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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分析

 

“十二五”时期广东法人单位发展情况分析

 

 

  内容摘要:本文分析了“十二五”时期广东法人单位的发展情况,与全国及苏鲁浙进行对比,指出广东法人单位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法人单位 分析

 

  法人单位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社会活动的最基本单元,是经济社会活动的重要载体。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生产总值依靠国民经济各行业的法人单位共同创造,法人单位规模的变化与经济的兴衰程度密切相关。分析研究法人单位规模、行业结构变化和发展趋势,为广东稳增长、调结构,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措施,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意义重大。“十二五”时期,广东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新产业发展日新月异,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层出不穷,法人单位总体规模扩大,各机构类型、各登记类型、各行业、各地区的单位数量增加,法人单位的内部结构逐步优化。

  一、发展现状

  2015年末,广东全省基本单位总量161.23万个,比2010年末增加63.99万个,增长65.8%。其中,法人单位为139.70万个,比2010年末增加59.4万个,增长74.0%。改革开放以来,广东法人单位数量一直在全国名列前茅。2015年末广东法人单位数占全国8.9%,比2010年末减少0.3个百分点。

  (一)企业单位保持快速发展,机关事业单位呈精简趋势。

  在政府推进减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大举措新形势下,作为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企业法人,其活力和创造力得到极大的激发释放。2015年末,在全部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占86.3%,共有120.49万个,比2010年末增加51.83万个,“十二五”年均增速为11.9%

  机关、事业单位继续延续“十一五”时期精简趋势。2015年末,机关和事业单位分别为1.19万个和4.62万个,占全部法人单位比例由2010年末的1.4%5.1%降至0.9%3.3%,为各类型单位降幅最多。机关单位占比不到百分之一,充分显示了广东小政府大市场,减政放权,提高治理效率和水平的决心。

  社团、民办非企业和其他法人发展欣欣向荣。2015年末,广东拥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其他法人分别为2.38万个、2.01万个和9.01万个,合计占全部法人单位的9.6%,“十二五”时期年均增速分别为16.6%12.7%16.4%,比“十一五”时期快3.6个、4.0个、13.5个百分点。与政府和企业法人相比,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其他法人增速明显较快,体现了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会建设,为和谐社会提供更为完善社会服务的现状。

  1  按机构类型分组的广东法人单位数

机构类型

2010年末

(万个)

2015年末

(万个)

增减

(万个)

年均增速(%

总计

80.30

139.70

59.40

11.7

  企业法人

68.66

120.49

51.83

11.9

  事业法人

4.06

4.62

0.56

2.6

  机关法人

1.16

1.19

0.03

0.6

  社会团体

1.10

2.38

1.28

16.6

  民办非企业

1.11

2.01

0.91

12.7

  其他法人

4.21

9.01

4.80

16.4

  

  (二)三次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服务业快速发展。

  广东法人单位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2015年,广东三次产业法人单位总量分别为2.79万个、41.40万个、95.51万个,第三产业比第二产业多54.11万个单位,三次产业比重为2.0:29.6:68.4,与2010年相比,第三产业和第一产业分别上升0.8个和3.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下降4.2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成为广东经济增长的新动力。2015年,广东各行业新增法人单位总数59.40万个,其中71%来自第三产业。新增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八成以上是生产性服务业和分配性服务业,分别占新增第三产业法人单位的37.5%47.6%,“十二五”年均增速为15.1%13.6%2015年,广东新增生产性服务业单位中,占比最大的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58.4%,年均增速为17.8%;发展速度最快的为金融业,年均增速为24.4%,高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5.1个百分点。其他增速较快的行业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年均增速分别为15.4%14.7%。新增分配性服务业单位中,批发和零售业占91.8%,年均增速为13.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8.2%,年均增速为11.8%。新增社会性服务业法人占新增第三产业法人的11%,其中,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行业占43.6%;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占24.2%,年均增速为21%,发展迅速。

