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决定部门 | 行政职权类别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行政相对人 |
1 | 广东省统计局 | 行政许可1 | 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第四十九条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2 | 行政许可2 | 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第四十九条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3 | 行政处罚1 |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涉外社会调查,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已批准的涉外社会调查项目,泄露调查对象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强迫调查对象接受调查,冒用其他机构名义进行涉外调查,未建立涉外调查业务档案,拒绝接受管理机关检查,在接受管理机关检查时,拒绝提供情况和有关材料、提供虚假情况和材料,未标明、未向调查对象说明《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事项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1号)第五十四条 | 自然人 | |
4 | 行政处罚2 | 对违背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窃取、刺探、收买、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违反国家宗教政策,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稳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宣传邪教、迷信,进行欺诈活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其他情形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1号)第五十四条 | 自然人 | |
5 | 行政处罚3 | 对未通过取得涉外调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涉外调查,未取得涉外调查许可证进行涉外调查,伪造、冒用、转让涉外调查许可证、涉外社会调查项目批准文件,使用已超过有效期的涉外调查许可证从事涉外调查,超出许可范围从事涉外调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1号)第五十四条 | 自然人 | |
6 | 行政处罚4 | 对涉外调查机构的名称、登记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住所等发生变更,未依法申请变更涉外调查许可证,终止涉外调查业务,或者涉外调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向原颁发机关缴回涉外调查许可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1号)第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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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处罚5 | 对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2号)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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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行政处罚6 | 对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2号)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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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行政处罚7 | 对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经济普查资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2号)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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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行政处罚8 | 对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农业普查资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3号)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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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行政处罚9 | 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3号)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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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行政处罚10 | 对未按时提供与农业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3号)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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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行政处罚11 | 对拒绝、推诿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农业普查执法检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3号)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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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行政处罚12 | 对在接受农业普查执法检查时,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普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3号)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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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行政处罚13 | 对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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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行政处罚14 | 对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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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行政处罚15 | 对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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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行政处罚16 | 对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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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行政处罚17 | 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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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行政处罚18 | 对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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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行政处罚19 | 对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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