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风采

 

创新统计(考评)指标体系 服务广东科学发展

一、概 述 

    2008年6月,省委十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提出“八个必须、八个解放出来”的科学发展新观念。其中前四个是:必须全面准确理解科学发展的内涵,从片面追求总量和速度的观念中解放出来;必须全面把握现代化的综合价值取向,从单一的经济价值取向中解放出来;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从“重物轻人”的观念中解放出来;必须创新发展模式,从粗放型的发展路径中解放出来。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省统计局主办和协同省主管部门先后制定(修订)13个统计(考评)指标体系。其中综合统计(考评)指标体系5个,专业统计(考评)指标体系8个。

 

表1  综合统计(考评)指标体系 

体系名称

主管部门

考评方式

落实科学发展观

省三部委局

内部通报

建设幸福广东

省发改委、统计局、调查总队

媒体公布

珠三角四年大发展

省府纲要办、省统计局

通报、点评

社会建设

省发改委、省统计局

内部通报

扩大内需

省统计局

内部通报

    其中,落实科学发展观、珠三角四年大发展两个考评指标体系分别由省主管部门搜集数据开展考评工作,省统计局负责汇总考评结果,联合报省委审定;建设幸福广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分别由主管部门报送年度统计数据,由省统计局综合测算幸福指数。“谁主管、谁统计、谁考评”,是主要工作模式。

 
表2 专业统计(考评)指标体系

体系名称

主管部门

考评方式

现代产业

省统计局、省主管部门

目标考核

文化及相关产业

省统计局、省文改办

目标考核

双转移

省人社厅、省统计局

目标考核

民营经济

省统计局、省中小企业局

目标考核

工业企业自主创新

省统计局、省科技厅

目标考核

扶贫开发

省统计局、省扶贫办

目标考核

外经贸转型升级

省外经贸厅、省统计局

目标考核

战略性新兴产业

省统计局、省发改委

省经信委、省科技厅

目标考核

 

    专业统计(考评)指标体系,以省主管部门考评为主,统计部门主办或协助开展统计调查和整理,提供统计数据。主要指标不仅列入省“十二五”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也列入科学发展考评指标体系。可以认为,科学发展考评指标体系是“纲”,专业考评指标体系是“目”。 
    省统计局在制定和参与、协同研制13个统计(考评)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统计制度,组织完成一系列统计资料和分析评价报告,反映了“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等重大决策实施效果,为先行探索一条广东特色的科学发展路径提供统计咨询意见,得到高度评价。汪洋书记批示:“统计指标体系是党和政府了解判断形势的重要依据,是提高决策水平的重要支撑。统计局为广东的科学发展所建立的多项指标体系,支持了党和政府的工作,功不可没”。朱小丹省长批示:“此举甚佳,很有必要”。 
    有关13个统计(考评)指标体系的表式及具体情况,参阅《统计服务在广东(二)》(广东省统计局,2012.3)。 

 

二、各类统计(考评)指标体系的改革创新

    (一)统计指标设计的创新性。国家“十二五”规划、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各项任务,都设计出对应的考评指标加以量化。不是照搬照抄过去总量速度指标,而是充分利用现有统计资源,采用超级汇总整理、多项合成等办法,甚至建立新制度,设立新指标,取得新数据。 
    (二)评价方法的多样性。在综合评价中,既有目标完成度、工作完成度等常用方法,也有绩效评价、指数合成、直接赋值等新方法。在专业评价中,更多使用目标评价和工作考评两种方法。多种方法的综合运用,合理地处理目标与实际、存量与增量等数量关系,把前“四个解放出来”落到实处。 
    (三)评价结果的实用性。对各市科学发展综合评价结果,直接用于省委组织部对各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特别是换届考核,考出动力,考出压力和发展方向,体现让能科学发展者上;对各市建设幸福广东的综合评价结果直接向社会公布,让人民群众监督政府转变作风为民办事,形成“倒逼机制”;对珠三角“四年大发展”的考核结果,每年召开现场会,巡回检查和点评,督促各市按进度完成《纲要》目标,倡导先行先试,为科学发展探路。 

 

