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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分析

 

加快农业创新步伐 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广东涉农“三新”单位重点调查分析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对重点涉农“三新”单位调查情况分析,初步了解了我省涉农“三新”单位的基本特点和特征,并对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农业提出建议。

 

  

  关键词:农业 创新 融合发展

 

  在计划经济年代,我国建立了以“队为基础,三级所有”的集体方式组织农户开展农业生产;1978年改革开放后,确立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以家庭方式组织农业生产;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产生了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及农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开拓了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的新路径,推动了农业发展的新模式。

  为了解近年来广东农业发展的“三新”情况,我们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选择了86家涉农单位开展重点调查,收集了有关涉农的相关信息。现简要分析如下:

  一、涉农“三新”单位基本情况

  从调查的86家单位看,基本属于现代农业组织模式。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有18家,市县两级龙头企业16家,一般农业企业28家,农业合作社18家,家庭农场6家。

  (一)行业分布以种植业为主。从行业分布情况看,主要从事种植业的48家,占55.8%;包括粮食种植、蔬菜种植、水果种植、食用菌种植、药材种植、茶叶种植等。从事林业的2家,占2.3%,主要属于林业、林下经济与观光一体化企业。从事畜牧业的21家,占24.4%,主要是生猪、乳猪、鸽子、鸡、鹅养殖。从事渔业的6家,占7.0%,主要是海洋捕捞,淡水养殖鱼虾等。从事农业服务业有9家,占10.5%,主要包括种植业种子培育、猪苗培育、鸡苗、鸽子苗孵化、花木育苗等。

  (二)单位规模以龙头企业占绝对优势。按组织类型分析(见表1),2015年平均每个农业生产单位拥有员工108.8人,年均主营业务产值达6496.4万元。从人数规模和实现产值规模来看,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规模最大、产值最高。

 

表1 按机构类型分组的涉农单位规模情况统计表

指标

86家单位

省级以上

龙头企业

市县两级

龙头企业

一般的

农业企业

农业

合作社

家庭农场

平均每个单位拥有员工数量(人)

108.8

160.4

133.6

101.5

73.5

28.3

平均每个单位主营业务年产值(万元)

6496.4

16437.7

9529.2

2292.7

869.7

924.3

 

  从平均拥有员工数量看,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和市县两级龙头企业平均拥有量,分别是86家单位平均拥有量的1.47倍和1.23倍;而一般的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平均拥有量低于86家单位的平均值,尤其是家庭农场仅为平均值的26.0%。

  从主营业务产值情况看,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和市县两级龙头企业平均产值,分别是86家单位平均产值的2.53倍和1.47倍;而一般的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平均年产值均低于86家农业企业的平均值,尤其是农业合作社仅为平均值的13.4%。

  (三)劳动生产率以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优势最为明显。按组织类型分析(见表2),不同类型的单位劳动生产率差异明显,以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最高。从86家单位人均劳动力创造产值看,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和市县两级龙头企业,分别是86家农业生产单位平均值的1.72倍和1.19倍;而一般的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均低于86家单位的平均值,尤其是农业合作社仅为平均值的19.8%。人均劳动力创造产值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最高,达102.48万元/人,而农业合作社最低,为11.83万元/人,两者相差7.7倍,反映了农业生产集约程度越高,劳动生产率越高。

 

表2 按机构类型分组的涉农单位劳动生产率统计表

                                                                           单位:万元/人

指标

86家单位

省级以上

龙头企业

市县两级

龙头企业

一般的

农业企业

农业

合作社

家庭农场

人均劳动力

创造产值

59.71

102.48

71.33

22.59

11.83

32.66

 

  (四)员工中人才分布以大型企业居多。按组织类型分析,农业龙头企业的高素质人才数量远远优于其他类型的单位(见表3)。

 

