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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分析

 

广东财政收入与GDP数量关系研究


    内容提要:1994年以来,广东财政收入随着GDP的快速增加而持续大幅增长,且增幅大大超过GDP增速,一直保持全国第一财政大省的地位。本文主要研究广东财政收入与GDP增长的内在关系,揭示其影响因素和运行机制,并与苏、浙、鲁三省进行比较分析,提出促进广东财政收入与GDP持续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为政府调整产业结构和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提供依据。

  关键词:财政收入  GDP  数量研究


  近年来,广东财政收入持续高速增长,增速大大超过GDP增长幅度。本文通过分析财政收入与GDP之间的数量关系,找出影响广东财政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并对财政收入与GDP的协调发展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广东财政收入与GDP数量关系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与GDP总量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
  自1994年以来,广东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其中,广东财政总收入由1994年的569.38亿元增加至2006年的5122.25亿元,增长8.0倍;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也由270.83亿元增加至2179.46亿元,增长7.0倍。广东现价GDP1994年为4619.02亿元,2006年达到26204.47亿元,现价增长4.7倍。与GDP的增速相比较,财政收入增速明显加快。1995-2006年,按现价计算广东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分别增长20.1%和19.0%,高于同期GDP增速4.5个和3.4个百分点。多数年份的财政收入增长均快于GDP的增速(见图1和表1)。

       图1  广东财政收入与GDP增长走势图(单位:%)

  表1  1994-2006年广东财政收入和GDP增长比较(单位:亿元)

年份

GDP

财政总收入

地方财政收入

总 量

增长率(%)

总 量

增长率(%)

总 量

增长率(%

1994

4619.02

33.1

569.38

 

270.83

 

1995

5933.05

28.4

747.90

31.4

338.23

24.9

1996

6834.97

15.2

867.20

16.0

435.39

28.7

1997

7774.53

13.7

1115.87

28.7

491.41

12.9

1998

8530.88

9.7

1305.60

17.0

582.94

18.6

1999

9250.68

8.4

1674.04

28.2

660.46

13.3

2000

10741.25

16.1

2232.00

33.3

794.55

20.3

2001

12039.25

12.1

2541.21

13.9

975.11

22.7

2002

13502.43

12.2

2698.46

6.2

1144.46

17.4

2003

15844.64

17.3

3289.87

21.8

1315.52

14.9

2004

18864.62

19.1

3548.27

7.9

1525.23

15.9

2005

22366.54

18.6

4430.29

24.9

1807.02

18.5

2006

26204.47

17.2

5122.25

15.6

2179.46

20.6


  注:图1和表1中的增长率均为按现价计算的增长率。
  将广东1994-2006年的GDP和财政收入数据建立散点图可见(见图2),随着广东经济的增长,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也相应增长。财政收入与GDP总量之间,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


       图2  广东财政收入与GDP总量关系(单位:亿元)

