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分析
加快农业创新步伐 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广东涉农“三新”单位重点调查分析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对重点涉农“三新”单位调查情况分析,初步了解了我省涉农“三新”单位的基本特点和特征,并对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农业提出建议。
关键词:农业 创新 融合发展
在计划经济年代,我国建立了以“队为基础,三级所有”的集体方式组织农户开展农业生产;1978年改革开放后,确立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以家庭方式组织农业生产;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产生了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及农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开拓了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的新路径,推动了农业发展的新模式。
为了解近年来广东农业发展的“三新”情况,我们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选择了86家涉农单位开展重点调查,收集了有关涉农的相关信息。现简要分析如下:
一、涉农“三新”单位基本情况
从调查的86家单位看,基本属于现代农业组织模式。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有18家,市县两级龙头企业16家,一般农业企业28家,农业合作社18家,家庭农场6家。
(一)行业分布以种植业为主。从行业分布情况看,主要从事种植业的48家,占55.8%;包括粮食种植、蔬菜种植、水果种植、食用菌种植、药材种植、茶叶种植等。从事林业的2家,占2.3%,主要属于林业、林下经济与观光一体化企业。从事畜牧业的21家,占24.4%,主要是生猪、乳猪、鸽子、鸡、鹅养殖。从事渔业的6家,占7.0%,主要是海洋捕捞,淡水养殖鱼虾等。从事农业服务业有9家,占10.5%,主要包括种植业种子培育、猪苗培育、鸡苗、鸽子苗孵化、花木育苗等。
(二)单位规模以龙头企业占绝对优势。按组织类型分析(见表1),2015年平均每个农业生产单位拥有员工108.8人,年均主营业务产值达6496.4万元。从人数规模和实现产值规模来看,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规模最大、产值最高。
表1 按机构类型分组的涉农单位规模情况统计表
指标 |
86家单位 |
省级以上 龙头企业 |
市县两级 龙头企业 |
一般的 农业企业 |
农业 合作社 |
家庭农场 |
平均每个单位拥有员工数量(人) |
108.8 |
160.4 |
133.6 |
101.5 |
73.5 |
28.3 |
平均每个单位主营业务年产值(万元) |
6496.4 |
16437.7 |
9529.2 |
2292.7 |
869.7 |
924.3 |
从平均拥有员工数量看,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和市县两级龙头企业平均拥有量,分别是86家单位平均拥有量的1.47倍和1.23倍;而一般的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平均拥有量低于86家单位的平均值,尤其是家庭农场仅为平均值的26.0%。
从主营业务产值情况看,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和市县两级龙头企业平均产值,分别是86家单位平均产值的2.53倍和1.47倍;而一般的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平均年产值均低于86家农业企业的平均值,尤其是农业合作社仅为平均值的13.4%。
(三)劳动生产率以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优势最为明显。按组织类型分析(见表2),不同类型的单位劳动生产率差异明显,以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最高。从86家单位人均劳动力创造产值看,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和市县两级龙头企业,分别是86家农业生产单位平均值的1.72倍和1.19倍;而一般的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均低于86家单位的平均值,尤其是农业合作社仅为平均值的19.8%。人均劳动力创造产值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最高,达102.48万元/人,而农业合作社最低,为11.83万元/人,两者相差7.7倍,反映了农业生产集约程度越高,劳动生产率越高。