表3 按机构类型分组的涉农单位的人才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

指标

86家单位

省级以上

龙头企业

市县两级

龙头企业

一般的

农业企业

农业

合作社

家庭

农场

平均拥有大专人数

11.5

23.7

12.4

8.1

3.5

2.0

平均拥有本科人数

5.8

10.5

6.3

5.0

2.1

0.3

平均拥有硕士以上人数

1.2

3.7

1.1

0.6

0.0

0

平均拥有技术职称人数

7.0

13.8

9.1

4.6

2.4

0.8

平均拥有高级职称人数

2.0

2.2

3.9

1.4

0.9

0.3

  1.高等教育学历人才情况。在平均拥有大专人数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和市县两级龙头企业平均拥有量分别是23.7人和12.4人;而一般的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平均拥有量低于总平均数,尤其是家庭农场仅为2人。在平均拥有本科人数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和市县两级龙头企业平均拥有量分别是10.5人和6.3人;而一般的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平均拥有量低于总平均数,尤其是家庭农场只有0.3人。在平均拥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人数中,只有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平均每家接近4人,市县两级龙头企业和一般企业只有1人或1人一下,农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则没有。

  2.技术人才情况。在平均拥有技术职称人数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和市县两级龙头企业平均拥有量分别是13.8人和9.1人;而一般的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平均拥有量低于总平均数,尤其是家庭农场只有0.8人。在平均拥有高级职称人数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和市县两级龙头企业平均拥有量分别是2.2人和3.9人;而一般的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平均拥有量低于总平均数,尤其是家庭农场只有0.3人。

  (五)生产设备大多集中在大中型企业。根据调查的86家单位综合分析,越是大型的农业生产单位,其拥有的生产设施及设备越先进、科技含量越高;反之,则拥有的设施以简单生产设备为主。

  从不同类型的农业生产单位看,农业企业类型拥有研发农产品的实验室、各种科技研发仪器和设备、培育种苗的实验基地及高科技含量的生产车间及用房、自动化农业生产大型设备等;例如,某些大型农业企业拥有成龙配套的设施、轨道式大面积自动喷灌设备,大型空调低温加工车间和低温运输车队、开沟机、喷药无人机、稻谷包装机、旋耕机、微耕机、畜牧自动喂养、分娩和孵化设备,还有细胞过碎仪、显微镜、紫外分光光度计、电子天平、酶标仪等等。从合作社与家庭农场看,主要以办公用房、一般的农业生产机械设备和农具为主;例如只有一些传统的拖拉机、插秧机、收割机,以及与拖拉机配套的农具。

  二、农业生产单位“三新”的主要特征

  “三新”单位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新”,即有别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或组织方式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涉农“三新”单位是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农林牧渔产业从传统模式逐步演变为现代模式,形成与相关行业和现代科技融合、并存与发展的创新模式。根据调查了解,涉农“三新”单位的主要特征有:

  (一)组织模式:以合作经营为主的多样化。

  涉农生产单位的经营模式从管理上主要可以分为自营模式、订单农业模式、基地+农户+企业模式、基地+企业模式等。

  从调查的农业生产单位来看,新的现代经营模式呈现出以合作经营为主的多种经营模式。其中各种合作经营的有63家,占73.3%,其中有限股份有限公司2家;属于自主经营农业生产单位的只有23家,占26.7%。在合作经营中,可以细分为八种模式,其中属于公司+农户的企业有21家,占24.4%居首位;属于公司+企业+基地+农户的企业有16家,占18.6%居次(见表4)。值得一提的是,合作经营的单位中有14家与大专院校及科研机构合作经营,可直接地将农业科技转变为农业生产力。

 

表4 按经营模式分组的涉农单位统计表

指标

合计

小计

各种合作经营模式

自营

公司+农户

公司+基地+农户

公司+合作社

公司+合作社+

农户

公司+企业

公司+企业+基地+农户

股份公司

合作社+

农户

数量(家)