  制造业法人总量保持稳定增长。2015年末,广东拥有制造业法人单位36.58万个,占全国同行业的13.1%,“十二五”时期增加12.57万个,年均增速为8.8%。广东制造业法人继续保持总量优势,为打造广东制造2025、实现由广东制造迈向广东创造转型跨越打下坚实基础。

  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全国和广东法人单位情况

 

广东法人单位数(万个)

年均增速(%

2010

年末

2015

年末

增减

广东

全国

与全国

相比

 

80.30

139.70

59.40

11.7

12.4

-0.7

农、林、牧、渔业

0.97

3.73

2.76

31.0

37.8

-6.8

采矿业

0.27

0.40

0.12

7.7

-0.1

7.8

制造业

24.01

36.58

12.57

8.8

5.9

2.8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80

1.00

0.20

4.7

6.4

-1.7

建筑业

2.02

3.61

1.59

12.3

13.7

-1.4

批发和零售业

20.57

39.14

18.57

13.7

16.4

-2.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0

3.51

1.50

11.8

14.1

-2.3

住宿和餐饮业

1.61

2.44

0.83

8.7

10.7

-2.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86

3.82

1.95

15.4

15.2

0.2

金融业

0.32

0.95

0.63

24.4

19.2

5.1

房地产业

3.76

5.47

1.71

7.8

10.4

-2.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29

16.52

9.24

17.8

19.5

-1.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34

4.64

2.30

14.7

20.8

-6.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47

0.72

0.26

9.2

10.8

-1.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60

2.39

0.79

8.4

13.6

-5.2

教育

3.08

4.06

0.98

5.7

6.1

-0.4

卫生和社会工作

0.89

1.14

0.25

5.0

5.7

-0.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70

1.82

1.12

21.0

25.5

-4.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73

7.76

2.02

6.2

3.0

3.2

  

  (三)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融合发展,私营企业比重大。

  2015年末,广东内资企业法人单位114.75万家,占全部法人企业的95.2%。其中私营企业77.05万家,比重较大,为63.9%;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快速增长,“十二五”年均增速分别为29.0%21.1%13.2%。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占比仅为3.4%1.4%,年均增速分别为1.9%0.1%。不同所有制企业共同投资联营、多个股东承担责任、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的经济组织正在逐步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从企业控股情况看,广东企业大部分为私人控股企业。2015年末,私人控股占企业法人总数的81.5%,比2010年末提高8.5个百分点,年均增速达14.4%,为各类控股企业中最快。国有和集体控股合计占3.9%,港澳台和外商控股合计占4.3%

  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广东企业法人情况

登记注册类型

2010年末

(万个)

2015年末

(万个)

2015年占比

%

增减数量

(万个)

年均增速

%

总计

68.65

120.49

100.0

51.83

11.9

内资企业

63.28

114.75

95.2

51.46

12.6

  国有企业

1.17

1.02

0.9

-0.15

-2.6

  集体企业

2.27

1.71

1.4

-0.56

-5.5

  股份合作企业

0.60

0.85

0.7

0.25

7.1

  联营企业

0.14

0.50

0.4

0.36

29.0

  有限责任公司

9.99

26.00

21.6

16.01

21.1

  股份有限公司

0.85

1.58

1.3

0.73

13.2

  私营企业

46.26

77.05

63.9

30.79

10.7

  其他企业

2.00

6.04

5.0

4.04

24.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74

4.10

3.4

0.36

1.9

外商投资企业

1.64

1.65

1.4

0.01

0.1

  

  4  按企业控股情况分组的广东企业法人情况

企业控股情况

2010年末

(万个)

2015年末

(万个)

2015年末

占比(%

增减(万个)

年均增速(%

总计

68.66

120.49

100.0

51.8

11.9

国有控股

1.94

2.10

1.7

0.2

1.5

集体控股

3.58

2.68

2.2

-0.9

-5.6

私人控股

50.09

98.14

81.5

48.1

14.4

港澳台控股

3.59

3.82

3.2

0.2

1.2

外商控股

1.40

1.36

1.1

0.0

-0.7

其他

8.04

12.40

10.3

4.4

9.0

  