  为了进一步分析广东财政收入与GDP增长的数量关系,引入计量经济模型进行研究。以GDP总量作为解释变量,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作为被解释变量,对1994-2006年的原始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广东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与GDP回归方程的拟合度均很高,总体显著性较好,相关参数表明:GDP每增加1亿元,财政总收入可以增加2179.4万元,地方财政收入可以增加901万元。广东财政收入随着GDP的增长而不断增长。
  (二)财政收入占GDP比重逐步上升且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广东财政总收入占GDP比重反映广东省的宏观税负水平。1994年至今,广东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总体上基本保持不断上升的趋势。1994-2001年,逐年攀升,从12.3%迅速提升至21.1%,平均每年提高1.3个百分点。2002年以后在20%上下波动,2006年为19.5%。与全国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相比,广东这一比重明显高于全国水平,2000年最高超出全国水平7.3个百分点,2006年比同期的全国平均水平高1个百分点。从发展趋势上看,广东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基本与全国情况相吻合,只是广东受政策波动的影响大于全国。整体而言,广东税收负担水平明显偏高,既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也处在发展中国家一般水平(在16%-20%之间)的高位。
  广东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GDP比重反映广东经济主体的地方财政收入负担水平。从广东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GDP比重来看,与全国相比较,广东这一比重除2004年和2006年略低于全国水平外,均超出全国水平;2006年广东该比重为8.3%。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对广东的影响明显大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主要是广东所得税收入总量和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都较大的缘故。
  (三)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第二、三产业尤其是第三产业
  广东地方财政收入与三次产业GDP均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其中,第一产业对地方财政收入的相关系数是最低的,仅为0.85。这是由于第一产业的农产品附加值低,低税、免税产值比重大,以及国家长期对第一产业实行轻税政策等形成的。第二产业与地方财政收入的相关系数较高,为0.96,这与全国情况相一致,但第二产业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相对较低。主要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效应,第二产业在广东经济中虽仍居十分重要的地位,但用传统的思维和办法已经不能适应未来的发展,广东必须着眼于全国产业布局、着眼于产业国际竞争的需要,率先推动第二产业走上高级化、适度重型化轨道,这样才能提高对广东省财政收入的贡献。第三产业对地方财政收入的相关系数最高,为0.99。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提高对于增加税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地方财政收入与行业经济的增长总体协调,但行业的贡献不平衡
