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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81X/2016-00003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16-02-19
名称: 2016年广东省统计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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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省统计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6-02-19  浏览次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广东省统计局内设13个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重大省情省力普查和城市农村及企业调查,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广东省统计局纳入预算编制的单位有4个,局机关本部、广东省统计数据中心、广东省统计普查中心和广东省城乡统计调查中心。三个中心为局下属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广东省统计局编制人数合共177人,其中:行政编制106人;事业编制56人;后勤服务人员15人。离休人员9人,退休人员111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广东省统计局将继续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完成国家统计局、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各项调查任务。根据国务院发出的《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文件精神,我局将于2016-2018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1433号,我局将于2015-2017年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了解2010年以来我省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统计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09321号)精神,掌握全省各地农村居民家庭生活基本情况,家庭收入支出情况,分析各地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与质量变化趋势以及区域发展差异,我局开展农村住户调查,为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考核落实科学发展观、监测社会综合发展水平以及制定“三农”发展政策提供依据;2016年我局将继续开展劳动力调查、广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实绩考核、国民生产总值核算下算一级等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布置任务开展科技创新调查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4,312.96 万元,比上年增加4,799.44万元,上升50.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74.96 万元,比上年增加4,799.44万元,上升51.19%;其他收入138.0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4,312.96万元,比上年增加4,799.44万元,上升50.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174.96万元,比上年增加4,799.44万元,上升51.19%;其他资金支出138.00万元,与上年一致。

  2016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3,921.76  万元,占27.40%,比上年减少320.36元,下降7.55%,主要原因是2016年退休人员工资由省社保厅统发,不再纳入我局部门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76.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4.03 万元(离休工资统发支出103.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1.40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391.20 万元,占72.60%,比上年增加5,119.80万元,上升97.12%。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预算10,253.20 万元,其他类项目支出预算138.0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农村住户调查、劳动力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