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
广东省统计局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总结
2020年,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交由我局办理5件代表建议,我局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代表建议的答复工作。现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代表建议领办情况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交由我局办理5件代表建议,其中主办2件、独办1件、会办2件(详见下表),所有人大建议均已按规定时间完成答复工作。
广东省统计局领办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列表
二、办理情况
为办理好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交办的代表建议,我局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了解代表提出建议提案的出发点、落脚点和期望目标;立足统计业务,详细研究、剖析建议所提事项,局内各专业处室共同钻研探讨;积极主动与主会办单位进行工作交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征询会办单位的意见建议,力求达成共识,形成让代表满意的答复意见。
第1718号代表建议提出开展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评价的建议,该件由我局独自办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牵头。近十多年来,我局一直在开展省级层面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统计监测(评价)工作,采用了国家统计局科研所研究制订的《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体系》,并以文件形式正式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列为2020年全局重点工作,由局长亲自督办,全程跟踪落实,具体由总统计师牵头组织相关专业力量承办。经办人员多次主动与代表沟通联系,耐心解答疑问、提供资料,此答复意见获得代表的高度评价。
第1015号代表建议提出恢复统计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建议,我局经办人员主动联系代表进行沟通,在答复意见中列明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全国统一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内容,辅以劳动工资统计制度的发展完善过程,阐明现行制度中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就等同于过去的“职工平均工资”的中心思想,并提供平均工资数据发布的时间、查询途径和获得相关统计咨询服务的路径。我局将继续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报表制度,按要求及时发布平均工资统计数据和年度就业、工资情况统计资料,为社会各界提供就业和工资统计服务,为科学制定分配政策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第1856号代表建议提出向部分省级行业协会(主要针对制造业行业协会)提供数据的建议,我局将在职能范围内继续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依法依规、按时公布和提供制造业统计数据,发挥统计在服务制造业行业经济发展中的预测研判作用。在提供数据的同时,注重加强与省级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系,深入了解行业、企业诉求,发挥行业协会对市场信号敏感、行业趋势掌握的独特优势,支持行业协会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第1094号代表建议提出建立完善地方营商环境评价考核体制机制的建议,我局将认真执行民营经济相关统计制度,协助省发改委做好民营经济统计工作,积极支持建立完善地方营商环境评价考核机制,为考核机制的建立完善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第1302号代表建议提出“和人口统计部门一道,以当年12月31日为时间节点,调查掌握各年度我省各地区适龄入学儿童人数,并与相应地区可以供给的学位总数相对照”的建议,我局考虑到按照国家现行统计制度,人口普查每十年开展一次,非普查年份开展抽样调查,且没有适龄入学儿童统计口径,无法实时提供当年各地适龄入学儿童统计数据,建议省教育厅参考公安部门户籍资料和住建部门房产数据资料,我局也将积极履行统计职责,配合推进相关工作。
三、不断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和机制
完善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是取得办理工作实效的重要保障。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建立起了“分工协作、权责明确”的工作机制,办理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中心(以下简称“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是建议办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同志是建议办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统计执法监督处是建议办理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部门,负责网上接收人大代表建议,组织协调各专业处室参与建议办理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的调研活动,与代表进行联系、沟通,征询代表及有关专家的意见,综合各方意见给出建议答复,以及办理情况的后续跟踪和工作总结等;各专业处室根据建议内容,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业办理意见。所有工作流程均在办公自动化系统(OA)中完成,便于相关负责人实时跟踪建议办理进度,及时督办建议,确保建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在办理建议的过程中,我局十分注意与代表、主办单位、会办单位的沟通交流,积极与主会办单位交换办理意见,牢牢抓住人大代表建议的核心诉求,围绕诉求完成建议办理工作,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2020年,我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统计局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进行,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继续实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的通知》(粤办函〔2016〕70号)要求,我局坚持局领导领办制度,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人大代表建议签收后,局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有关专业处室负责人商议、制定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确定“一把手”领办的建议件,明确责任处室和人员,提出办理思路或工作要求,确保建议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办理过程中,局主要负责同志积极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并亲自审定对建议办理的答复意见。2020年,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领办《关于开展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评价的建议》(第1718号)。
五、公开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5〕9号)要求,我局在广东统计信息网(公众网)的“热点专题”栏目开辟“建议提案”专栏,对于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办理复文,进行主动公开。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交由我局办理的建议复文已经在网上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