  由于不同行业适用不同的税种和征税方式,因而不同行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也有所不同,GDP的行业结构变化直接影响财政收入的增长。广东GDP的行业结构变化对财政收入增长的主要影响因素:一是与财政收入相关系数较小的农业占GDP的比重不断下降,至2006年仅占6.0%;二是经济附加值相对较高的工业稳步增长,2006年占GDP的比重已达47.7%;三是服务业中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结构变化的影响。新税制对批发和零售贸易业征收增值税,收入归中央、地方共享,餐饮业征收营业税属地方固定收入。广东餐饮业增势强劲,批发和零售贸易业相应下降。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住宿餐饮业所占比重逐年上升,从1994年的11.8%增至2006年的14.5%。这些影响因素都为广东省财政收入的快速超经济增长奠定了充实税源基础。
  (五)地方财政收入的所有制结构呈多元化,变化呈“公降私升”和“内降外升”趋势
  从2001-2005年广东省分所有制GDP结构变化的数据来看,公有制经济占GDP比重从2001年的43.0%下降到2005年的32.6%,非公制经济所占比重相应地上升到67.4%,其中,个体私营经济和外商经济(含港澳台经济)分别上升了4.9个和5.6个百分点。广东GDP的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产生很大的影响。一是国有经济的经济效益提高,尤其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效益较好,带动了整个国有经济财政收入的增长。但国有企业税收占全部税收的比重呈下降趋势,如国税税收收入中的国有企业所占比重从1995年的43.9%下降到2006年的22.7%。主要原因是由于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组、转制的步伐加快。在股份制企业、涉外企业等税收收入高速增长的同时,国有企业税收相对缓慢,恰是印证了税收对所有制结构调整的适应。二是民营企业增幅大。2006年民营企业税收收入1414.31亿元,比1998年增长8.5倍。三是外商投资增长及其税收优惠政策因素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多年来,我国对外商投资给予了许多优惠政策,其中不少是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外商投资企业在开办初期提供的税收就相对较少,与投资及其生产相比有明显的滞后性,而在税收优惠到期后,这类企业缴纳税收则由于前期基数小而快速甚至跳跃式增长,如国税税收收入中的涉外经济所占比重从1995年的22.6%提高到2006年的37.7%,1996-2006年年均增长24.8%。
  (六)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与GDP的地区结构变化基本一致,东、西部对财政收入的拉力显著增强
  近年来,珠三角地区经济保持继续稳步增长的同时,山区和东、西两翼经济发展持续加快,这对广东省财政收入的增长提供充裕的税源。2006,山区5市GDP、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地方财政收入分别增长18.9%、71.2%、28.6%和27.7%,增幅快过全省平均水平4.3个、47.8个、15.1个和7.1个百分点。东西两翼发展逐渐加快,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21.2%和20.0%,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1.7%和23.3%,均快于珠三角地区和全省均速。东、西部地区经济、财政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反映了东、西、山区和珠三角地区在结构调整中相互促进、优势互补的新格局已初步形成。
  (七)财政收入对GDP增长的弹性波动较大
  根据1995-2006年广东财政总收入与GDP的增长速度等有关数据可以算出这些年财政收入的总量弹性(见表2)。从财政总收入增长对GDP的弹性看,变化较不稳定。最高在1999年达到3.3,最低在2004年降到0.4。从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对GDP的弹性看,可分为三个阶段:1995-1999年的弹性短暂波动后上升至1.6;2000年又回落至1.3以后至2001年又反弹回1.9;2002年下降之后,直至2005年又回升到1.0,2006年为1.2。可见,这些年财政收入对GDP的弹性极不稳定,变化幅度较大。


