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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分析

 

广东未成年流动人口状况分析

  内容摘要:本文根据2013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和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分析广东未成年流动人口状况,并对其面临的教育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 未成年   流动人口   分析

 

  近年来广东未成年流动人口数量快速增加,逐步成为流动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分析和描述他们的人口学特征,对研究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最为关注的子女教育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一、未成年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

  (一)未成年流动人口数量快速增加,且八成来自农村

  根据2013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分城乡加权结果推算,2013年年末广东0-17周岁流动人口规模约447万人,与2010年相比,增加38.6万人。2010-2013年,0-17周岁流动人口年均增长率为3%,远高于同期常住人口增幅(0.67%)。

  广东未成年流动人口规模庞大,且主要来自农村。2010年,全省0-17周岁流动人口规模为408.4万,占全国同龄流动人口总量的11.4%;其中0-14周岁的流动儿童规模为273.8万人,占全国总量的12.0%。在0-17周岁的流动人口中,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的占84.1%,非农户口只占15.9%。

  (二)未成年流动人口以男性居多

  2013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广东0-17周岁流动人口性别比为120.7,比全部流动人口性别比高2.2。0-17周岁流动人口性别比高于全部流动人口,这一趋势与2010年人口普查一致。2010年0-17周岁流动人口性别比123.4,比全部流动人口性别比高3.3。与2010年人口普查相比,2013年未成年流动人口性别比有所下降。

  0-17周岁人口可以划分为4个年龄组,分别是学龄前儿童(0-5周岁)、小学学龄儿童(6-11周岁)、初中学龄儿童(12-14周岁)和大龄组(15-17周岁)。从各年龄组性别比看,15-17岁大龄组性别比只有91.5,明显低于0-14岁少儿组,主要原因是农村地区16岁和17岁女性人口读高中的比例低于男性人口,她们比男性人口更早进入劳动力市场,从户籍地流动到现住地工作,从而使15-17岁流动人口性别比明显偏低。0-14岁流动少年儿童性别比较高,其中0-5岁为127.1,6-11和12-14岁则分别为139.5和129.6,说明流动人口在选择携带子女一起外出打工时,存在性别偏好,特别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家长更倾向携带男孩在工作地异地上学。

表1  分年龄组的未成年流动人口性别比

年龄组

男性占比(%

女性占比(%

性别比(女性=100

0-5

55.96

44.04

127.1

6-11

58.24

41.76

139.5

12-14

56.44

43.56

129.6

15-17

47.78

52.22

91.5

  

  (三)16-17岁人口占比相对较高

  广东未成年流动人口年龄分布,除0岁和16-17岁外,其余大多数年龄分布比较均匀。在0-17岁流动人口中,0岁婴儿所占比例最低,仅占1.7%;1-15岁年龄组占比相对均匀,每个年龄占比在4%-6%左右;16岁和17岁人口占比最高,分别为8.7%和11.9%。(详见表2)

表2  广东未成年流动人口年龄构成

年龄

未成年流动人口

其中:跨省流动儿童

男性占比(%

女性占比(%

各年龄占比(%

男性占比(%

女性占比(%

各年龄占比(%

0

0.92

0.75

1.67

1.27

0.90

2.17

1

3.11

2.48

5.59

3.88

3.27

7.15

2

3.02

2.38

5.41

3.45

2.87

6.33

3

3.65

2.67

6.32

4.10

3.07

7.17

4

3.81

3.07

6.88

3.98

3.53

7.51

5

3.52

2.83

6.35

3.94

3.21

7.15

6

3.81

2.69

6.51

4.56

2.83

7.39

7

3.38

2.35

5.72

3.53

2.61

6.15

8

3.05

2.19

5.24

3.23

2.31

5.54

9

2.87

2.28

5.14

3.07

2.51

5.58

10

2.83

2.01

4.84

2.79

2.05

4.84

11

2.45

1.67

4.12

2.51

1.69

4.20

12

2.19

1.64

3.83

1.85

1.59

3.43

13

2.03

1.65

3.68

2.05

1.49

3.53

14

2.12

1.60

3.73

1.63

1.59

3.21

15

2.52

1.85

4.37

2.31

1.51

3.82

16

4.08

4.58

8.66

3.51

2.57

6.09

17

5.33

6.61

11.94

4.70

4.04

8.74

  

  广东省内未成年流动人口与跨省未成年流动人口年龄构成存在一定差异,这可从各自的年龄金字塔形状中反映出来。省内1-14岁流动人口年龄分布较为均匀,每个年龄占比在4%-5%之间,但跨省流动人口年龄金字塔在12-14岁明显收缩,每个年龄占比降至3-3.5%,说明在跨省流动人口中初中教育阶段的流动人口占比较低。跨省流动人口10岁以下的各年龄组占比均高于省内相同年龄流动人口占比,反映出跨省流动人口中低龄人口占比相对较高。

图1  省内和跨省未成年流动人口年龄结构金字塔

  (四)未成年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状况

  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广东未成年流动人口教育状况有如下特征:

  1.6-14岁义务教育阶段的流动人口受教育情况良好。2010年,广东6-11岁和12-14岁的流动少年儿童在校比例分别为98.8%和95.4%。说明绝大部分的适龄流动少年儿童正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流动少年儿童的义务教育状况基本良好。

