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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分析

 

“十二五”时期广东科技创新步伐加快

     

    内容摘要:“十二五”时期,广东坚持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核心战略和总抓手,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围绕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科技创新步伐加快,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提供了强大支撑。

 

  关键词科技 创新

 

  “十二五”时期,全省上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的重要精神,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核心战略、优先战略和总抓手,摆在最重要的位置抓落实,科技创新取得较好的进展。

  一、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十二五”时期,企业参与科技创新的热情高涨,积极主动开展研发的意识明显增强。2015年,广东有R&D活动的单位9249个,比2010年增长109.0%,其中工业企业有8113个,比2010年增长128.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R&D活动的企业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的11.8%,工业企业R&D活动覆盖率较“十一五”时期明显提高。

  研发队伍迅速发展。2015年,广东从事科技活动人员114.3万人,比2010年增长41.8%。从事R&D活动的人员稳步增加,2015年全省R&D人员68.0万人,比2010年增长52.1%。工业企业参与研究和试验发展人员成为全省研发主力,全省工业企业从事R&D活动全时人员41万人年, 2010年增长41.4%

  研发投入稳步提高。2015年,广东R&D经费支出1798.2亿元,是2010年的2.2倍,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2.5%,比2010年提高0.7个百分点。其中基础研究经费54.2亿元,占3.0%;应用研究经费165.0亿元,占9.2%;试验发展经费1579.0亿元,占87.8%2015年广东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分别是2010年的3.2倍、4.4倍和2.1倍,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投入经费增速明显较快。

  研发机构稳步增加。2015年,广东有科研机构8164个,比2010年增长83.4%。企业科研机构7011个,比2010年增长86.7%。其中,尤以工业企业科研机构发展快速。2015年,广东工业企业科研机构6553个,比2010年增长98.0%。科研机构的快速增长,为企业组织自主研发和开发新产品搭建了基础的交流平台。

  研发项目不断增多。2015年,广东开展R&D项目(课题)112680项,比2010年增长54.9%。从研发项目(课题)数量看,工业企业和高等院校成为研发主体,2015年广东工业企业R&D项目37375项,比2010年增长31.5%;高等院校61677项,比2010年增长72.5%

  二、科技创新成效不断显现

  大量科技成果相继涌现。2015年,广东专利申请总数为12.8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数6.7万件,发明专利占全部专利的比重从“十一五”期末的26.7%上升到52.0%。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专利申请数分别达到2301件、9441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分别为1637件、5616件,发明专利申请比重高。工业企业专利、发明专利申请分别为10.6万件、5.2万件,比2010年增长92.7%83.1%;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0.0万件,是2010年的4.1倍。全省发表科技论文10.0万篇,比2010年增长26.6%

  企业产品开发不断推进。2015年,广东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投入新产品开发经费1831.0亿元、开展新产品开发项目研究4.3万项,分别是2010年的2.7倍、1.4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新产品产值23056.2亿元,是2010年的1.9倍;全年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22642.5 亿元,是2010年的1.9倍。

  区域创新优势逐步形成。“十二五”时期,珠三角地区科技活动投入水平和科技活动质量在省内呈现出明显优势,已成为广东科技创新高地和聚集区域,对周边地区、产业、企业产生了较强的辐射作用。2015年,珠三角地区9市工业企业研发项目3.41万个,占全省的91.3%;新产品开发经费1740.9亿元,占全省的95.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申请10.1万件,占全省的95.9%;规模以上工业完成新产品产值21877.9亿元,占全省的94.9%

  三、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科技创新是创新驱动的核心,而体制机制更是科技创新的核心推动力,“十二五”时期广东为优化全省创新创业环境,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有效推进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一是打造高水平的科研机构。“十二五”时期,广东为打造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枢纽型高端平台,新成立了广东省科学院。它的成立为广东建立了更高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平台。省委省政府要求全面深化省科学院的改革,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制度,实行企业化运作,赋予相应的自主权。同时,全面深入推进高水平大学的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成效初显。省财政安排5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高水平大学建设,将7所高校、18个重点学科纳入高水平大学建设,推动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东莞理工学院等5所高校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有力助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出台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政策,新型研发机构在政府项目承担、职称评审、人才引进、建设用地、投融资等方面可享受国有科研机构待遇。

  二是完善人才保障制度。人才引进取得积极成效。广东全面落实人才强省战略,推进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行“海外人才绿卡制度”,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同时,完善高层次人才居住保障政策。高层次人才安居可以采取货币补贴或实物出租等方式解决。支持各级政府在引进人才相对集中的地区统一建设人才周转公寓或购买商品房出租给在当地无房的高层次人才居住。

  三是逐步建立了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运用财政补助机制引导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省市财政通过预算安排,根据经核实的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对企业实行普惠性财政补助,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的增加研发投入。出台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政策,新型研发机构在政府项目承担、职称评审、人才引进、建设用地、投融资等方面可享受国有科研机构待遇。

  四是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完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策划能够过转化所获得收益激励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个人奖励约定政策,确保参与创新研发人员的个人权益。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逐步健全,修订实施《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在国内率先出台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实施方案。

  四、经验与启示

  (一)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并把创新摆在五大发展理念之首,强调必须抓住科技创新这个核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紧紧抓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要增强科技创新意识,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坚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形成新的增长动力源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坚持以企业为创新研发主体。

  “十二五”时期,广东企业已经成为创新的主体,研发经费的总投入超过全社会的95%以上,企业已经奠定了创新的主体地位,企业也充分意识到创新对于自身竞争力的提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十三五”时期,要坚持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针对企业创新尚存的不足,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具体的任务包括:进一步完善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的机制,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企业为主导发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依托转制院所和行业领军企业构建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强化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头支持,完善面向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加强企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开放合作水平,完善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金融等政策。

  (三)坚持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厚植创新基础中的作用。

  没有原始创新,科技创新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基础研究是提高原始创新能力、积累智力资本的重要途径。基础研究的重大突破是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愈是重大科技创新,愈是世界前沿科学技术,愈需要稳固强力的基础研究。要提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提高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的原始创新能力,不断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型科技成果,提高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在广东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既是培养年轻创新人才的摇篮,也是各种创新的策源地。要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创新驱动中的作用。

  (四)坚持科学的创新导向。

  为推动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的意见》,坚持科学的创新导向,充分发挥考核对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推动和激励作用,本着坚持创新引领,重在发展,坚持目标导向、突出重点,坚持繁简适当、易于考核的几个原则,广东建立了《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含科技进步贡献率、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高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技术自给率、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每万从业人员研发人员数量、每万人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科技自主研发平台建设水平、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水平等十个指标。根据创新驱动发展阶段和相关重点工作部署,按百分比设置指标权重。同时,按照不同地区发展定位、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情况,分别设定指标权重。力求通过考核,科学、客观地反映创新研发动态,及时调整相关政策,确保珠三角国家创新示范区工作的顺利推进。

 

 

                                                                                                  供稿单位:社会和科技统计处                

                                                                                                          稿:王科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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