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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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5-05-29
主题:
请问企业总部与分支机构的统计数据如何填报
内容:
1,技术服务行业企业,总部设立在广州越秀区,有20余个分支机构遍布广州市越秀区以后的地区,请问企业总部与分支机构的统计数据如何填报? 2,如上述,请问企业总部与分支机构的统计数据应在什么时候填报?分支机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季度做账、申报纳税,街道要求每月填报统计数据,统计数据填报时间与申报纳税时间不一致造成企业人力成本增加是否合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5-29
答复时间:
2025-05-30
答复单位:
广东省统计局
答复内容:

你好,按照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年定报统计范围是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法人单位按照经营所在地原则进行统计,不得“打捆”和重复上报统计数据。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如果该分支机构不是《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规定的视同法人单位,其数据由总部合并报送。统计报表有月报、季报、年报之分,符合调查范围的调查对象应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按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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