86

63

21

4

2

3

8

16

2

7

23

占比(%

100.0

73.3

24.4

4.7

2.3

3.5

9.3

18.6

2.3

8.1

26.7

  (二)生产经营方式:以纯生产比例最高。

  从调查的农业单位生产经营情况看(见表5),属于纯生产为主(含自营和雇工生产)的有54家,占比为62.8%;属于生产与其他环节一体化的有32家,占比37.2%。从生产经营的6类方式看,自主生产为主有38家,占比为44.2%,最高;生产与加工一条龙有18家,占比20.9%,居次;雇员生产为主的有16家,占比18.6%,排列第三。以研发为源头带动生产的共10家,占比11.6%。

 

表5 按经营方式分组的涉农单位统计表

指标

合计

自主生产

为主

雇工生产

为主

生产与加工一体化

产供销

一条龙

研发与生产一条龙

研发+生产+服务

数量()

86

38

16

18

4

5

5

占比(%

100.0

44.2

18.6

20.9

4.7

5.8

5.8

  (三)经营特色:新业态不一而足。

  新兴特色农业产业主要包括休闲农业、循环农业、高科技农业和有机农业等,此类产业最大的特点在于将农业与其他行业结合在一起,以农林牧渔等农业资源为基础,形成多种经营的新业态。调查的涉农单位中,有35家呈现多行业新业态经营。

  从行业链条看,35家涉农单位与二三产业的行业一起联合经营,形成与农业生产的产前和后续的一个整体经营链条,涉及休闲、观光、旅游、文化、住宿餐饮、市场、物流配送、农产品加工、科技研发等方面。其中经营休闲、观光与旅游业的有15家,有高科技研发的6家,经营加工和营销业的有9家,经营配送物流业的有5家。

  从生产环节看,35家涉农单位的生产链条延伸到第一产业以外,并以研发与生产、生产与加工、生产与销售、农业+其他行业等联合经营,使农业生产从单一的第一产业的链条延伸到第二、第三产业融合发展。

  从主营行业属性看,以农林牧渔业和农业服务业为主的有18家,占51.4%;主营加工制造业的有5家,占14.3%;主营运输、批发零售业的有10家,占28.6%;主要从事市场和科研行业的有2家,占5.7%。

  (四)产销结合:新商业模式同时并举。

  计划经济时期的农产品销售方式,主要以统购统销为主,改革开放以来,市场放开,农产品贸易进入商店、专业市场、超市等;随着现代产业、网络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农产品贸易的模式开始转向物流配送、订单销售、网络贸易等方式。

 

表6 按农产品主要销售方式分组统计表

指标

合计

自销

直销和专门经销

订单配送

经纪人

电商、微商

数量(家)

86

47

5

14

5

15

占比(%

100.0

54.7

5.8

16.3

5.8

17.4

 

  从调查的86家涉农生产单位看(见表6),农产品销售以自销占54.7%,为主要渠道,利用新型商业模式销售的只占45.3%。各种新模式销售中,电商、微信等网络平台实行电子商务占17.4,居次;利用物流实行订单配送占16.3%,排第三;直销和经纪人销售的分别都为5.8%。

  (五)科技创新渗透农业企业。

  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农业科技发展和传播主要依靠专业部门,基层农业生产科技传播主要是靠农技站、农机站等部门,农业生产者只是农业科技的使用者。随着社会生产发展和科技进步,农业科技应用及创新已逐步融入农业企业和农业生产单位。

  从调查的农业企业看,有10家农业企业能自主研发或合作研发农产品品种。其中有的企业利用先进的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和发酵工程等高科技术改造传统农产品,还有一些企业采用野生驯化、杂交育种、基因等生物育种技术完善种苗培育,有的企业获得了省创新性企业称号,还有3个农业企业获得地方科学进步奖章。

  (六)品牌效应凸显。

  农产品品牌的表现为商标和各种认证。它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符号,而是一种产品的象征,更是企业、产品、社会的文化形态的综合反映和体现。农产品品牌能为农业企业带来效应,为社会公众所认可,它是商业社会中企业价值延续。在当前品牌先导的商业模式中,意味着商品定位、经营模式、消费族群和利润回报。

 

表7 按拥有农产品品牌的涉农单位统计表

指标

有农产品

品牌企业

其中:有农产品认证企业

 

