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专题 > 建议提案

建议提案

 

广东省统计局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总结

  2019年,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交由我局办理2件会办代表建议,我局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代表建议的答复工作。现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办理的基本情况


广东省统计局领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列表

性质

编号

建议标题

会办

第1876号

关于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力度推动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市、县(区)共建产业园区的建议

会办

第1985号

关于进一步提高我省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的建议

  为办理好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76号、第1985号代表建议,我局加强与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等主办单位的沟通联系,详细了解有关部门、地市对推动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共建产业园区、提高我省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的意见和看法;并多次召集局内各有关处室,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共同研究探讨,形成了对第1876号、第1985号代表建议的一致答复意见。


  第1876号代表建议提出“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力度推动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市、县(区)共建产业园区。”我局将积极支持共建产业园区统计数据共享,认真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办理共建园区的统计数据共享事宜,为推动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市、县(区)共建产业园区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第1985号代表建议提出“尽快构建科学全面的平衡协调发展评价体系,纳入省人大监督重要内容和政府考核指标中。”我局考虑到现行的《广东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试行)已包含平衡协调发展的评价内容,如再单独另设评价体系,不仅造成重复设计,而且势必增加地市县区基层收集整理数据的工作负担,因此建议以《广东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试行)的协调发展指数来衡量全省和各市平衡协调发展的程度即可,不需再单独另设评价体系。


二、不断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和机制

  完善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是取得办理工作实效的重要保障。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建立起了“分工协作、权责明确”的工作机制,办理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局主要负责同志是建议办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同志是建议办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执法监督处是建议办理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部门,负责网上接收人大代表建议,组织协调各专业处室参与建议办理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的调研活动,与代表进行联系、沟通,征询代表及有关专家的意见,综合各方意见给出建议答复,以及办理情况的后续跟踪和工作总结等;各专业处室根据建议内容,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业办理意见。所有工作流程均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完成,便于相关负责人实时跟踪建议办理进度,及时督办建议,确保建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办理建议的过程中,我局十分注意与代表、主办单位、会办单位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代表对所提建议的看法和要求,争取代表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积极与主办单位、会办单位交换办理意见,共同努力,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2019年,我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统计局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进行,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继续实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

  我局坚持局领导领办制度,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人大代表建议签收后,局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组织有关专业处室负责人商议办理工作方案,提出办理思路或工作要求,确保建议办理工作顺利开展。办理过程中,局主要负责同志积极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并亲自审定对建议办理的答复意见。2019年,我局无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交办的主办件,局领导仍亲自领办《关于进一步提高我省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的建议》(第1985号)。


四、公开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我局在广东统计信息网的“热点专题”栏目开辟“建议提案”专栏,对于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办理复文,进行主动公开。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交由我局办理的建议复文已经在网上公开。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