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分析
广东老年人口健康状况简析
内容摘要:2010年,广东老龄化系数为9.73%,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量超过1000万人。随着广东老年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老年人口的健康和养老也面临新挑战,对此本文提出一些政策建议。
关键词: 老年人口 健康 分析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广东全部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为1015.24万人,占总人口的9.73%,与老龄化社会国际标准的10%相比,非常接近。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社会对老年人口健康状况的关注程度日渐提高。本文根据人口普查资料,对广东老年人口健康状况进行简要分析。
一、广东老年人口健康状况特征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按10%的抽样比例,在每个调查小区抽取住户组,详细填写生育、就业、教育和老年人口健康状况等指标,全省共调查了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957360人(除特别说明外,本文使用的老年人口绝对数为10%抽样汇总数)。
根据老年人对调查前一个月能否保证正常生活作出自我判断,人口普查长表将老年人口身体健康状况划分为四种类型:(1)健康。指过去一个月健康状况良好,完全可以保证日常生活。(2)基本健康。指过去一个月健康状况一般,可以保证日常生活。(3)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指过去一个月健康状况不是太好,但可以基本保证正常生活。(4)生活不能自理。指过去一个月健康状况较差,不能照顾自己日常生活。
根据人口普查汇总结果,广东老年人口健康状况具有如下特征:
(一)老年人口的健康状况良好,身体基本健康人口占比排名全国首位
2010年广东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健康状况良好。在抽查的老年人口中,“健康”的有492653人,占51.46%;“基本健康”的366579人,占38.29%;“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的80918人,占8.45%;而“生活不能自理”的只有17210人,占1.80%。身体健康或基本健康的老年人口占比达89.75%,接近九成,全国排名首位,与全国平均水平(83.15%)相比,高6.60个百分点,与排名2-4位的福建、浙江和江苏比,分别高1.00个、1.92个和2.36个百分点。“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口占比则分别比福建、浙江、江苏低0.2-0.6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15个百分点。上述数据表明,广东的老年人口不但寿命长(人均预期寿命76.49岁,在全国排第6位),而且身体健康状况总体良好。
表1 广东与全国及部分省老年人口健康状况占比情况(%)
指标 |
合计 |
健康 |
基本健康 |
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 |
生活不能 自理 |
全国 |
100 |
43.82 |
39.33 |
13.90 |
2.95 |
广东 |
100 |
51.46 |
38.29 |
8.45 |
1.80 |
福建 |
100 |
49.76 |
38.99 |
9.25 |
2.00 |
浙江 |
100 |
52.78 |
35.05 |
9.80 |
2.37 |
江苏 |
100 |
50.21 |
37.18 |
10.22 |
2.39 |
(二)老年人口身体健康状况城乡和区域差异明显
健康老年人口比例城市明显高于乡村。从城镇与乡村的对比看,城镇“健康”的老年人口有296479人,占城镇老年人口的57.62%,显著高于乡村的46.93%,高10.69个百分点。身体健康的城镇老年人口占比高于乡村老年人口,主要是城镇的医疗卫生条件、城市基础设施、老年文化活动、住房、社会保障等明显比乡村更加完善,使得健康人群的比例高于乡村。而城镇老年人口中 “基本健康”的有183673人,占35.03%;“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的30452人,占5.71%;“生活不能自理”的7880人,只占1.63%。上述比例与乡村相比,分别低5.66个、4.76个和0.29个百分点,可见乡村老年人口在健康状况较差的层次居多。总体上,城市老年人比乡村更健康。
表2 广东城乡老年人口健康状况
城乡/比重 |
合计 |
健康 |
基本健康 |
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 |
生活不能 自理 |
城镇人数(人) |
518484 |
296479 |
183673 |
30452 |
7880 |
比重(%) |
100 |
57.62 |
35.03 |
5.71 |
1.63 |
乡村人数(人) |
438876 |
196174 |
182906 |
50466 |
9330 |
比重(%) |
