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总结
2020年,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交由我局办理3件政协提案,现将我局办理省政协提案工作的情况报送如下:
一、圆满完成提案答复工作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交由我局办理的政协提案共3件,均为会办件。目前,政协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已完成。
广东省统计局领办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列表
二、坚持实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
我局坚持局领导领办制度,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牵头办理政协提案。提案接收后,局领导第一时间组织有关专业处室负责人商议办理工作方案,提出办理思路或工作要求,确保提案办理工作顺利开展。办理过程中,局领导积极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亲自审定提案办理答复意见。今年,我局共承办3个会办件,1个会办件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办,确保了提案办理答复工作的高质和高效。
三、规范办理流程,加强沟通协调
严格按照《广东省统计局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办理建议提案,落实办理职责,规范办理流程,明确办理要求。每件提案均落实到具体办理处室及经办人员,要求答复意见立足专业、有的放矢、落到实处,加强与主办单位的沟通交流,建立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台账。从签收、交办、办理、答复、公开到接收反馈,由组织协调处室全程跟踪办理情况,监督落实办理要求,及时督促进度,统一复文格式,公开答复意见,记录经办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必要时组织协调交流研讨会,征询有关处室、代表及专家的意见。
我局作为会办单位,积极配合主办单位,立足统计业务,详尽解答主办单位的征询和疑问。局内各专业处室共同钻研探讨,提供专业意见,并主动与主办单位进行工作交流,力求达成共识,形成让委员满意的答复意见,提高委员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四、强化统计专业能力,发挥统计服务职能
积极发挥政协提案对统计工作的民主监督和推动作用,始终将办理提案和强化统计专业能力、发挥统计服务职能结合起来。如第20200627号提案的答复意见中展示了我局近年来在大数据发展共享应用管理方面做的工作。
我局正在起草修订《广东省统计条例》(修订草案),着重加强对统计资料共享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对其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进行共享。积极配合做好广东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工作,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应共享尽共享,做好政务数据资源编目、采集、共享和应用等工作。
五、推进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5〕9号)要求,我局在广东统计信息网(公众网)的“热点专题”栏目开辟“建议提案”专栏,对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办理复文进行主动公开。
我局在提案办理工作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充分发挥统计服务社会、服务政府决策的职能,不辜负委员和群众对统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