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分析
广东农村相对贫困现状与分析
内容摘要:本文根据广东农村住户调查和相关统计数据,对当前广东农村相对贫困数量规模和地区分布情况进行分析,反映了当前广东相对贫困县、相对贫困村和相对贫困户的总体情况。
关键词:农村贫困 分析
广东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坚持不懈的扶贫开发,促使农村绝对贫困基本消除。而农村相对贫困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在新形势下全面了解和掌握当前广东相对贫困的现状,为更加有效地开展农村扶贫开发,形成长效的脱贫机制,促进当前和今后广东农村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广东农村相对贫困基本情况
在国际上,通常将收入处于一定水平线以下的人口确定为相对贫困人口。当前,世界银行将收入低于社会平均收入的1/3(或约33%)的社会成员视为相对贫困人口,部分国家将低于平均收入40%的人口归于相对贫困人口。
2012年,全国扶贫标准为2300元,相当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9.1%。浙江、江苏、辽宁等地扶贫标准分别为4600元、4000元和3200元,分别是本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1.6%、32.5%和29.1%。广东新一轮(2013—2015年)扶贫开发对象,以不足2011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75%(7029元)的县作为相对贫困县的主要标准,以不足60%(5623元)作为相对贫困村的标准,以不足33%(3093元)作为相对贫困户(人口)的标准。按照上述标准,根据广东省农村住户调查12875户样本数据,采用因子扩展法测算,对广东相对贫困县、相对贫困村和相对贫困户基本情况进行分析。
(一)相对贫困县。2011年全省有农村的112个县(市、区)中,不足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75%的县有20个县。其中,韶关、河源和清远各占4个,揭阳3个,梅州2个,汕头、江门和潮州各1个(见表1)。
表1 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75%的县
县名 | 人均纯收入(元) | 县名 | 人均纯收入(元) | 县名 | 人均纯收入(元) | 县名 | 人均纯收入(元) |
乳源县 | 6149 | 恩平市 | 6149 | 连平县 | 6843 | 连州市 | 7010 |
新丰县 | 6660 | 大埔县 | 6947 | 和平县 | 6075 | 饶平县 | 6833 |
乐昌市 | 6875 | 五华县 | 6767 | 阳山县 | 6201 | 揭西县 | 6333 |
南雄市 | 7023 | 紫金县 | 6508 | 连山县 | 5540 | 惠来县 | 5964 |
南澳县 | 6017 | 龙川县 | 6226 | 连南县 | 4847 | 普宁市 | 7005 |
(二)相对贫困村。按照2012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60%的标准,采用因子扩展法测算,相对贫困村有2491个。其中,粤东西北地区2220个,占89%;珠三角的江门、惠州和肇庆271个,占11%(见表2)。
表2 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的村数
地 区 | 全省 总计 | 珠三角 | 粤东西北 | |||
合 计 | 粤东 | 粤西 | 粤北 | |||
村数(个) | 2491 | 271 | 2220 | 645 | 427 | 1149 |
(三)相对贫困户。按照2012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33%的标准,采用因子扩展法测算,全省相对贫困户31万户,相对贫困人口127万人。其中,26万多户、近108万人分布在粤东西北地区,分别占全省83%和85%;5万户、19万多人分布在珠三角的江门、惠州和肇庆市,分别占全省17%和15%(见表3)。
表3 2012年广东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户数和人数
全省平均水平 的比例 | 全 省 | 珠三角 | 粤东西北 | |||
户数 (万户) | 人口 (万人) | 户数 (万户) | 人口 (万人) | 户数 (万户) | 人口 (万人) | |
30%(3163元) | 23.4 | 89.1 | 4.0 | 15.1 | 19.4 | 74.0 |
33%(3479元) | 31.1 | 127.3 | 5.0 | 19.4 | 26.1 | 107.9 |
35%(3690元) | 37.1 | 159.6 | 6.4 | 25.5 | 30.7 | 134.1 |
40%(4217元) | 55.5 | 257.4 | 9.7 | 39.5 | 45.8 | 217.9 |
二、农村相对贫困数量规模和地区分布
(一)相对贫困县分析。
从数量规模看:一方面,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75%标准的20个县,占全省有农村的112个县(市、区)的17.8%,相对贫困县总数与上一轮扶贫开发的16个重点县和4个参照扶贫开发重点县之和相吻合;另一方面,20个相对贫困县中,有15个县属于上一轮扶贫开发重点县,占75%。由此可判断,这个结果基本符合广东实际。同时,也表明了上一轮的扶贫开发取得显著的效果,有25%的上一轮贫困县农民收入增长较快,实现了脱帽。