100 |
46.93 |
40.69 |
10.47 |
1.92 |
老年人口健康状况地区差异较大。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医疗卫生投入不同,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条件、环境、质量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不同地区老年人健康状况存在明显差异。从珠三角、东翼、西翼和山区四种身体健康状况老人占比比较,在“健康”方面,珠三角的比例为57.18%,远高于东翼、西翼和山区,分别高13.75个、6.04个和11.18个百分点;而其他三种身体健康状况占比,均低于东翼、西翼和山区,尤其是“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方面,低了将近1倍。珠江三角洲地区老人身体健康状况比东翼、西翼和山区要好,表明身体健康状况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条件密切相关。
表3 广东分区域老年人口健康状况
区域 |
合计 |
健康 |
基本健康 |
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 |
生活不能 自理 |
珠三角(人) |
405691 |
233778 |
142128 |
23174 |
6611 |
比重(%) |
100 |
57.18 |
35.43 |
5.87 |
1.52 |
东翼(人) |
167146 |
72585 |
73816 |
17330 |
3415 |
比重(%) |
100 |
43.43 |
44.16 |
10.37 |
2.04 |
西翼(人) |
183161 |
93660 |
66635 |
19662 |
3204 |
比重(%) |
100 |
51.14 |
36.38 |
10.73 |
1.75 |
山区(人) |
201362 |
92630 |
84000 |
20752 |
3980 |
比重(%) |
100 |
46.00 |
41.72 |
10.31 |
1.98 |
(三)男性老年人口“健康”比例高于女性
分性别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汇总数据表明,男性“健康”老人占比远高于女性,男性的“健康”人群比例为55.44%,高于女性(47.75%)7.69个百分点;在“基本健康”、“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三方面,分别比女性低5.14个、1.93个和0.62个百分点。
表4 广东分性别老年人口健康状况
性别 |
合计 |
健康 |
基本健康 |
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 |
生活不能 自理 |
男性(人) |
461728 |
255966 |
164524 |
34418 |
6820 |
比重(%) |
100 |
55.44 |
35.63 |
7.45 |
1.48 |
女性(人) |
495632 |
236687 |
202055 |
46500 |
10390 |
比重(%) |
100 |
47.75 |
40.77 |
9.38 |
2.10 |
分性别老年人口健康状况的差异与男女性老年人口的年龄构成存在明显差异有关。由于女性的预期寿命比男性高,因此女性老年人口数量要大于男性,2010年人口普查在全部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10152391人),男性为4935215人,女性为5217176人,女性比男性多281961人。女性老年人口不仅数量大于男性,而且分布在高龄年龄段的人口数量也明显多于男性。在全部老年人口中,75岁及以上女性老年人口为1734050人,占女性老年人口的33.24%,女性7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比男性多460763人,占比高7.44个百分点。从人的生理发展规律看,老年人口随着年龄的增大,一般情况下健康状况会逐步下降,因此女性高龄老年人口占比高是导致女性老年人口“健康”比例明显低于男性老年人口的客观原因。
(四)有配偶老年人口健康比例远高于未婚或丧偶
不同婚姻状况老年人口的健康状况存在明显差异。一是有配偶老年人口的健康状况基本良好。有配偶老年人口中,“健康”和“基本健康”的占93.11%,比离婚老年人口占比高4.4个百分点,比未婚和丧偶老年人口占比分别高12.99个和11.06个百分点,说明有配偶的老年人由于生活上得到另一方的照料,身体状况相对更加健康。值的注意的是,未婚老年人口,不健康以下的比重最高,为19.88%,即五个未婚老年人中就有一个属于身体不太健康的,应引起重视。二是“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以丧偶老人居多。在“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口中,丧偶比例达53.68%,“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口大部分是丧偶老人。
表5 广东老年人口婚姻和健康状况占比(%)
婚姻状况 |
合计 |
健康 |
基本健康 |
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 |
生活不能 自理 |
未婚 |
100 |
