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2022年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粤统字〔2022〕20号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统计局,省直和中直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要求,结合我省统计专业的实际情况,现发布2022年广东省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请相关人员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广东省统计局
2022年4月13日
2022年广东省统计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统计专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统计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一)专业基础理论:基于R软件的时间序列预测法、变革下的统计调查体系新探索、概率统计常见误区分析。
(二)统计分析方法:消费经济问题及计量方法应用、统计分析与科学决策—如何运用现代统计技术提升调研的科学性,助力科学决策、高质量发展评价方法及其应用。
(三)统计工作实务:统计方法在税收指数中的编制和应用、蒸汽机依靠化石燃料驱动的演进和粤港澳大湾区动能的华丽转身、区域人口与经济结构社会协调发展研究。
(四)前沿专题:统计学若干前沿问题。
二、学时要求
专业基础理论12学时,统计分析方法12学时,统计工作实务12学时,前沿专题6学时。
三、学习形式
统计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采取集中培训学习形式,具体培训工作由中山大学高等继续教育中心负责。
招生网址:http://lingnan.sysu.edu.cn/edp/
咨询电话:020-84112109
四、有关要求
我省统计专业已取得中级以上统计师资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适用此学习指南。其他级别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参照相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