表2 按机构类型分组的涉农单位劳动生产率统计表
单位:万元/人
指标 |
86家单位 |
省级以上 龙头企业 |
市县两级 龙头企业 |
一般的 农业企业 |
农业 合作社 |
家庭农场 |
人均劳动力 创造产值 |
59.71 |
102.48 |
71.33 |
22.59 |
11.83 |
32.66 |
(四)员工中人才分布以大型企业居多。按组织类型分析,农业龙头企业的高素质人才数量远远优于其他类型的单位(见表3)。
表3 按机构类型分组的涉农单位的人才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
指标 |
86家单位 |
省级以上 龙头企业 |
市县两级 龙头企业 |
一般的 农业企业 |
农业 合作社 |
家庭 农场 |
平均拥有大专人数 |
11.5 |
23.7 |
12.4 |
8.1 |
3.5 |
2.0 |
平均拥有本科人数 |
5.8 |
10.5 |
6.3 |
5.0 |
2.1 |
0.3 |
平均拥有硕士以上人数 |
1.2 |
3.7 |
1.1 |
0.6 |
0.0 |
0 |
平均拥有技术职称人数 |
7.0 |
13.8 |
9.1 |
4.6 |
2.4 |
0.8 |
平均拥有高级职称人数 |
2.0 |
2.2 |
3.9 |
1.4 |
0.9 |
0.3 |
1.高等教育学历人才情况。在平均拥有大专人数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和市县两级龙头企业平均拥有量分别是23.7人和12.4人;而一般的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平均拥有量低于总平均数,尤其是家庭农场仅为2人。在平均拥有本科人数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和市县两级龙头企业平均拥有量分别是10.5人和6.3人;而一般的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平均拥有量低于总平均数,尤其是家庭农场只有0.3人。在平均拥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人数中,只有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平均每家接近4人,市县两级龙头企业和一般企业只有1人或1人一下,农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则没有。
2.技术人才情况。在平均拥有技术职称人数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和市县两级龙头企业平均拥有量分别是13.8人和9.1人;而一般的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平均拥有量低于总平均数,尤其是家庭农场只有0.8人。在平均拥有高级职称人数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和市县两级龙头企业平均拥有量分别是2.2人和3.9人;而一般的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平均拥有量低于总平均数,尤其是家庭农场只有0.3人。
(五)生产设备大多集中在大中型企业。根据调查的86家单位综合分析,越是大型的农业生产单位,其拥有的生产设施及设备越先进、科技含量越高;反之,则拥有的设施以简单生产设备为主。
从不同类型的农业生产单位看,农业企业类型拥有研发农产品的实验室、各种科技研发仪器和设备、培育种苗的实验基地及高科技含量的生产车间及用房、自动化农业生产大型设备等;例如,某些大型农业企业拥有成龙配套的设施、轨道式大面积自动喷灌设备,大型空调低温加工车间和低温运输车队、开沟机、喷药无人机、稻谷包装机、旋耕机、微耕机、畜牧自动喂养、分娩和孵化设备,还有细胞过碎仪、显微镜、紫外分光光度计、电子天平、酶标仪等等。从合作社与家庭农场看,主要以办公用房、一般的农业生产机械设备和农具为主;例如只有一些传统的拖拉机、插秧机、收割机,以及与拖拉机配套的农具。
二、农业生产单位“三新”的主要特征
“三新”单位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新”,即有别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或组织方式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涉农“三新”单位是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农林牧渔产业从传统模式逐步演变为现代模式,形成与相关行业和现代科技融合、并存与发展的创新模式。根据调查了解,涉农“三新”单位的主要特征有:
(一)组织模式:以合作经营为主的多样化。
涉农生产单位的经营模式从管理上主要可以分为自营模式、订单农业模式、基地+农户+企业模式、基地+企业模式等。