37.78 |
42.34 |
17.39 |
2.49 |
有配偶 |
100 |
57.53 |
35.58 |
5.79 |
1.10 |
离婚 |
100 |
49.82 |
38.89 |
9.79 |
1.50 |
丧偶 |
100 |
37.23 |
44.82 |
14.44 |
3.51 |
(五)收入有保障的老年人口健康比例较高
老年人健康状况与生活保障关联度较大。在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生活来源中,有劳动收入的老年人口,身体“健康”和“基本健康”占98.37%,为最高;其次是有财产性收入的,为94.88%;第三是有离退休金、养老金的,为94.57%。上述三种不同生活来源老年人口基本健康以上占比明显高于依靠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家庭其他成员供养的老人比例。尤其是依靠最低生活保障金老年人群,“健康”和“基本健康”只占66.88%,比最高的有劳动收入老人占比低31.49个百分点,差距相当大。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的老年人群占全部老年人口的50.13%,超过一半,占据主要地位,其“健康”和“基本健康”的比例占85.07%,比有劳动收入的低13.3个百分点。
表6 广东老年人口主要生活来源和健康状况占比(%)
生活来源 |
健康 |
基本健康 |
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 |
生活不能自理 |
劳动收入 |
70.02 |
28.35 |
1.51 |
0.12 |
离退休金养老金 |
60.45 |
34.12 |
4.22 |
1.21 |
最低生活保障金 |
23.06 |
43.82 |
28.76 |
4.36 |
财产性收入 |
63.78 |
31.10 |
4.21 |
0.91 |
家庭其他成员供养 |
41.01 |
44.06 |
12.29 |
2.64 |
其 他 |
45.64 |
40.42 |
11.89 |
2.05 |
二、面临的问题与建议
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人均预期寿命不断提高,老年人口不断增加,老年人群日益庞大,老齡化趋势已经显现,老年人口的生活、养老和健康问题将关系到社会和家庭的和谐稳定。
(一)老年人口面临的主要问题
1、经济状况影响着生活质量。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全省老年人口中依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的占一半多,说明广东老年人口的经济独立能力较低,这不仅影响着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而且对他们的健康状况也带来负面影响。
2、家庭养老有待进一步完善。2010年,在全省2863万家庭户中,有一个以上60岁及以上老人的户有726.6万户,占25.38%,即四分之一多的家庭有老人居家养老;另外还有98.9万老人单身户,占有老人户的13.61%。目前对于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口,仍有不少需要关注和逐步解决的问题:如独居老年人口的居家安全问题;再如有些家庭缺乏在精神层面上对老人进行关怀,与老人的经常性沟通欠缺,老年人口的再婚还存在压力等,这造成了老年人的孤独感,给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影响。
3、疾病困扰。由于老年人口抵抗力低,疾病也会增多,患各种慢性病人员数量大。慢性病患病时间长,医疗花费大,给患病老人及其所在家庭带来沉重经济负担。
(二)建议
1、政府应将养老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负起应有责任。 随着老年人口不断增加,必须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特别是要积极推动老年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医疗保障服务,建立老年人口健康档案,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切实解决好老年人看病难、住院难、报销难等问题。
2、要加强爱老、敬老的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在实施家庭养老同时,对老年人口实行深层次的关怀。根据目前条件今后一段时间内家庭养老仍然是全省老年人口养老的主要方式,各级政府应针对家庭养老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创造良好的居家养老社会氛围,使老年人口摆脱孤独感,起居饮食有度,有疾病能得到悉心的照顾。
3、加大对老年人口居家安全和防病意识宣传,减轻社会和家庭的医疗负担。一是加强自我医疗保健意识、坚持定期体检,发现疾病应早治疗,早康复。二是加大老年人口居家安全公益宣传力度,提高老年人口居家安全意识,有效降低居家安全事故发生率。三是在老年人口比较集中的社区增加适合老年人体育锻炼的设施。鼓励老年人口多参加合适的体育锻炼,不断改善和提高身体健康水平。
供稿单位:人口和就业处
撰 稿 人:李 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