谈在面试前开展,主要了解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和在校期间表现,以及到我局工作的意愿情况。
(一)面谈时间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面谈时间 |
19900721999001 | 人口和就业统计处科员 | 12月14日上午9:00 |
19900721999002 | 政策法规处科员 | |
19900721999003 | 人事处科员 | 12月14日下午14:30 |
19900721999004 | 省统计普查中心科员 | |
19900721999005 | 国民经济核算处科员 |
请考生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以及1张近期免冠彩色白底2寸正面证件照片到广东省统计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政府大院10号楼)7楼会议室参加面谈。考生凭身份证在广东省政府正门传达室登记后凭通行单进入大院。
乘车方式:地铁2号线中山纪念堂站D2出口,或公交车站东风中路站、纪念堂站。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面试时间 |
19900721999001 | 人口和就业统计处科员 | 12月15日上午8:30 |
19900721999002 | 政策法规处科员 | |
19900721999003 | 人事处科员 | 12月15日下午14:30 |
19900721999004 | 省统计普查中心科员 | |
19900721999005 | 国民经济核算处科员 |
(二)面试相关事项
1.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
2.请参加面试考生务必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和考生面试流程(详见附件1、2),按要求参加面试。
3.考生要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三、体检
(一)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参加体检对象名单,并组织体检对象填写《体检表》。体检对象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合成。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以及面试不合格或缺考的,均不能列为体检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体检对象的,依次按笔试成绩、思维能力测验成绩、综合行政能力测验成绩的高低予以确认。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当天7:00,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广东省政府北门集中报到。
(三)体检标准
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请考生仔细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3)。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谈、面试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者参加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考生应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我局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
咨询电话:020-83134829、83134970。
附件:1.面试考生须知;
2.考生面试流程图;
3.体检须知。
广东省统计局
2018年12月4日
附件1:面试考生须知.docx附件2:考生面试流程图.docx附件3:体检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