  2.15-17岁流动人口在校比例较低。2010年,广东15-17岁的流动人口的在校比例为53.6%,其中15岁流动人口的在校比例为79.5%,16岁和17岁流动人口在校比例分别为58.9%和42.0%。同期全省15-17岁常住人口在校比例为81.0%,其中15-17岁在校比例分别为93.8%、83.6%和68.2%。可见,15-17岁流动人口在校比例远低于同龄常住人口(低27.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16-17岁流动人口选择就业比例高,该年龄段流动人口中就业人口占比为48.7%,比同龄段常住人口中就业人口占比高27.9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16岁和17岁流动人口中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受教育延迟问题。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在16岁和17岁在校流动人口中,尚有24%和9%的人口在读初中,一般情况下这部分人口应为高中在校学生。

  二、未成年流动人口的流动特征

  (一)未成年流动人口流入地分布高度集中

  未成年流动人口在全省21个市都有分布,但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市。全省未成年流动人口最多的是深圳,占全省0-17岁流动人口的22.3%,明显高于其他市。其次是广州、东莞,占比均超过10%。占比超过5%的还有佛山和惠州。上述五个市未成年流动人口占全省0-17岁流动人口总量的71.1%。分区域看,八成未成年流动人口都集中在珠三角,东翼的未成年流动人口占比最低,仅3.4%,西翼和山区未成年流动人口占比相差不大,约为6%。

表3  广东未成年流动人口分布

地区

占全省未成年流动人口的百分比(%

 

地区

占全省未成年流动人口的百分比(%

广州

19.20

梅州

0.61

韶关

1.86

汕尾

1.57

深圳

22.31

河源

1.06

珠海

2.22

阳江

0.77

汕头

1.56

清远

1.64

佛山

8.87

东莞

13.97

江门

5.51

中山

3.59

湛江

3.69

潮州

0.26

茂名

1.56

揭阳

0.04

肇庆

2.11

云浮

0.80

惠州

6.79

 

 

  (二)跨省未成年流动人口来源地集中

  全省0-17岁跨省流动人口来源地比较集中,来自湖南、广西、四川、江西四省的未成年流动人口位居前列,2013年这四个省的未成年流动人口占比约六成,这与普查的结果一致。说明近三年,跨省未成年流动人口的来源地格局基本未发生改变。来自河南、贵州、湖北等省的未成年流动人口也相对较多(详见表4)。

表4  跨省未成年流动人口来源地分布

省、直辖市、自治区

占比%

 

省、直辖市、自治区

占比%

湖 南

23.72

 

海 南

0.62

广 西

15.91

 

江 苏

0.57

四 川

9.79

 

河 北

0.45

江 西

8.82

 

辽 宁

0.36

河 南

7.17

 

 

0.25

贵 州

7.09

 

新 疆

0.20

湖 北

6.48

 

山 西

0.17

重 庆

4.88

 

北 京

0.17

安 徽

3.17

 

甘 肃

0.16

福 建

3.07

 

内蒙古

0.13

浙 江

1.83

 

上 海

0.09

云 南

1.78

 

青 海

0.08

陕 西

1.26

 

天 津

0.03

山 东

1.07

 

西 藏

0.03

黑龙江

0.62

 

宁 夏

0.03

 
         (三)除肇庆外,珠三角其他地区未成年流动人口占当地未成年人口比例高

  2013年全省未成年流动人口占全部0-17岁未成年人口的21.8%,即平均5个未成年中有一个是流动人口。其中,深圳、东莞未成年流动人口占同龄人口的比例超过60%。广州、珠海未成年流动人口占比也超过40%。其他珠三角地区城市,除肇庆外,未成年流动人口占比均超过30%。与2010年人口普查相比,2013年广州、深圳、珠海、江门、东莞等城市未成年流动人口占当地未成年人口的比重呈明显上升态势,说明近年来这些地区未成年流动人口集聚趋势更加明显。

图2  各市未成年流动人口占当地未成年人口的百分比

  三、进一步加强未成年流动人口教育工作的建议

  (一)流动儿童集中的地市,要及早做好教育规划和教育资源配置工作

  广东低龄流动儿童规模庞大,2010年0-5岁流动儿童达115万,其中跨省流动儿童规模比省内流动儿童多9万人。同时,流动儿童增长较快,特别是跨省流动人口中低龄流动儿童呈现较快的增长势头。2013年,省内流动人口中0-5岁流动儿童占比由2010年的4.2%上升为4.9%;而跨省流动人口中,0-5岁流动儿童占比则由2010年的2.9%上升为3.9%。0-5岁流动儿童,相当一部分为长期流动,其中离开户口登记地一年至三年的占比为51%、三年到五年的占比21%。0-5岁流动儿童规模大,增长速度快,给流入地开展小学和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带来压力,因此,深圳、东莞、广州、佛山、惠州等流动儿童分布集中的地市,应当搜集掌握更加详细的流动儿童分布信息,为流动儿童的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配置适当资源,做好教育规划和资源配置的协调工作,逐步将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各阶段教育统筹纳入当地政府教育规划。

  (二)加大职业教育力度,鼓励农村毕业生积极参加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

  广东常住人口中16-17岁流动人口在校比例低,就业人口占比高,并且性别比远低于全部流动人口性别比,说明这一年龄段流动人口,特别是女性流动人口,较早结束学习开始工作,这一年龄是学习能力强、可塑性强的阶段,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对个人发展和本地劳动力素质提高大有裨益。为此建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尽快将高中阶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围,建立健全高中阶段教育资助体系,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转变教育和就业观念,加大《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粤财教育〔2013〕54号)的实施力度,鼓励农村毕业生积极参加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为广东产业转型升级提供高素质的劳动力。

 

  注:本文的未成年流动人口,是指0-17岁人口中,调查时点居住在本调查小区,户口登记地在其他乡镇街道,并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但不包括“市辖区内的人户分离人口”。

 

 

 

 

                                                                        供稿单位:人口和就业统计处

                                                                        撰    稿:李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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