  表2  1995-2006年广东财政收入与GDP增长弹性系数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1995-2006

GDP现价

增长率(%)

28.4

15.2

13.7

9.7

8.4

16.1

12.1

12.2

17.3

19.1

18.6

17.2

15.6

财政总收入

增长率(%)

31.3

16.0

28.7

17.0

28.2

33.3

13.9

6.2

16.4

7.9

24.9

15.6

20.1

财政总收入

弹性系数

1.1

1.0

2.1

1.7

3.3

2.1

1.1

0.5

1.3

0.4

1.3

0.9

1.3

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

24.9

28.7

12.9

18.6

13.3

20.3

22.7

17.4

14.9

15.9

18.5

20.6

19.0

地方财政收入弹性系数

0.9

1.9

0.9

1.9

1.6

1.3

1.9

1.4

0.9

0.8

1.0

1.2

1.2

  对1994-2006年财政收入和GDP总量的原始数据取自然对数,再对变量进行一次回归分析。
  1、广东财政总收入对GDP增长的弹性波动较大,总体弹性处于相对合理的区间
  以广东省财政总收入取对数为被解释变量,可拟合方程:
  LnF=-4.8142+1.3273LnGDP           
  回归统计结果可知,方程拟合度较高,总体显著性较好。广东省财政总收入对GDP的弹性为1.3273,大于1。表明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可增长1.3273个百分点。这一比值是否合理?1965-1990年西方主要工业国家税收弹性系数平均为1.4。按照我国学者的研究结果,认为弹性在0.8-1.2区间比较理想。由于广东省正处于工业化发展中期的阶段,我们认为税收弹性在1-1.4之间比较理想,目前的弹性处于相对合理的区间。
  2、广东地方财政收入对GDP增长的弹性较不稳定,总体弹性略显偏低
  以广东省地方财政收入取对数为被解释变量,可拟合方程:
  LnLF=-4.8917+1.2435LnGDP            
  回归统计结果可知,广东省地方财政收入对GDP的弹性为1.2435,大于1。表明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财政收入仅增长1.2435个百分点。这一比值低于广东省财政总收入的弹性,与一般水平相比,目前广东地方财政收入的弹性也处于相对合理的区间,但略显偏低。
  二、影响广东财政收入增长的因素分析
  (一)经济快速发展是财政收入高速增长的主要原因
  广东经济发展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增长,全省税收总收入由1994年的429.27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5055.61亿元,增加了10倍多。税收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主体,税收收入的增加自然带来财政收入的增长,来源于广东的财政收入从1994年的569.38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5122.25亿元,增加了8倍。如果加上出口退税,2006年来源于广东的财政收入达6041.09亿元。广东的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1/8。
  分产业看,广东的财政税收收入主要来自第二、三产业,第一产业GDP提供的税收很少,第二、三产业GDP总量的增加和比重的增大,使可提供税收(简称“可税”)的GDP增加。广东省三次产业构成由1994年的15.0:48.8:36.2发展到2006年的6.0:51.3:42.7,从1994年到2006年广东来自第一产业的增加值当年价格由692.25亿元增加1577.1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58.3%;而同期第二、三产业则分别由2253.25亿元和1673.52亿元,增加到13431.82亿元和11195.5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分别增长4.1倍和3.0倍。来自第二、三产业的可税GDP的增加和比重的增大,带来税收从而财政收入的增大。
  (二)与GDP关系不大的税源增加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税源的增加,并不是经济发展直接引起的。例如财产税和证券交易印花税。财产税对财富的存量征收,经济发展财富增加,财产税会随之增大;但经济不发展,GDP没增加,只要财产存在,税收也会增加。证券交易印花税也是如此,不管股票所代表的财富或价值是否变化,只要交易量上升,交易次数增加,税收收入就会增大。据统计,1995-2006年,广东证券交易印花税年均增长14.5%,2006年是1994年的5.1倍;2007年1-10月,证券交易印花税完成550.90亿元,同比增长11倍,增收504.67亿元。
  (三)非税收入增长快
  在广东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1994年为24.17亿元,占同期财政收入298.70亿元的8.1%,到2006年上升到329.02亿元,占同期财政收入2179.46亿元的15.1%。非税收入2006年比1994年增长12.6倍,而同期税收收入由274.53亿元,增加到1850.44亿元,增长5.7倍,非税收入增长速度明显快于税收增长速度。非税收入上升快,既有国有企业经营状况改善,国有企业亏损补贴减少,国有资产经营收入增加等因素的作用,也有行政性收费收入增长快的影响。1995年,广东省行政性收费收入2.3亿元,2006年上升到125.90亿元,十二年增长53.7倍,其中2006年就比2005年增长了21.7%。非税收入增长快成为广东财政收入迅速增长的原因之一。
  (四)物价上升与统计口径的影响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物价的上涨会带来税收收入的增加。2006年,广东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1994年上涨了28.4%。这样,即使财富不变,价格上升,税收收入也会随之增加。与此同时,统计口径的不同也对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造成影响。我国目前对GDP和税收收入的统计口径不完全相同,税收收入无论收入额还是增长速度都是按现价统计,而GDP虽然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但增长速度则是按可比价格计算的。在纸币流通条件下,货币的时间价值是不断变动的,现实价格一般高于不变价格,从而使税收收入的增长自然快于GDP的增加。
  (五)税收征管的加强
  广东税务机关一直注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税法宣传,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减少逃税现象。加快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税收征管,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征收率大大提高,广东的税收征管率超过80%。征收率提高,使财政收入快速增长。
  三、广东与苏、浙、鲁三省财政收入和GDP增长相关性比较
  (一)1994-2005年粤、苏、浙、鲁四省产业结构变化对财政收入增长的影响
  从四省的财政收入变化情况来看,各地区都呈现出明显的波动趋势(见图3)。1994-2005年,广东年平均增长137.14亿元,为四省之首。但年均增速广东最低,为18%,低于山东的21%、江苏的23%和浙江的25%。