从调查的农业生产单位来看,新的现代经营模式呈现出以合作经营为主的多种经营模式。其中各种合作经营的有63家,占73.3%,其中有限股份有限公司2家;属于自主经营农业生产单位的只有23家,占26.7%。在合作经营中,可以细分为八种模式,其中属于公司+农户的企业有21家,占24.4%居首位;属于公司+企业+基地+农户的企业有16家,占18.6%居次(见表4)。值得一提的是,合作经营的单位中有14家与大专院校及科研机构合作经营,可直接地将农业科技转变为农业生产力。
表4 按经营模式分组的涉农单位统计表
指标 |
合计 |
小计 |
各种合作经营模式 |
自营 |
|||||||
公司+农户 |
公司+基地+农户 |
公司+合作社 |
公司+合作社+ 农户 |
公司+企业 |
公司+企业+基地+农户 |
股份公司 |
合作社+ 农户 |
||||
数量(家) |
86 |
63 |
21 |
4 |
2 |
3 |
8 |
16 |
2 |
7 |
23 |
占比(%) |
100.0 |
73.3 |
24.4 |
4.7 |
2.3 |
3.5 |
9.3 |
18.6 |
2.3 |
8.1 |
26.7 |
(二)生产经营方式:以纯生产比例最高。
从调查的农业单位生产经营情况看(见表5),属于纯生产为主(含自营和雇工生产)的有54家,占比为62.8%;属于生产与其他环节一体化的有32家,占比37.2%。从生产经营的6类方式看,自主生产为主有38家,占比为44.2%,最高;生产与加工一条龙有18家,占比20.9%,居次;雇员生产为主的有16家,占比18.6%,排列第三。以研发为源头带动生产的共10家,占比11.6%。
表5 按经营方式分组的涉农单位统计表
指标 |
合计 |
自主生产 为主 |
雇工生产 为主 |
生产与加工一体化 |
产供销 一条龙 |
研发与生产一条龙 |
研发+生产+服务 |
数量(家) |
86 |
38 |
16 |
18 |
4 |
5 |
5 |
占比(%) |
100.0 |
44.2 |
18.6 |
20.9 |
4.7 |
5.8 |
5.8 |
(三)经营特色:新业态不一而足。
新兴特色农业产业主要包括休闲农业、循环农业、高科技农业和有机农业等,此类产业最大的特点在于将农业与其他行业结合在一起,以农林牧渔等农业资源为基础,形成多种经营的新业态。调查的涉农单位中,有35家呈现多行业新业态经营。
从行业链条看,35家涉农单位与二三产业的行业一起联合经营,形成与农业生产的产前和后续的一个整体经营链条,涉及休闲、观光、旅游、文化、住宿餐饮、市场、物流配送、农产品加工、科技研发等方面。其中经营休闲、观光与旅游业的有15家,有高科技研发的6家,经营加工和营销业的有9家,经营配送物流业的有5家。
从生产环节看,35家涉农单位的生产链条延伸到第一产业以外,并以研发与生产、生产与加工、生产与销售、农业+其他行业等联合经营,使农业生产从单一的第一产业的链条延伸到第二、第三产业融合发展。
从主营行业属性看,以农林牧渔业和农业服务业为主的有18家,占51.4%;主营加工制造业的有5家,占14.3%;主营运输、批发零售业的有10家,占28.6%;主要从事市场和科研行业的有2家,占5.7%。
(四)产销结合:新商业模式同时并举。
计划经济时期的农产品销售方式,主要以统购统销为主,改革开放以来,市场放开,农产品贸易进入商店、专业市场、超市等;随着现代产业、网络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农产品贸易的模式开始转向物流配送、订单销售、网络贸易等方式。
表6 按农产品主要销售方式分组统计表
指标 |
合计 |
自销 |
直销和专门经销 |
订单配送 |
经纪人 |
电商、微商 |
数量(家) |
86 |
47 |
5 |
14 |
5 |
15 |
占比(%) |
100.0 |
54.7 |
5.8 |
16.3 |
5.8 |
17.4 |
从调查的86家涉农生产单位看(见表6),农产品销售以自销占54.7%,为主要渠道,利用新型商业模式销售的只占45.3%。各种新模式销售中,电商、微信等网络平台实行电子商务占17.4,居次;利用物流实行订单配送占16.3%,排第三;直销和经纪人销售的分别都为5.8%。
(五)科技创新渗透农业企业。
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农业科技发展和传播主要依靠专业部门,基层农业生产科技传播主要是靠农技站、农机站等部门,农业生产者只是农业科技的使用者。随着社会生产发展和科技进步,农业科技应用及创新已逐步融入农业企业和农业生产单位。
从调查的农业企业看,有10家农业企业能自主研发或合作研发农产品品种。其中有的企业利用先进的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和发酵工程等高科技术改造传统农产品,还有一些企业采用野生驯化、杂交育种、基因等生物育种技术完善种苗培育,有的企业获得了省创新性企业称号,还有3个农业企业获得地方科学进步奖章。
(六)品牌效应凸显。
农产品品牌的表现为商标和各种认证。它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符号,而是一种产品的象征,更是企业、产品、社会的文化形态的综合反映和体现。农产品品牌能为农业企业带来效应,为社会公众所认可,它是商业社会中企业价值延续。在当前品牌先导的商业模式中,意味着商品定位、经营模式、消费族群和利润回报。
表7 按拥有农产品品牌的涉农单位统计表
指标 |
有农产品 品牌企业 |
其中:有农产品认证企业 |
|
其中:有产品注册商标企业 |
|||
有机农产品认证 |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