三、各类统计(考评)指标体系的修订完善     

    (一)适应科学发展需要,建立各类统计(考评)指标体系。各类统计(考评)指标体系,体现了科学发展的目标、途径、动力、措施和保障,正确处理了战略、战术和发展模式等重大问题。开展综合评价的导向,是为了促进各级政府更加注意发展的目的,更加明确科学发展的方向。由于科学发展是与时俱进的,各类考评指标体系会随着党政中心任务而不断充实、改进和完善。 
    (二)争当科学发展排头兵,验证和丰富各类统计(考评)指标体系。考评结果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各市发展基础有厚薄,水平有高低,速度有快慢,差距是存在的。但通过努力,现状也是可以改变的。先进可以保持,后进可以追赶。通过考评,形成你追我赶、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对于考评名次,应总结优胜者的经验,查摆落后者的差距、并明确改进措施。 
    (三)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创新各类统计(考评)指标体系。从总量速度的片面发展到全面发展,从唯GDP论到综合评价,从重物轻人到以人为本,从粗放发展到创新发展,这是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各类考评指标体系改革创新的发展路径。 
     建立各类统计(考评)指标体系是创新性的,其评价方法也是探索性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结合广东实际,坚持先行先试,不断创新完善各类统计(考评)指标体系。



附:

各类统计(考评)指标体系简介

    一、广东现代产业统计指标体系 
    2008年,广东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决定》,省统计局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及统计报表制度,全面、真实、客观反映以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优势传统产业、现代农业和基础产业等六大产业为主体框架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情况,对其发展情况和目标进行监测、评价,从2009年起,每季度出版《广东现代产业指标体系统计资料》。
    二、广东省市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30号)和省委工作部署,省统计局在建立模型开展测算和评估的基础上,协助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广东省市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并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认真组织各部门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为省委省政府考核市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供科学的量化指标和考评结果。省委十届七次、九次全会分别通报了2009、2010年市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结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建设幸福广东评价指标体系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确定的“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2011年1月开始,在以朱小丹为组长的幸福广东指标体系编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开展了建设幸福广东指标体系的研究和编制。在吸收国内外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有关专家、学者和群众意见,先后提出了多套评价方法,并采用2009年和2010年数据进行了多次试算。结合试评试测结果,对指标体系及评分办法进行了反复多次的比较论证和调整完善,数易其稿,形成了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分为客观指标体系即“建设幸福广东评价指标体系”和主观指标即“广东群众幸福感测评指标体系”两部分。目的是通过将有关指标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充分发挥指标体系的目标导向功能、检测诊断功能、考核评价功能,形成倒逼机制,促进各级政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引导各级政府以普遍增强群众幸福感为工作导向,从制度上督促各级政府把建设幸福广东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成为各级政府的自觉行动,同时,引导全社会不断深化对幸福的认识,建立健康的社会心态和合理的生活预期,凝聚建设幸福广东的共识,激发全社会研究和探索幸福广东建设路径的热情,让争取幸福、创造幸福、分享幸福成为社会的主流风气。2012年2月13日,省统计局正式公布了2009年和2010年建设幸福广东的水平指数、发展指数和综合指数。
    四、广东省社会建设统计指标体系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粤发[2011]17号)中关于“完善社会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社会建设工作实绩作为各级领导班子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和2011年7月汪洋书记在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的报告中关于“统计部门要建立健全社会建设统计指标体系,开展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统计发布工作”的要求,以及肖志恒常务副省长关于“社会建设统计指标体系与社会发展水平统计指标体系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应增加志愿者服务、社会组织内容”的批示精神,省统计局在开展《广东省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补充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内容后修改完善为《广东省社会建设统计指标体系》,以此作为各地区开展社会建设工作评价的指标框架。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和37个二级指标,内容包括人口结构、民生状况、政府投入、医疗服务、城建环保、文化教育、社会保障、低保救济、贫富差距、社会安全、志愿者服务、社会组织等方面,数据来源于16个省直及中直主管部门,每一个指标都有具体的主管部门,具有可操作性,又有与全国和其他省份的可比性,每年可以计算出全省及各市社会发展单项指标指数、各个领域的领域指数及总指数,能按总指数的高低对各市社会建设的位次进行计分排队。同时,还可以根据指数的变化情况来评价全省及各市社会建设的成效与缺失,分析各自的强项指标与弱项指标,提出改进的措施,推动各部门分管领域的工作开展等。
    五、广东省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指标体系 
    为落实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大省、文化强省的战略部署,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实施意见>的任务分工责任方案》的要求,省统计局、省文改办在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广东文化产业统计的实际情况,新增加了8张表,形成了符合广东实际情况的《广东省文化及相关产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10年11月报国家统计局设管司批准, 2011年3月在广东省实施。数据主要来源于省统计局有关专业处和省直有关部门现行的统计调查,部分资料可结合其他调查进行推算取得。有利于准确掌握全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规模、结构、效益等发展变化情况,全面了解文化及相关产业在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建立健全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监测体系,为省委、省政府制定文化产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六、广东“双转移”统计指标体系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精神,加强对广东推动产业和劳动力转移情况的监测,省统计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双转移”统计指标体系,明确了产业转移考核评价办法涉及指标数据的提供范围和方法,积极开展省级产业转移园区、省内劳动力流动情况的统计调查,强化园区工业增加值等主要指标数据的审核,为党政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信息服务。
    七、广东省民营经济统计指标体系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粤发〔2003〕4号)精神,准确掌握民营经济发展及运行变化情况,2011年省统计局组织人员认真研究,修定了《广东省民营经济统计报表制度》,按季度编印相关资料供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 
    八、工业企业自主创新情况指标体系 
    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企业自主创新情况掌握和推动的指标精神,2011年,广东率先在全国组织开展了企业创新情况调查,省统计局在充分考虑科技主管部门需求情况下,经过多次论证,制定了《工业企业自主创新情况指标体系》,由工业企业自主创新情况指标和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情况指标两个子体系组成。其中工业企业自主创新情况指标体系由七大类57个指标组成。这七大类分别为:基本情况、人才及项目、产学研合作情况、境外科技合作情况、自主知识产权情况、创新推动节能减排情况、企业发展生态指标。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情况指标,主要设置有产品类型、技术领域与来源、产值、销售收入和利税等情况的10个指标。 
    九、珠三角《规划纲要》“四年大发展”目标监测统计指标体系 
    为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简称《珠三角规划纲要》)的全面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成立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领导小组。为做好珠三角规划纲要落实情况的监测、考核工作,省统计局配合省规划纲要办等部门建立了“四年大发展”目标监测统计指标体系,积极做好有关数据收集、整理工作,每年上半年负责对考核监测指标进行统一审核、汇总,同时参与对 “四年大发展”目标监测统计指标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目标值修订,并为珠三角九市产业转型升级巡回检查会、“四年大发展”验收讲评会等提供统计数据和基础性材料。 
    十、扶贫开发监测统计指标体系 
    为了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广东农村贫困状况和扶贫开发工作开展情况,满足对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简称:“双到”)工作及其成效考评的需要,为省委、省政府制定扶贫开发政策提供依据,省统计局与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经过大量调研和专家论证,结合广东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扶贫开发监测调查制度》。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从2011年开始在广东3049个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村及37.2万户贫困户,开展扶贫开发监测调查工作。 
    十一、广东扩大内需统计指标体系
    2010年初,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提出《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决定》,为反映广东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效果,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省统计局在对全省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坚持科学、全面、可行、统一的原则,制定了扩大内需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涵盖了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建设、贸易、文化产业、人口迁移等方面的内容,自2010年6月正式实施,按季向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资料。 
    十二、广东省外经贸转型升级统计指标体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提出的“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推动广东外经贸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科学评价全省及各地外经贸转型升级成效,客观评估外经贸转型升级对全省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根据省领导指示要求,省外经贸厅、省统计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联合制定了《广东省外经贸转型升级统计指标》,指标分全省和各市两部分。 
    十三、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指标体系 
    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指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重大战略,我国正处在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抓住机遇,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广东省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提出重点发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照明、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前,国家统计局正会同有关部委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统计范围和标准,在国家制度没有出台之前,省统计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据库为基础,采取行业法、企业法和产品法相结合的方式筛选出广东省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统计目录,并选取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工业销售产值、出口交货值、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税收、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产品产量等主要指标,形成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范围是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报表包括季报和年报,季报在每季度后月底前完成,年报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汇总后供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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