 图3  1995-2005年四省财政收入增长指数变动图


  通过四省产业结构与财政收入增长回归分析发现,各地的第二、三产业占GDP比重与财政收入是正相关的,即同向变化,而与第一产业比重负相关(见表3)。这与现实情况相符。从2005年起,广东农业不再提供地方税收,其他沿海省份的农业税减免也接近尾声,即是说第一产业与财政收入的关系基本不用考虑。江苏与山东的第二产业比重与财政收入的相关程度要比广东和浙江明显得多,而广东与浙江财政收入增加与第三产业的扩张有着更密切的关系,江苏与山东则不明显。


表3  四省财政收入与产业结构回归系数

 

广东

江苏

山东

浙江

第一产业

-0.97

-0.94

-0.97

-0.93

第二产业

0.12

0.79

0.92

0.14

第三产业

0.80

0.58

0.14

0.91

  再利用回归分析的方法,研究各省产业增加值与财政收入之间的关系。可以判断在考察期内各产业与财政收入间存在线性相关,因此假设回归方程为:revenue = c+ a·indu,revenue为财政收入,indu为各产业增加值。将有关数据输入,利用统计软件可求出a值。下面主要比较各省第二、第三产业的情况。
  将第二产业数据代入上式,得出a值结果为:广东0.167,江苏0.148,山东0.08,浙江0.184,这意味着当第二产业增加值每增加1亿元,广东财政收入可增加0.167亿元,江苏增加0.148亿元,山东增加0.08亿元,浙江0.184亿元。由此可见,各地第二产业对财政收入增长贡献最明显的是浙江,广东排名第二,优于江苏与山东。
  将第三产业数据代入上式,得出a值结果为:广东0.202,江苏0.261,山东0.183,浙江0.217,表明当第三产业增加值每增加1亿元,广东财政收入增加0.202亿元,江苏增加0.261亿元,山东增加0.183亿元,浙江增加0.217亿元。显然,各地第三产业对财政收入增长贡献最明显的是江苏,其次是浙江与广东,山东第三产业对财政收入的拉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体看,四省第二、三产业的高速增长,不仅带动了当地经济的繁荣,还带来可观的财政收入。但这并不意味着比重越大就能带来更多的财政收入。通过各产业增加值与财政收入的回归分析可知,第二、三产业增长对财政收入的拉动作用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制约,主要包括财政体制、产业发展状况和地方财政服务经济要求的影响。这些因素可以较好地解释为何山东与江苏第二产业的比重大于广东与浙江,但对财政增长的贡献却较弱。同样,虽然广东的第三产业与江苏、浙江等省相比具有传统优势,但由于在发展新兴第三产业和税收征管上创新力度不足,在拉动财政收入方面却略逊一筹。
  (二)四省人均财政收入弹性比较
  利用计量模型lnPRE=a+blnPGDP去计算某时期内的人均财政收入弹性(方程两边都取人均指标,是剔除了人口的影响,并不影响结论的合理性),参数b估计值就是人均GDP与人均财政收入的弹性系数,各省数据见下表4。


表4  四省1995—2005年人均财政收入增长弹性

地 区

广东

江苏

山东

浙江

弹性系数

1.21

1.63

1.38

1.72

  各地的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全部快于GDP的增长速度,均出现目前争议较大的财政超经济周期现象。其中,江苏和浙江的增长弹性较高,山东和广东的人均财政收入增长较为温和。单纯从弹性角度分析,四省财政收入存在着超常增长的现象。
  将各地1995-2005年历年的税收弹性分别求出,可以分析弹性的稳定性和变动趋势,详见表5。


表5  四省历年人均财政收入增长弹性

 

广东

江苏

山东

浙江

1995

1.14

1.01

1.16

0.75

1996

2.04

1.86

1.91

1.13

1997

1.24

1.37

1.90

1.13

1998

2.62

2.22

3.14

3.58

1999

3.55

2.45

2.29

3.32

2000

1.63

3.05

1.47

4.03

2001

3.13

2.91

2.53

4.77

2002

0.32

1.06

0.58

0.88

2003

0.60

1.42

1.00

1.21

2004

0.45

1.13

0.68

0.74

2005

1.61

1.63

1.32

2.35

离散系数

0.85

0.61

0.66

1.31

  比较各地增长弹性的离散系数,广东和浙江相对于其他地区,其波动幅度较大,分别为0.85和1.31,江苏等地都是在0.7以下。这主要是由于广东和浙江在该时期的人均财政增长波动较大,所以其弹性变化也较大。从变动趋势来看,弹性系数基本上呈现一个先升后降再回升的态势,主要是受到2002年财税收入改革的影响。
  (三)四省的宏观税负水平比较
  四省的宏观税负水平(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GDP比重)均呈波段式的上升趋势(见表6)。广东在1994年明显高于其他三省,接近其他省份的2倍。但从增长趋势来看,广东相对平缓,其他三省高速追赶,到2005年,江苏、浙江的这一比重基本上与广东持平。1994-2005年,广东的平均比重为7.8%,比江苏的5.03%、山东的5.09%和浙江的5.34%要高。从年均税负增长来看,广东年均增加0.15个百分点,低于江苏的0.35、浙江的0.4和山东的0.21,说明广东宏观税负的增长相对较为温和。从总的情况来看,广东在宏观负担上还是高于其他地区,这也与各地的总体经济发展水平相吻合。
  

表6  四省历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GDP比重(单位:%)

  

 