从地区分布看:除恩平市外,其余19个相对贫困县分布在粤东和粤北地区。一方面,2012年珠三角、粤东西北四大经济区域人均GDP分别为8.44万元、2.43万元、3.03万元和2.35万元,表明贫困县的地区分布特征与经济发展水平高度吻合;另一方面,20个相对贫困县2012年人均GDP仅1.68万元,最低的仅0.81万元,与广东2012年人均GDP的5.41万元相差甚大,表明这些县经济发展水平普遍偏低。
(二)相对贫困村分析。
从2012年全省行政村收入分布(见图1)看出,全省19343个行政村人均纯收入呈倒“U”型分布,行政村人均纯收入中位数为9175元,在中位数以下的行政村随着人均收入增加,村的数量越来越多,在中位数以上的行政村随着收入增加逐步减少。其中在6326元以下的有2491个村,占12.9%;在6326元—9000元之间的有6616个村,占34.2%;在9000元—10543元之间的有3271个村,占16.9%;在10543元—15000元之间的有4155个村,占21.5%;在15000元—20000元之间的有1883个村,占9.7%;20000元以上的有926个村,占4.8%。
图1 2012年广东行政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布
从数量规模看:以2012年数据计算,低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60%为6326元,据此测算在此水平以下的有2491个村,占有农村的19343个村(居)委会的12.9%。另外,在全省平均水平60%以下的行政村中,3000元以下、3000元-4000元、4000元-5000元、5000元-6000元和6000元-6325元的行政村分别为47个、91个、574个、1172个和607个。全省平均水平50%以下(5272元)的有831个村,占4.3%;55%以下(5799元)的有1559个村,占8.1%;65%以下(6853元)的有3630个村,占18.8%。
测算结果与各地申报的新一轮扶贫开发相对贫困村数量2571个基本相符。经过上一轮“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扶贫开发工作,虽然扶贫标准从2500元提高到2011年的5623元,但相对贫困村数量持续明显减少。
从地区分布看:2491个相对贫困村中,粤东西北地区有2220个,占89%,分布在粤东西北的12个地级市;其中粤北地区最多,有1149个,占46.1%。这个分布状况与广东人均GDP地区分布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地区分布特征基本相符。可以看出,越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越低,相对贫困村数量也越多,所占比重越大。
(三)相对贫困户及其人口分析。
从2012年广东人均纯收入农村人口分布(见图2)看,广东人均纯收入农村人口呈“N”型分布,农村人口人均纯收入中位数为8530元,在中位数以下的农村人口分布随着人均收入增加越来越多,在中位数以上的农村人口分布随着收入增加逐步减少。其中在3479元以下的有127.3万人,占比2.6%;3479元—7000元有1491.8万人,占比30.0%;7000元—10543元有1719.3万人,占比34.6%;10543元—15000元有898.5万人,占比18.1%;15000元—20000元有408.3万人,占比8.2%;20000元以上有326.8万人,占6.6%。
图2 2012年广东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人口分布
从数量规模看:以2012年数据计算,低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33%为3479元,据此测算在此水平以下的相对贫困户31.1万户、相对贫困人口为127.3万人,占全省农村常住人口的2.6%。另外,全省平均水平30%以下(3163元)有相对贫困户23.4万户、人口为89.1万人,占2.6%;35%以下(3690元)有相对贫困户37.1万户、人口为159.6万人,占3.2%;40%以下(4127元)有相对贫困户55.5万户、人口为257.4万人,占5.2%。从比例变化与相对贫困人口规模递增幅度看,符合低收入组随着人均收入增加而规模增加的趋势。
测算结果与新一轮扶贫开发确定的2571个相对贫困村中的20.9万户相对贫困户和90.6万相对贫困人口相比,相差10.2万户和36.7万人,表明占三分之二的相对贫困户及其人口集中在重点帮扶村,还有三分之一的相对贫困户及其人口分散在其他相对贫困地区。与上一轮扶贫开发确定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相比,数量规模显著减少。
从地区分布看:测算中的31.1万户、127.3万人中,分布在珠三角地区分别为5.0万户、19.4万人,分布在粤东西北地区户数分别为26.1万、107.9万人。从测算的相对贫困户及其人口分布分析,大部分分布在欠发达的粤东西北地区,与相对贫困县、相对贫困村的区域分布趋势高度吻合。
供稿单位: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处
撰 稿:李珠桥 范英敏 张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