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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总结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交由我局办理的代表建议共1件,为会办件(详见下表)。目前该人大建议已按规定时间完成答复工作。

广东省统计局领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列表

性质

编号

建议标题

会办

第1156号

关于加强广东省制造业经营状况大数据监测服务的建议

  一、办理情况

  为办理好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交办的代表建议,我局立足统计业务,详细研究、剖析建议所提事项,局内各专业处室共同钻研探讨;主动与主办单位进行工作交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力求达成共识,形成让代表满意的答复意见。

  二、不断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和机制

  完善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是取得办理工作实效的重要保障。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建立起了“分工协作、权责明确”的工作机制,办理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中心(以下简称“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是建议办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同志是建议办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统计执法监督处是建议办理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部门,负责网上接收人大代表建议,组织协调各专业处室参与建议办理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的调研活动,与代表进行联系、沟通,征询代表及有关专家的意见,综合各方意见给出建议答复,以及办理情况的后续跟踪和工作总结等;各专业处室根据建议内容,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业办理意见。所有工作流程均在办公自动化系统(OA)中完成,便于相关负责人实时跟踪建议办理进度,及时督办建议,确保建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在办理建议的过程中,我局十分注意与代表、主办单位、会办单位的沟通交流,积极与主会办单位交换办理意见,牢牢抓住人大建议的核心诉求,围绕诉求完成建议办理工作,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2021年,我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统计局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进行,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继续实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的通知》(粤办函〔2016〕70号)要求,我局坚持局领导领办制度,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人大代表建议签收后,局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有关专业处室负责人商议、制定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确定“一把手”领办的建议件,明确责任处室和人员,提出办理思路或工作要求,确保建议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办理过程中,局主要负责同志积极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并亲自审定对建议办理的答复意见。2021年,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领办《关于加强广东省制造业经营状况大数据监测服务的建议》。

  四、公开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5〕9号)要求,我局在广东统计信息网(公众网)的“热点专题”栏目开辟“建议提案”专栏,对于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办理复文,进行主动公开。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交由我局办理的建议复文为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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