其中:有产品注册商标企业

有机农产品认证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绿色食品认证

地理标志产品认证

数量(家)

56

36

4

18

8

6

26

占比(%

100.0

64.3

7.1

32.2

14.3

10.7

46.4

 

  从调查的农业生产单位看,拥有产品品牌的单位有56家,占86家企业的65.1%,说明涉农“三新”单位具有特色农产品的居多。有农产品品牌的企业中(见表7),具有认证标志的共36家,占64.3%,有产品注册商标的共26家,占46.4%。在有农产品认证标志的单位中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最多。

  从单位创造的年产值看,2015年有品牌的农业生产单位平均达6674.4万元,没有品牌的农业生产单位达5526.1万元;有食品认证的农业生产单位达6773.4万元,有注册商标的农业生产单位达8448.3万元。可见农产品的品牌效应之可观,尤其是有注册商标的单位其经济效益与无品牌单位的经济效益相差52.9%。

  (七)辐射带动力强。

  农业企业的活力不仅体现于自身发展,而且体现在其辐射带动能力。从省农业厅获悉,2015年全省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300家,辐射带动农户470万户。从调查的86家农业企业辐射情况看,辐射范围大多覆盖本乡镇,有的覆盖本县和本地区,还有的覆盖全省,甚至有些企业辐射能力突破广东区域,覆盖到中南、西南和华东及其他省份,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建议

  “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农业企业发展,开辟了农业生产发展的新途径,也引发了如何借鉴“三新”农业模式进一步发展农业的新思路。虽然农业发展经历了几十年改革的道路,但是传统农业生产模式仍然占有很大的份额,农产品的产供销仍存在不少问题,为此我们要围绕建设广东特色的现代化农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通过以农业企业为龙头,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加大扶持现代农业企业力度。目前,广东农业生产模式仍以传统方式为主,现代农业生产模式正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为此,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企业进程中,要借鉴“高速公路对鲜活农产品开通绿色通道”方式,建立相应的优惠政策,在培育壮大国有农业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的基础上,不断发展中小农业企业,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商业资本等创新发展农业企业。对辐射带动能力强,增加当地农民收入效果显著,为扶贫开发做出重要贡献的农业企业,政府应当加大力度给予优惠和扶持。

  (二)积极鼓励二三产业反哺农业。从调查企业的反馈情况看,主要反映的问题有资源不足、资金不足、人才不足。为此,要通过二三产业与第一产业合作,推进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实施反哺农业战略思路,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积极鼓励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与农业企业合作,不断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解决农业企业人才不足的问题,协助农业企业打造农产品品牌,增强农业企业活力;通过金融贷款和低息贷款,解决农业企业资金不足问题;扩大农业保险险种,减轻农业企业经营风险,增强农业企业抗灾能力;加快土地流转,协助农业企业建立生产基地,推进农业集约化生产;并要适当减免税费,减轻农业企业经营成本。

  (三)加快创新“新商业模式”促进农产品流通。农产品销售是农民、农业企业历来最关心的问题,也是农业生产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因此,要充分利用新型的商业模式,通过现代物流业、电商微商平台、经销商、专业推广市场等介入农业企业和农户,在农业生产之前进行引导,在农业生产之中和之后进行销售。同时发挥农业企业的优势,通过新商业模式活动,带动当地农民开展农业生产和促进农产品销售,解决农民生产的后顾之忧。

  (四)发展新业态,延长产业链条。从调查的涉农单位看,利用新业态方式经营农业生产的35家企业平均产值达8417.9万元,比86家涉农单位平均产值6496.4万元高出近3成,比纯生产的51家涉农单位平均产值4772.4万元高出76.4%。因此,要积极鼓励农业企业发展新业态模式经营,实施产前研发和科技服务联合,产后农产品加工和包装,联合旅游、观光、休闲、文化、餐饮等一体化经营,通过延长企业产业链条,不断发展和壮大农业企业。

 

 

 

 

撰稿单位:农村处                      

撰    稿:范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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