  (四)法人单位主要聚集在珠三角地区,粤东西北地区发展速度加快。

  2015年末,珠三角地区拥有法人单位108.8万个,占全省法人单位77.9%,比2010年末减少0.7个百分点。东翼占全省的6.6%,比2010年末下降1.2个百分点;西翼和山区分别占全省的7.3%8.2%,提高1.0个和0.8个百分点。从“十二五”时期年均增速看,珠三角地区为11.5%,东西两翼和山区分别为8.2%15.2%14.0%,粤西和山区发展速度均快于全省平均水平。与“十一五”时期比较,珠三角地区放慢1.0个百分点,东西两翼和山区分别加快3.3个、5.0个和6.8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对广东经济发展贡献仍然最大,粤东西北地区发展速度呈现加快态势。

  5  按地区分组的广东法人单位情况

 

2010年末

(万个)

2015年末

(万个)

2015年占比(%

年均增速(%

 

80.30

139.70

100.0

11.7

广 

15.96

25.31

18.1

9.7

 

17.60

29.68

21.2

11.0

 

2.62

4.79

3.4

12.8

 

2.70

4.31

3.1

9.8

 

7.80

12.79

9.2

10.4

 

1.36

2.24

1.6

10.4

 

1.04

2.30

1.6

17.2

 

1.62

2.96

2.1

12.8

 

3.32

5.65

4.0

11.2

 

0.63

0.99

0.7

9.7

 

7.75

14.45

10.3

13.3

 

3.47

7.75

5.5

17.4

 

2.88

5.49

3.9

13.8

 

1.25

2.11

1.5

11.0

 

1.98

4.53

3.2

18.0

 

1.80

3.57

2.6

14.7

 

1.68

2.90

2.1

11.6

 

1.25

2.45

1.8

14.4

 

1.33

1.88

1.3

7.2

 

1.59

2.07

1.5

5.4

 

0.68

1.50

1.1

17.1

珠三角

63.08

108.80

77.9

11.5

 

6.23

9.25

6.6

8.2

西 

5.04

10.22

7.3

15.2

 

5.95

11.44

8.2

14.0

 

  (五)与苏鲁浙比较,广东的制造业、公共管理业增速较快。

  与苏鲁浙比较,在总量上,广东的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和教育法人单位处于领先地位。在增速上,广东采矿业、制造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增速保持领先。其中,制造业年均增速比江苏、山东分别快2.7个、6.7个百分点;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比江苏、山东、浙江分别快1.8个、5.6个、3.0个百分点。

  6  粤苏鲁浙法人单位行业发展情况比较

 

 

2015年末法人单位(万个)

