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经济学科代表
留言日期:
2023-07-22
主题:
关于滴滴网约车、美团外卖员以及新业态新模式就业人员的统计问题咨询
内容:
尊敬的省统计局领导: 您好!我是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目前在开展数字经济发展就业效应的研究,因而想咨询下统计局领导关于就业统计口径方面问题: 1、若按照《广东省统计年鉴》公布的就业数据及统计口径,像滴滴网约车、美团外卖员等基于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实现的就业是具体纳入到哪像就业数据中?具体地,全社会就业人员(万人)是否有纳入统计?城镇就业人员,城镇个体、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呢? 2、目前统计局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所催生的新业态新模式就业人员是否有纳入就业口径与实际测算中?在你们的统计口径中,哪像就业或工作岗位属于新业态新模式就业? 期待并感谢您的回复,谢谢! 祝好!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7-24
答复时间:
2023-07-25
答复单位:
广东省统计局
答复内容:

同学,你好。根据现行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省及以下统计局只能统计到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据,且“四上”企业采取全面调查的方式,“四下”企业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统计的从业人员只区分行业不区分具体岗位。同时在季度后发布“四上”企业从业人员数据,年度发布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数据。

自2020年起,国家统计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社会就业人数及其产业构成以常住人口口径统一测算,而后由省本级参照国家测算方法对市一级进行测算。

另外,按照《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中的从业人员统计口径,你所提到的滴滴网约车司机、美团外卖员等从业人员,在网络平台统一注册签约、考核后,由平台统一发放工资到个人,该类人员在国家统计局未调整新统计口径的情况下,目前应由其注册签约的平台公司进行统计。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