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共广东省统计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2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视。2023年1月1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省统计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有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以扎实的整改成效体现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担当。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巡视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成立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明确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党组会、专题会等形式积极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牵头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按照任务分工扎实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落地。
(三)聚焦问题检视,深刻剖析根源。在组织会前学习、谈心谈话、全面对照检视的基础上,4月中旬,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达到凝聚思想共识、齐心协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的目的。
(四)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整改成效。落实巡视整改闭环管理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事项逐项核实、逐项销号,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扎实到位、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坚持举一反三,突出标本兼治,深入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持续铲除问题滋生的土壤,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近20项,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效。
二、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领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全面系统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广东统计工作。
二是成立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明确相关部门宣传工作职责,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推动省统计局宣传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宣传阵地管理,重点宣传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内容,营造浓厚学习宣传氛围。
2.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全面把握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充分认识统计造假的极端危害性和长期顽固性,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二是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国家统计局工作要求,出台广东《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完善统计监督体制机制,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讲解统计方法制度,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
3.坚决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一是组织全省统计系统深入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深刻认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性,不断增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意识;扎实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大力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持续健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长效机制,努力推动形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良好统计生态。
二是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明确贯通衔接的内容、方式、渠道;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中的协同配合,确保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责任人责任追究到位、处分处理到位。
(二)关于围绕“三新一高”履行职能责任方面
4.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全面实施广东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从制度层面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广东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利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契机,从财、物等方面向统计基层基础薄弱地区倾斜,其中向粤东、粤西和粤北欠发达地区下拨的五经普“两员”经费占全省的53%;加强统计业务培训,组织基层统计人员参加省统计局举办的培训班次,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
二是建立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统计局人员编制及主要负责人信息动态更新维护机制,完善县级统计机构、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调整变动报备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基层统计人员情况。
5.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
一是组织开展国家统计执法证考前培训,2023年度广东统计执法证考试合格率和通过人员数量均居全国前列;多措并举增加省统计局专职执法人员数量,开展统计执法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执法能力,全面加强广东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二是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畅通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受理渠道,对日常数据核查中发现的异常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提升发现案件线索能力,增强统计执法主动性;制定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指标,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6.充分发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作用
一是参考国家评价方案,修订完善广东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推动广东高质量评价工作更加科学、规范,进一步发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领各地级以上市树立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
二是分别利用快报数和年报数,分初步测算和最终测算两次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测算工作,及时向各地级以上市反馈评价结果;推动职能部门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完善部门数据报送协调机制,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基础。
7.切实提高“双随机”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抽查样本比例
一是制定全省统计系统年度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将“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作为其中重要内容,明确执法检查目录和检查清单;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加强“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二是制定省统计局年度“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落实规定的抽查单位数量,确保抽查样本比例达标;对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推动严格按照规定的抽查样本比例完成“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
8.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要求,正确认识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
二是召开省统计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系统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局机关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压力传导。
三是规范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签订工作,突出抓“关键少数”,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重点项目检查台账,定期对招标采购、合同签订、经费支出等进行监督检查,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9.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提升议事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二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毫不松懈纠治“四风”;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规范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离岗外出请示报备程序,狠抓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10.严格落实机关纪委监督责任
一是认真落实上级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局机关纪委工作规则;选优配强纪检干部,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参加业务培训,推动持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落实年度纪检工作要点,结合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等全局重点工作任务,聚焦统计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
二是建立党支部纪检联络员制度,明确纪检联络员的8项工作职责,加强对各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切实把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
(四)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1.切实推动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台账,明确学习内容和贯彻落实措施,推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理论学习质量。
二是制定省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和年度学习计划,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参学人员范围和学习内容,持续提升理论学习效果。
12.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召开省统计局领导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在思想、政治、能力、作风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认真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确保民主生活会高质量见实效。
二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
13.全面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统计干部队伍;研究起草广东高质量统计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增强统计人才培养的系统性和前瞻性,为广东统计事业发展提供高质量人才支撑。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结构分析,科学合理使用职数,统筹用好各年龄段干部,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在日常工作、重点工作中全面考察识别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德、能、勤、绩、廉表现优秀的干部,树立正确鲜明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14.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
一是严格落实干部基层挂职锻炼相关规定,加强基层挂职锻炼干部管理监督,切实增强基层挂职锻炼效果。
二是开展因私出国(境)政策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完善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办法,规范因私出国(境)证照借还程序,推进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5.全面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一是完善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方案,进一步明确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相关规定,对不如实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五)关于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方面
16.建立健全巡视整改长效机制
按照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安排,通过党组会、专题会、协调会等形式,持续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定期开展“回头看”,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认真检视,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机关纪委监督范围,加强督促检查,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效。
17.进一步规范新闻报道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完善新闻报道发布审核机制;组织开展新闻报道撰写业务培训,倡导“短实新”的优良文风,优化新闻报道内容,增强社会传播效果,唱出广东统计“好声音”。
18.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19.妥善有序解决“行政编制与事业编制”混岗问题
认真落实《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公务员转任规定》要求,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加大干部转任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编制使用效益,积极稳妥解决机关行政编制与参公管理事业编制人员混岗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省统计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治”相结合,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效,全面提高统计工作水平,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贡献统计力量。
(一)持续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化、内化、转化工作,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不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持续深化纠“四风”树新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全面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坚决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严实作风持续推进巡视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效。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1310”具体部署,加强统计改革创新,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强化统计监测分析,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动广东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广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7月20日至8月10日。联系电话:020-83134027;邮政信箱: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大院10号楼7楼,邮政编码510031;电子邮箱:xszg@gdstats.gov.cn。
中共广东省统计局党组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