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34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省农业农村厅:
张卫红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乡村产业,促进乡村振兴的提案》(第2022034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省统计局立足统计工作职能,围绕乡村振兴工作需求,主要从提升县域社会经济统计数据质量、加强一二三产融合统计方法探索、打造乡村振兴统计服务精品、协助建立乡村振兴数据统计制度、提供统计业务方法指导支持等方面,协助服务广东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大局,做好以下工作。
一、立足乡村振兴发展大局,持续优化县域社会经济统计年报
国家统计局目前的统计制度中设有县域社会经济统计年报,包括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G301-2表)、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G101表)、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G102表)三张报表,其指标涉及县、镇、村三级,其中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设有统计指标114个,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设有统计指标56个,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设有统计指标85个,是反映县、镇、村三级社会经济整体发展变化情况的综合年报,内容涵盖乡村振兴工作的各个方面。省统计局高度重视县域社会经济统计工作,通过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规范数据填报流程,强化基层业务培训,抓实数据质量审核,强化数据评估研究等方面多措并举,推动建立纵向工作负责机制和横向部门联动机制,不断提升广东县域社会经济统计数据质量,为广东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效果评估提供扎实数据基础。
二、面向产业振兴成果统计,加强一二三产融合统计探索
为及时掌握广东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情况,2021年,我局在国家统计局2020年12月公布的《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20)》,以及省农业农村厅提供的《相关涉农活动指标测算情况汇总表》基础上,使用2018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2019年国民经济核算年报资料,完成2018、2019年广东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试算工作。接下来,省统计局将继续开展2020年涉农产业增加值试算工作,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统计监测探索方法基础。
三、聚焦乡村振兴数据需求,加强统计服务创新
《广东农村统计年鉴》是广东三农统计服务的特色产品,编辑工作由省统计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联合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气象局、省林业局、省农垦总局、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等部门共同开展。近年来,省统计局聚焦乡村振兴工作数据需求,致力将《广东农村统计年鉴》打造为乡村振兴统计精品,与时俱进,积极创新,面向乡村振兴时代需求,积极增设相关指标数据,力求及时、全面地反映当前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的新趋势、新变化,更好满足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公众的需求。《2021广东农村统计年鉴》有三个创新:一是增设省供销社的部分内容和指标数据,二是将农村科技及教育部分与农业技术装备合并为一个专题,三是与省农业农村厅共同增加种业部分指标数据,进一步满足社会各界对乡村振兴相关数据的使用需求。
四、发挥统计职责专长,协助建立广东乡村振兴数据统计分析报表制度
2021年,为适应乡村振兴工作的数据支撑、精准决策、考核监督等方面的现实需要,省乡村振兴局开始探索建立广东乡村振兴数据分析报表制度,省统计局充分发挥统计职责和专业特长,与省乡村振兴局积极合作沟通,对广东乡村振兴数据分析报表制度建立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专业帮助,经过充分调研、准备与酝酿,《广东省乡村振兴数据分析报表制度(试行)》已于2021年12月30日获省统计局设管处审批通过,并将于2022年一季度开展首次数据填报工作,将为接下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乡村振兴工作监测和评价提供统一、规范的指标体系。
五、加强统计业务指导,协助地市和部门开展乡村振兴统计创新
省统计局立足乡村振兴新发展阶段,积极响应乡村振兴新发展阶段下的工作需求,对地市和部门提升统计工作水平,开展统计探索创新及时给予业务指导和帮助。一是指导地市开展统计制度创新。分别指导云浮市开展中医药(南药)产业统计创新,指导河源市建立农业龙头企业统计制度,对统计指标体系和数据采集的规范性都给予专业指导。二是协助加强部门统计工作。主动作为,积极协助省林业局加强林业产业统计工作,确保林业统计能充分反映广东特点;积极指导广东渔业统计工作,协助其开展渔业生产结构调整统计研究和完善渔业统计基础台账制度等。
接下来,省统计局将继续秉承“为统计需求者服务”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广东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和广东农业高质量发展两个大局,继续深入开展统计制度方法研究,深化涉农部门合作,提供统计专业指导,开展统计工作服务创新,不断提升广东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为广东乡村振兴工作提供高质量数据支持和统计服务。
专此函达。
广东省统计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