绿色食品认证 |
地理标志产品认证 |
||||
数量(家) |
56 |
36 |
4 |
18 |
8 |
6 |
26 |
占比(%) |
100.0 |
64.3 |
7.1 |
32.2 |
14.3 |
10.7 |
46.4 |
从调查的农业生产单位看,拥有产品品牌的单位有56家,占86家企业的65.1%,说明涉农“三新”单位具有特色农产品的居多。有农产品品牌的企业中(见表7),具有认证标志的共36家,占64.3%,有产品注册商标的共26家,占46.4%。在有农产品认证标志的单位中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最多。
从单位创造的年产值看,2015年有品牌的农业生产单位平均达6674.4万元,没有品牌的农业生产单位达5526.1万元;有食品认证的农业生产单位达6773.4万元,有注册商标的农业生产单位达8448.3万元。可见农产品的品牌效应之可观,尤其是有注册商标的单位其经济效益与无品牌单位的经济效益相差52.9%。
(七)辐射带动力强。
农业企业的活力不仅体现于自身发展,而且体现在其辐射带动能力。从省农业厅获悉,2015年全省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300家,辐射带动农户470万户。从调查的86家农业企业辐射情况看,辐射范围大多覆盖本乡镇,有的覆盖本县和本地区,还有的覆盖全省,甚至有些企业辐射能力突破广东区域,覆盖到中南、西南和华东及其他省份,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建议
“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农业企业发展,开辟了农业生产发展的新途径,也引发了如何借鉴“三新”农业模式进一步发展农业的新思路。虽然农业发展经历了几十年改革的道路,但是传统农业生产模式仍然占有很大的份额,农产品的产供销仍存在不少问题,为此我们要围绕建设广东特色的现代化农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通过以农业企业为龙头,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加大扶持现代农业企业力度。目前,广东农业生产模式仍以传统方式为主,现代农业生产模式正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为此,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企业进程中,要借鉴“高速公路对鲜活农产品开通绿色通道”方式,建立相应的优惠政策,在培育壮大国有农业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的基础上,不断发展中小农业企业,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商业资本等创新发展农业企业。对辐射带动能力强,增加当地农民收入效果显著,为扶贫开发做出重要贡献的农业企业,政府应当加大力度给予优惠和扶持。
(二)积极鼓励二三产业反哺农业。从调查企业的反馈情况看,主要反映的问题有资源不足、资金不足、人才不足。为此,要通过二三产业与第一产业合作,推进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实施反哺农业战略思路,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积极鼓励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与农业企业合作,不断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解决农业企业人才不足的问题,协助农业企业打造农产品品牌,增强农业企业活力;通过金融贷款和低息贷款,解决农业企业资金不足问题;扩大农业保险险种,减轻农业企业经营风险,增强农业企业抗灾能力;加快土地流转,协助农业企业建立生产基地,推进农业集约化生产;并要适当减免税费,减轻农业企业经营成本。
(三)加快创新“新商业模式”促进农产品流通。农产品销售是农民、农业企业历来最关心的问题,也是农业生产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因此,要充分利用新型的商业模式,通过现代物流业、电商微商平台、经销商、专业推广市场等介入农业企业和农户,在农业生产之前进行引导,在农业生产之中和之后进行销售。同时发挥农业企业的优势,通过新商业模式活动,带动当地农民开展农业生产和促进农产品销售,解决农民生产的后顾之忧。
(四)发展新业态,延长产业链条。从调查的涉农单位看,利用新业态方式经营农业生产的35家企业平均产值达8417.9万元,比86家涉农单位平均产值6496.4万元高出近3成,比纯生产的51家涉农单位平均产值4772.4万元高出76.4%。因此,要积极鼓励农业企业发展新业态模式经营,实施产前研发和科技服务联合,产后农产品加工和包装,联合旅游、观光、休闲、文化、餐饮等一体化经营,通过延长企业产业链条,不断发展和壮大农业企业。
撰稿单位:农村处
撰 稿:范英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