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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要事

 

省局赴东莞、江门开展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自查工作

  为贯彻全国劳动工资统计数据核查情况视频通报会议精神,落实国家统计局领导的指示要求,加强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8月31日至9月4日,省统计局派出自查小组赴东莞、江门,对2020年二季度劳动工资数据开展自查。

  自查小组先后抽查了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分局、东莞中国科学院云计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东莞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东莞市莞城医院、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东莞市龙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城创思东骏幼儿园、东莞市峰凯园艺有限公司、台山市公安局、台山市中医院、台山市第一中学、江门市公安局、广东省江门中医药学校、江门市新会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甲小学、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卫生院等多家劳动工资抽样调查样本单位。

  自查小组通过与基层单位统计及相关人员深入交流,询问各单位统计员劳动工资报表填报情况,查证劳动工资统计主要指标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单位从业人员花名册、单位从业人员工资发放明细表、财务报表等有关资料。核查劳动工资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核查是否严格按照国家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准确填报劳动工资报表。

  自查小组肯定了被抽查单位的劳动工资统计工作,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要求立即在今年三季度劳动工资报表中进行改正,并对进一步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要切实提高对工资统计数据重要性的认识,深刻认识劳动工资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严格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严肃对待工资统计中可能出现的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的苗头和倾向,一旦发现,要带头抵制、及时纠正,坚决将这种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二要重点抓好“两防”工作,及时、严格审核基层单位劳动工资统计报表,进一步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三要加强对基层劳动工资统计专业培训,使基层单位劳动工资统计人员熟练掌握业务基础知识,按照国家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准确填报报表。四要做好基层单位劳动工资统计台账,妥善保管好有关统计基础资料,做到数出有据。五要加强市、县(区)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力量,配置与劳动工资统计改革任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确保全面完成劳动工资统计改革任务。六要进一步加强与基层单位的密切沟通,强化专业指导,共同把劳动工资统计工作做好。

  东莞、江门市及台山市、蓬江区、新会区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了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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