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要事
广东发布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成果数据
3月24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省统计局、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广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成果数据。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首次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三下两上”政府模式和覆盖全省的遥感影像调查底图,实现了图、数、实地一致,做到了全面、真实、准确,形成了丰富的调查成果。此次土地调查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全面查清了全省土地利用现状,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底数。以县为单位,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全面查清了耕地等各类土地的利用现状、基本农田、国家与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等,汇总形成了全省各级行政辖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其中,建设用地2714.4万亩,耕地3798.3万亩,耕地保有量4635.7万亩。二是建成了全省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库,实现了调查成果管理数字化。自下而上,建成了县、市、省三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实现了对全省土地利用状况的数字化管理、动态查询和快速汇总分析。三是建立了土地变更调查新机制,实现了常态化土地利用变化监测。在2009年标准时点数据基础上,按照调查的工作制度、分类标准、组织流程和技术手段,建立了土地变更调查新机制,自2010年以来,运用新机制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更新调查成果,维护了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其中,2010年建设用地2772.7万亩,耕地3854.04万亩,耕地保有量4685.2万亩;2011年建设用地2821.8万亩,耕地3902万亩,耕地保有量4731.1万亩;2012年建设用地2855.3万亩,耕地3921.7万亩,耕地保有量4749.7万亩。
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在正式公布之前,按照“边调查、边应用”的原则,已经在国土资源、数字城市建设、人口普查、行政勘界、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水利普查、各类规划编制等方面得到了较好应用,初步体现了价值。下一步,将逐步建立调查成果共享应用机制。同时,完善调查数据库成果,尽快整理集成调查数据、图集、报告等工作成果。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广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自2007年启动,历时3年,至2010年全面完成了调查任务,查清了全省土地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家底。2013年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在国家级成果公布后,各地应及时做好本地区调查成果的公布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