广东

江苏

山东

浙江

1994

6.47

3.37

3.50

3.52

1995

6.44

3.35

3.61

3.28

1996

7.01

3.72

4.11

3.33

1997

7.00

3.83

4.44

3.36

1998

7.51

4.12

5.02

3.92

1999

8.28

4.46

5.40

4.58

2000

8.48

5.24

5.56

5.58

2001

9.64

6.05

6.23

7.26

2002

8.90

6.07

5.94

7.08

2003

8.30

6.41

5.91

7.28

2004

7.52

6.54

5.51

6.92

2005

8.08

7.23

5.80

7.94

平均

7.80

5.03

5.09

5.34

  四、分析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分析结论
  1、广东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主要来源于广东经济发展和税源增加
  从广东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与GDP总量关系模型的研究结果来看,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与GDP总量之间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方程的拟合度很高,总体显著性较好,广东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可以较好地被GDP解释。说明广东财政收入随着GDP增长而稳步增长。
广东财政收入的增长与GDP的产业构成及其变化趋势有直接关系。第二、三产业是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利用广东财政总收入与三次产业GDP总量分别进行回归分析,发现第三产业与财政收入的相关程度最高,达0.99;第二产业次之,为0.96;第一产业0.85。
  1995-2006年,广东财政总收入对GDP的弹性为1.3,大于1;地方财政收入对GDP的弹性1.2,也大于1。但并不表明广东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不协调,主要原因包括:一是两者的基数不同,财政收入基数小,增长的幅度会大一些,而GDP的基数较大,增长的幅度自然小一些;二是广东处于工业化的中期,经济发展比较快,工业已有一定的规模和良好的基础,产业结构不断提升,效益明显提高,可税GDP所占比例和绝对数量都在增加。三是处在经济转型期的广东,改革开放比较早,投资力度比较大,一次性税源相对较多。所以,在这一时期财政收入增长快于GDP增长是正常的。
  2、 税收征管加强,税收负担更加合理
  广东宏观税负和财政总收入负担率的提高,是税务机关推进以法治税,强化征管的结果。广东宏观税负(财政总收入占GDP比重)从1995年的11.3%上升到2000年的18.5%、2005年的18.8%和2006年的19.5%。宏观税负的提高,使财政总收入的负担率上升,从1995年的12.6%上升到2000年的20.8%,随后稍有下降,保持稳定,2005年和2006年分别达到19.8%和19.7%。
    3、非税收入的增长速度快于税收收入的增长幅度,但近年来增幅趋于平缓
  1995-2006年,广东的非税收入增长快于税收收入的增速。广东的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年均增长20.1%和19.0%。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由1995年的352.56亿元增加到1850.44亿元,年均增长17.2%,而同期的非税收入则由29.78亿元增加到329.02亿元,年均增长24.3%。其中,行政性收费收入增长特别快,从2.3亿元增加到125.90亿元,年均增长44.0%。非税收入特别是其中的行政性收费收入,增长速度明显快于地方税收收入和财政总收入的增长速度。由于广东“收支两条线”改革前期力度较大,非税收入征收规范,2004年以后,非税收入增幅已低于同期全国平均和江浙沪等沿海省市水平,也低于同期税收收入增长水平。
  4、与苏、浙、鲁相比,广东财政收入与GDP增长较为协调
  2002年之前,广东财政收入弹性系数有部分年份大于2,表明财政负担整体上较重。财税收入机制改革后,财政超经济增长现象得到明显扭转,在整个考察期内广东的财政增长弹性较为接近1。相对于江苏等省的弹性系数仍在高位运行,广东的财政增长与GDP增长较为协调。结合考察期内人均财政支出弹性,广东为1.16,江苏为1.53,山东为1.3,浙江为1.52。根据“总量平衡,略有结余”的理财观念,在四省中,广东收入弹性与支出弹性的差距是最小的,再考虑到金融风暴后政府利用财政手段扩张财政支出以调控宏观经济的因素,考察期内广东财政收入弹性并未过高。
  与此同时,广东在四省中的财力集中能力最强(见表6),尽管在2002年改革后与江苏、浙江的差距缩小,但总体上仍然领先,年均比重指标比其他省份高出近3个百分点,这为广东进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充分的财力支持。但广东的这种能力更易为政策性因素所影响,且在负担程度上广东要较其他省份更高。
  5、广东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还存在一些不协调因素
  广东的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之间仍存在不协调的因素。主要有:第一,地区经济发展从而财政收入很不平衡。目前,财政收入的大部分主要来自珠江三角洲地区,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经济发展比较慢,财政收入所占的比重较小,地区发展不够协调。在广东的税收收入和财政收入中,70%以上来自珠江三角洲地区,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所占比重不到30%。第二,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根本转变,基本上还是粗放经营模式。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有待提高。第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高新技术企业所占比重不大,地区特色和产品特色还不够明显,高附加值产品还不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待加强,引资质量有待提高。第四,县域经济、农村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不够快,与浙江等省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尚未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县域经济、农村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路子与发展模式。第五,产业结构有待优化,市场化程度有待提高。广东经济结构不合理,第三产业特别是交通运输业、中介服务业等与第二产业的发展不够协调;同时,工业雷同、重复建设的现象还比较严重,既浪费资源,又影响效率,需要加快调整,促进其协调发展。
