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分析
2009-2013年广东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分析
内容摘要:2009-2013年,广东社会保障事业在探索和改革中不断取得新突破,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受益人群不断增加,在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 社会保障 发展概述
5年来,广东加大社会事业经费投入,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底线民生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事业不断取得新突破。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稳步发展,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农村社会保险取得重大进展,城镇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受惠群体增加,社会保障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险规模位居全国首位。
一、广东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特点
(一)非缴费型社保稳步前进。
非缴费型社会保障项目主要可分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最低生活保障等。经过5年的发展,广东非缴费型社保体系日益健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全面发展。社会福利方面,2009年和2013年收养人数依次为3617人次和 3647人次。社会救济方面,5年来我省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稳步提高低保标准,逐步扩大惠及群众范围,至2011年底,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城乡群众都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珠三角部分地区救助标准实现了城乡一体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从2009年的16.31亿元上升到2013年的34.01亿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从2009年的8.01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13.05 亿元。公共财政日益注重惠及社会困难群体,广东民政事业费支出从2009年的 102.11 亿元逐步增加到2013年的198.17亿元。
表1 2009-2013年广东民政事业费支出情况
单位:亿元
年份 |
民政事业费总支出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支出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支出 |
2009 |
102.11 |
8.01 |
16.31 |
2010 |
115.43 |
7.97 |
16.48 |
2011 |
148.07 |
9.74 |
24.74 |
2012 |
166.90 |
10.59 |
29.39 |
2013 |
198.17 |
13.05 |
34.01 |
(二)社会保险规模位居全国首位。
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险费征缴收入稳步增加,各险种基金收入、基金结余均有较大的增长。5年来,参保人数和基金收入一直保持"双增长"的良好势头,稳居全国首位。2013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规模达 3299.86 亿元,滚存结余6985.3 亿元;其中,当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分别为1961.18亿元、141.71亿元、715.45亿元、252.12亿元、129.92亿元、60.97亿元、38.52亿元。
表2 201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情况
单位:亿元
|
城镇职工 基本养老 保险 |
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 保险 |
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 保险 |
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 保险 |
失业 保险 |
工伤 保险 |
生育 保险 |
|
|
|
|||||||
当年收入 |
1961.18 |
141.71 |
715.45 |
252.12 |
129.92 |
60.97 |
38.52 |
|
累计结余 |
4673.13 |
219.54 |
1230.07 |
200.45 |
407.80 |
194.43 |
59.89 |
(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
5年来,广东各级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事业,使社会保险走过了逐步推进、从小到大、由慢到快的发展历程,全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2009年底,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716.43 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2556.38万人,失业保险1489.54万人,工伤保险 2435.50 万人,生育保险 1586.25 万人;至2013年底,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183.30 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3472.96万人,失业保险2705.09万人,工伤保险 3057.25 万人,生育保险 2711.59 万人,这五大险种的参保规模共达16129.94 万人次,比2009年的10784.11 万人次多了5345.83人次。
表3 2009-2013年广东省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情况
单位:万人
年份 |
城镇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
失业保险 参保人数 |
工伤保险 参保人数 |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
2009 |
2716.43 |
2556.38 |
1489.54 |
2435.50 |
1586.25 |
2010 |
3215.18 |
3000.04 |
1649.60 |
2657.82 |
2038.49 |
2011 |
3800.74 |
3234.33 |
1875.62 |
2847.82 |
2339.72 |
2012 |
4034.08 |
3373.42 |
2009.12 |
2962.77 |
2484.93 |
2013 |
4183.04 |
3472.96 |
2705.09 |
3057.25 |
2711.59 |
(四)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制度建设日趋完善。
随着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第四批试点在2012年7月1日全面正式启动,广东省新农保和城居保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从无到有,进展快速。60岁以上居民不用缴费,每月可领取基础养老金。2010年,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509.03万人,2013年达2351.58万人,增加1842.55万人。保障范围已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省内各统筹地区城镇户籍居民。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自2009年的2012.10万人上升到2013年的6401.97 万人,增加4389.86万人。
表4 2009-2013年广东省城乡保险参保人数情况
单位:万人
年份 |
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
2009 |
—— |
2012.11 |
2010 |
509.03 |
2043.18 |
2011 |
1307.97 |
3532.79 |
2012 |
2273.31 |
5048.39 |
2013 |
2351.58 |
6401.97 |
(五)社会保障受益人群持续增加、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随着社会保险费征缴收入、政府财政投入持续增加,受益人群持续增加,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2013年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67.66亿元,比2009年增加547.38 亿元,增长 88.2%。支出不断增长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方面是全省企业离退休人数增长较快;另一方面是待遇水平提高,2012年国务院连续第八次大幅度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广东省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1821元/月。2013年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90.93 亿元,比2010年增加74.58亿元。
表5 2009-2013年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情况
单位:亿元
年份 |
城镇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 保险基金支出 |
2009 |
620.29 |
—— |
2010 |
721.16 |
16.34 |
2011 |
874.91 |
35.14 |
2012 |
1034.62 |
68.21 |
2013 |
1167.66 |
90.93 |
(六)社会保障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通过采用“待遇分段计算、发放责任共担”的有效措施,消除了养老保险省内转移的制度性障碍。采取各种措施积极解决早期离开国企人员、下乡知青等群体的养老保障问题,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解决105万名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问题,基本医保参保率超过96%,基本实现人群全覆盖。解决2.5万名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待遇保障问题。
二、社会保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保障建设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广东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口基数大,民生保障历史欠债多,中央财政补贴少,某些民生保障指标的底线尚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全国先进省份相比有较大差距。突出表现为社会保险发展区域、险种结存的分布不够平衡,部分地区社保基金累计节余很多,大部分地区社保基金却支付能力不足。广东企业职工养老基金累计节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仅珠三角九市及省直部门就分别占95.5%和83.0%,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结余相对不足。
图1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分布
图2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分布情况(按地域划分)
(二)基础养老金待遇偏低,调节机制缺失,制度正效应面临减退的风险。养老保障制度建立在“低保障、广覆盖、能提高、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建立了“政府主导、个人缴费、财政补贴、百姓实惠”的新农保制度模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突出的亮点是由财政向符合享受条件的城乡居民提供基础养老金,但已几乎没有大幅度调整。2013年1月1日起,广东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将从原来的55元提升至65元。依然是低保障,并且补贴没有激励效果,个人积累的账户资金在扣除通货膨胀后可能为负值,而缴费期一般要经历短则15年、长则30余年,面临长期贬值的风险。个人账户资金不仅没有为城乡居民带来利益,反而导致利益受损,面临可持续的风险。参保居民看不到长远的效益,部分地区已出现退保、断保现象。
三、对策与建议
(一)切实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提高我省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各项底线民生保障目标。
(二)积极探索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问题,推进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工作。社会保险基金不仅要保障群众当下的生活,还要通过稳妥的机制实现保值增值,力争基金收益率跑赢通货膨胀率和CPI,避免由于投资渠道单一而导致隐性贬值现象,达到能够应对老龄化社会、可持续地保持参保人员社会保障水平的目的。
(三)国家应调高缴费标准。根据缴费年限,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的标准,明确各级财政补贴的比例,根据不同的标准制定阶梯式的补贴,鼓励城乡居民多缴多得。
供稿单位:社会科技处
撰 稿:陈东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