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您好!您的来函咨询我们已经收到,关于广东省铁路、公路的客货周转量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铁路货物(旅客)周转量指一定时期内使用铁路货车(客车)完成的货物(旅客)运量与运送距离的乘积之和,计量单位为吨公里。计算公式为:
货物周转量(吨公里)=∑(每批货物重量×该批货物的运送距离)
旅客周转量(人公里)=∑(实际运送的每一乘客×该旅客出发站与到达站间距离)=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旅客平均运程
铁路局除了进行在铁路局管界内自装自卸的管内运输以外,还要进行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铁路局共同完成的直通运输。因此,以广东省货运为例,总周转量的计算按照不同情况分别计算:
(1)在管界范围内的货物周转量,比如广州发往茂名,计算方法为发送货物吨数乘以该批次货物的运送距离。
(2)在管界范围外的货物周转量计算,比如广州发往北京,或者北京发往海南经过广东省铁路局管界的货物,则铁路货物周转量只计算在广东省范围内的周转量,即每批货物重量乘以该批货物在广东省内的运送距离。
旅客周转量计算和货物周转量计算方法相同。
二、公路客货运输按照运输工具的注册地进行统计,不考虑
运输工具实际运营区域,即粤A牌照的运输车辆即使在湖北境内运行,其周转量也计算为广东省客货运输周转量;外省牌照的车辆在广东省境内运营,不计算为我省客货运输周转量。计算公式为:
货物周转量(吨公里)=∑(每批货物重量×该批货物的运送距离)
旅客周转量(人公里)=∑(实际运送的每一旅客×该旅客出发站与到达站间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