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废止情况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府法治办〔2017〕2号)要求,广东省统计局对历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统计局关于贯彻<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粤统字〔2015〕54号)予以废止。
二、《广东省统计局规范地方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管理规定》(粤统字〔2008〕17号)继续有效,拟于2020年进行修订。
三、《广东省统计局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粤统字〔2018〕118号)、《广东省统计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粤统规〔2019〕1号)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省统计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