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征求《广东省统计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构建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增强统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统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广东省统计局草拟了《广东省统计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12月1日前反馈广东省统计局。
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信函: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10号楼广东省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处(邮政编码:510031);
2.电子邮件:hlt@gdstats.gov.cn;
3.传真:020-83340804。
特此公告。
广东省统计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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