  (二)政策建议
  1、继续推进产业的优化与升级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经济,增加税源。首先,要进一步增强竞争意识和创新观念。大力引进高新科技企业,改造传统工业,推动工业由加工装配型向开发制造型转变。采用激励措施,引导企业积极自主研发,掌握高新技术,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开发新产品,增加附加值,实现高新产业的不断升级与传统产业的转型。其次,大力发展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石油化工、电气机械等支柱产业,形成有广东特色,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的工业企业和工业体系。再次,促进产业集群升级,发挥集群经济优势。要切实做好战略规划,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产业发展战略,促进集群经济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
  2、加快培育新兴第三产业发展
  广东改革开放比较早,流动人口较多,发展第三产业有广阔的空间,各级政府应提供更多的支持、扶持政策,鼓励中介服务业、金融保险业、交通运输业、文化体育业,物流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搞好售后服务、品牌营销、供应链管理,打造现代服务业,为GDP与财政收入增长提供新动力。
  3、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政府应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如为企业提供便利的交通和良好的通讯条件,搞好社会治安,做好社会保障和环境保护。加快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的发展,为企业输送和培训更多所需要的人才。要创造条件吸引人才,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创业条件和工作环境,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通过优化投资环境,进一步引进外资,提高引资质量,引进更多规模大、技术新、产品附加值高,无污染或污染少的外资企业。同时,通过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
  4、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发展县域经济应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以工业化、城镇化带动“三高”农业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各县要对自身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准确定位,根据各县在历史传统、地域特性、资源禀赋等方面的差异,主攻特色经济,优化产业结构,挖掘县域优势,逐步推进区域一体化;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各项助农惠农措施。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监管,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和安置机制,健全农业保险机制和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农民利益。
  5、创新财税管理机制
  首先,应清理各种不合理的收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地方性的收费法规,规范收费制度,明确允许收费的范围、收费的对象、收费的标准、收费的用途、审批的机关、监督的部门和违法违规的责任,杜绝乱收费现象,减轻百姓负担。其次,做好纳税服务,帮助纳税人解决纳税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再次,依法征税,强化税收管理,减少税收流失,增加财政收入。最后,全面掌握税法规定,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百姓收入。
  6、逐步完善省以下的财政管理体制,调动各级政府的理财积极性
  改革省以下地方财政管理体制。探索实行省管县、乡财政县等完善分税制的各项改革措施,以此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形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后进地区的发展,缩小地区差距。根据省、地(市)、县(含乡镇)政府的事权,通过划分税种确定省与市、县的财力,健全省与市、县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建议改进与完善目前我省已经实施的激励型财政机制,通过建立确定基数,超增分成,挂钩奖罚,鼓励先进的财政激励机制,来进一步调动县级政府发展县域经济的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县域经济财政发展。进一步增强县、市级政府生财、聚财、理财的积极性和能力。

 


                          课题组:广东省统计局
                                 广东省财政厅
                          中山大学(税收研究中心)

 

 

1 本文的地方财政收入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剔除所得税分享改革和出口退税改革因素后调整的数据。

2 本节所提到的财政收入均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3 本节所提到的财政收入增长率均是自然口径数据。
4 下面相关a值均已通过有效性检验,即可拒绝a=0的假设。
5 即当年财政收入增长率与GDP增长率之比(鉴于数据限制,增长率均为自然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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