“十二五”年均增速(%

广东

江苏

山东

浙江

广东

江苏

山东

浙江

总计

139.7

155.1

127.0

134.6

11.7

12.5

10.4

14.5

农、林、牧、渔业

3.7

4.5

6.9

6.5

31.0

23.5

33.9

25.2

采矿业

0.4

0.1

0.4

0.1

7.7

-8.8

-6.4

-2.2

制造业

36.6

43.4

23.6

42.3

8.8

6.1

2.1

8.8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0

0.3

0.4

0.5

4.7

2.5

11.2

4.5

建筑业

3.6

7.7

5.8

3.8

12.3

13.7

12.5

16.1

批发和零售业

39.1

46.7

40.4

37.4

13.7

15.7

15.7

22.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5

4.0

3.4

2.3

11.8

16.4

14.5

12.4

住宿和餐饮业

2.4

1.6

1.8

1.9

8.7

10.0

1.3

20.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8

4.1

2.6

3.6

15.4

20.9

11.1

19.4

金融业

1.0

0.7

0.7

0.8

24.4

10.5

12.3

26.2

房地产业

5.5

4.1

3.3

2.9

7.8

11.2

10.0

11.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6.5

14.3

10.1

12.1

17.8

22.4

20.4

19.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6

6.6

5.9

4.4

14.7

30.0

32.5

21.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7

0.9

0.7

0.7

9.2

10.3

12.0

12.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4

2.6

2.3

1.7

8.4

13.6

10.5

19.4

教育

4.1

2.2

2.6

2.4

5.7

7.2

4.5

8.0

卫生和社会工作

1.1

1.7

1.9

0.9

5.0

11.8

3.7

5.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8

2.1

1.6

2.1

21.0

26.9

25.5

31.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8

7.5

12.8

8.2

6.2

4.4

0.6

3.2

  二、存在问题

  (一)广东法人单位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十二五”时期,广东法人单位年均增长11.7%,快于“十一五”时期年均增速0.9个百分点,但低于全国0.7个百分点,低于浙江和江苏2.8个和0.8个百分点。

  分产业看,“十二五”时期,广东服务业法人单位年均增速为12.6%,低于全国0.4个百分点,低于江苏3.0个百分点。与全国比较,广东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分别低于全国6.1个、5.2个、2.7个、2.1个百分点。与苏鲁浙比较,广东发展速度相对较慢的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三大行业广东年均增速分别为14.7%21.0%8.4%,而苏鲁浙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年均增速分别为30.0%32.5%21.5%,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为26.9%25.5%31.8%,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为13.6%10.5%19.4%。可见,广东在科技服务、文体娱乐业、居民服务业等有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服务、居民娱乐消费和便民生活服务等方面的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二)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企业增速放缓。

  改革开放初期,“三来一补”港澳台商和外商企业在珠三角地区遍地开花,为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近年来,随着低附加值的来料加工外贸企业的陆续迁出和转型,广东“三资”企业的增速相对有所放缓,比重有所下降。2015年末,广东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企业分别为4.1万个和1.65万个,仅占全省法人企业数的3.4%1.4%,“十二五”年均增速为1.9%0.1%。引进优质外商企业来广东投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有空间可为。

  (三)地区发展仍然不平衡,粤东地区增速有待提升。

  2015年末,法人单位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粤东西北地区法人单位仅占全省的22.1%。从发展速度看,粤东地区法人单位“十二五”时期增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3个百分点,汕头、汕尾、潮州和揭阳年均增速分别为9.8%9.7%7.2%5.4%,单位增加总量分别为 1.61万个、0.37万个、0.55万个和0.48万个,合计仅占全省增量的5.1%

  三、对策建议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广东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根据广东法人单位发展现状和结构变化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一) 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法人单位发展。

  “十三五”时期,广东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适度扩大需求的基础上,积极促进供给侧结构改革,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优化服务业行业结构。重点扶持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有关行业发展。推进现代服务业的提质增效,大力发展以信息服务、居民服务、教育等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现代服务业。

  (二) 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以国家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战略为契机,加快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注重以服务业需求引领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提高制造业的信息化、智能化、服务化水平。延长制造业产业链,围绕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服务专业化分工,为现代制造业的发展提供支撑和推动,实现服务业与制造业共同发展。

  (三)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高科技服务能力。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加快科技市场的培育,集政府、创新型企业、现代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及各类中介科技服务机构之科技资金和人才优势,建立多元化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投入创新体系。积极利用众创、众包、众筹、众扶等多种形式,保障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以及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切实提高科技服务社会各行各业的能力。

  (四)鼓励企业走出去的同时,也要积极吸引外资兴办优质企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顺应世界经济深度融入的趋势,党中央高度重视开放型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带一路”、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广东在鼓励和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同时,也要改善投资环境和政策,促进优质外资企业的引进,利用外资、外商带动高新技术的发展,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走出去与引进来需要均衡统筹发展,通过开放倒逼改革,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

  (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增强企业发展动力。

  建立更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打破市场壁垒,深化市场综合执法,为企业健康发展打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焕发企业发展的活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商贸、教育、文化等行业,形成国资、民资、外资共同推动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态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大力度简政放权,促进政府职能进一步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提高推动广东企业发展速度。

 

 

                                                                供稿单位:普查中心

                                                                   稿:张汉杰 陈培红 李金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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