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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东省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广东省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要求,持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省统计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贯彻实施,着力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局党组带头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新修改《统计法》有关精神。全面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新实施新修订法律法规。持续推动各地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必修课,做到真学真信笃行。组织各级统计机构开展学习宣传,引导统计干部经常学、反复学、深入学,让新修改《统计法》入脑入心入行。

  (二)切实履行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省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广东统计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压实各方责任,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带头做好“述法”工作,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召开党组会研究审议年度法治工作,认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主持制定2024年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普法工作要点、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组织部署重点检查、“双随机”检查等执法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赴省委党校及有关地市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扩大统计法治宣传影响力。

  (三)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协同贯通,加强协作,共谋思路举措,共同分析研判监督成果,强化精准发现问题能力,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强化与巡视监督联动配合,持续配合向省委巡视办提供被巡视对象统计工作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有关国民经济综合数据和工作建议等,增强工作合力。激发与组织监督同向发力,加强统计结果运用,将统计造假等违规违纪情况列入干部监督信息台账,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进一步提高统计监督效能。

  二、以《统计法》为统领,依法履行政府统计工作职能

  (一)健全完善统计工作制度机制。与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联合制定《广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情节严重统计违法行为的具体裁量标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完善行政处罚减免责内容。出台《广东省统计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报告制度》,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从上到下、层层负责的领导责任体系。修订《广东省统计调查证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统计调查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加强文件合法性论证工作,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以及有关专家对出台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二)积极开展执法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的通知》要求,针对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在全省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以及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自查自纠、立整立改,及时有效解决问题并形成长效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集体讨论制,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强化统计执法案件事中、事后监管。认真配合做好清理不平等对待企业、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法规规章有关工作。

  (三)全面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效能。围绕重点报表、重点指标,高质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立案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和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移送有关部门,推动严肃追责问责。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组织统计执法业务培训和执法证资格考试,切实增强各级统计执法力量。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和国家、省统计执法检查,在实践中锻炼执法队伍。组织市、县统计部门开展案卷评查,切实规范统计执法工作,有效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效能。

  (四)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新修改《统计法》宣传解读纳入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和“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重要内容。精心组织《统计法》颁布41周年宣传工作,传播统计法治声音,引导社会公众走进《统计法》、认识《统计法》。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依法普查宣传,组建讲师团赴各地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展播经济普查法律法规小视频,教育统计工作人员知法明法尊法用法。深入基层开展“送法入企”“送法入户”“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维护自身统计权利、履行法定统计义务,自觉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五)持续加强政务管理服务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对外发布统计数据信息。2024年,发布政务微博1258条,政务微信300条。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2024年,共受理和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咨询1162人次。认真接受政务诚信监督,2024年办理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交办的代表建议1件,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交办的政协提案4件,提案建议均得到代表满意答复。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精神,及时做好涉外调查机构审批事项,办结率100%。持续推动各地统计部门加强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工作,做好企业统计信用评价与认定工作。编制《广东省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修复“一件事”办事指南》,畅通企业信用修复渠道。

  三、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过去一年,省统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虽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对统计调查对象普法宣传需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效能需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需进一步巩固。

  2025年,省统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效能,以高质量统计法治护航广东高质量统计数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积极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新修改《统计法》,增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意识。

  (二)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做好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工作。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确保“关键少数”学习贯彻常态化长效化,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推动统计工作能力,不断增强依法治统责任感。加强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学习教育,督促依法履行职责、恪守职业操守。组织开展贴近大众、生动活泼的统计普法系列活动,更加有效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三)着力提升执法监督效能。推进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方式有机贯通,推动形成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监督工作格局,进一步提升统计监督效能。认真贯彻执行新修改《统计法》,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增强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运用法治方式防治统计造假、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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