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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分析

 

“十二五”时期广东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分析

  

  内容摘要:本文分析了“十二五”时期广东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法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十二五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分析

 

  为落实“十三五”规划总体思路以及“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加深粤港澳台经济文化相互融合,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发展港澳台商经济意义重大。“十二五”时期,广东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总量不断增加,行业结构不断优化调整,但也存在投资形式单一,行业结构、地区结构不均衡等问题。

  一、港澳台商在广东投资企业基本情况

  (一)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总量继续增加,但增速放缓。“十二五”时期,港澳台商企业总量继续增长,规模不断壮大。2015年末,广东拥有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法人单位共4.10万个,比2010年增加0.36万个,增长9.6%。总量继续位居全国首位,比排名第2至第4的江苏(1.35万个)、上海(1.32万个)和浙江(1.13万个)三省市的总和还多。

  近年来,随着港澳台商外贸企业的陆续迁出和转型,广东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放缓。“十二五”时期,广东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个数年均增速为1.9%,低于同期企业法人年均增速10.0个百分点,也低于全国同期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年均增速1.2个百分点。随着增速的放缓,广东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全省企业法人单位比重,以及占全国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法人单位的比重都有所下滑。2015年末,广东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全省企业法人单位比重为3.4%,比2010年降低2.0个百分点;占全国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法人单位的比重为35.6%,比2010年降低2.1个百分点。

  

表1 广东企业法人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情况

登记注册类型

2010年末

(万个)

2015年末

(万个)

2010年占比(%

2015年占比(%

年均增速(%

企业法人总计

68.66

120.49

100.0

100.0

11.9

内资

63.29

114.75

92.2

95.2

12.6

港澳台商投资

3.74

4.10

5.4

3.4

1.9

外商投资

1.64

1.65

2.4

1.4

0.1

 

  (二)港澳台商企业以港澳台商控股和独资企业为主。从企业控股情况看,港澳台商控股占主导地位。2015年末,港澳台商控股企业3.61万个,占88.0%;私人控股和其他控股企业分别有2010个和1869个,占4.9%和4.6%;外商控股、国有控股和集体控股仅占2.6%。从投资主体看,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内部结构以港澳台商独资企业为主。2015年末,港澳台商独资企业共32152个,占78.5%;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有4821个,占11.8%;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的企业、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有1823个、1279个和903个,占4.4%、3.1%和2.2%(见图1)。

 

图1 2015年广东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情况

 

  (三)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主要集聚在珠三角地区。

  2015年,珠三角地区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7158个,比2010年增加2819个,年均增速为1.6%,低于全省平均增速0.3个百分点。西翼和粤北山区增速较快,“十二五”时期年均增速分别为6.9%和6.8%,高于全省年均增速5.0个和4.9个百分点。东翼年均增速为1.8%,略低于全省0.1个百分点。分地市看,河源和茂名增速较快,年均增速分别为11.9%和11.2%。从增量看,“十二五”时期,珠三角地区占全部新增企业量的78%,最多的地市分别是广州、深圳、珠海和河源,新增1447个、866个、367个和209个。

  “十二五”时期,尽管珠三角港澳台商企业占比有所下降,但仍占绝对优势地位。2015年,珠三角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全省比重为90.7%,比2010年降低1.2个百分点。深圳、东莞和广州占比位居全省前三,分别为11143个、8038个、6250个,占27.2%、19.6%和15.3%,合计62.1%;惠州、珠海、佛山、中山、江门和肇庆等六地市合计占28.5%。东翼、西翼和粤北山区12市占比不足10%。

 

表2 广东各地市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按地区分组情况

地区

2010年末

(个)

2015年末

(个)

2015年比2010

增减(个)

年均增速

%

 

37366

40978

3612

1.9

按地市

广州市

 

4803

 

6250

 

1447

 

5.4

深圳市

10277

11143

866

1.6

珠海市

1986

2353

367

3.4

汕头市

527

594

67

2.4

佛山市

2079

2256

177

1.6

韶关市

235

344

109

7.9

河源市

278

487

209

11.9

梅州市

252

390

138

9.1

惠州市

2949

2751

-198

-1.4

汕尾市

183

225

42

4.2

东莞市

8242

8038

-204

-0.5

中山市

1842

1891

49

0.5

江门市

1684

1844

160

1.8

阳江市

120

161

41

6.1

湛江市

127

146

19

2.8

茂名市

127

216

89

11.2

肇庆市

477

632

155

5.8

清远市

428

471

43

1.9

潮州市

334

351

17

1.0

揭阳市

256

249

-7

-0.6

云浮市

160

186

26

3.1

按区域

 

 

 

 

珠三角

34339

37158

2819

1.6

 

1300

1419

119

1.8

西 

374

523

149

6.9

 

1353

1878

525

6.8

 

  (四)行业结构由制造业向第三产业转变。“十二五”时期,广东港澳台商投资制造业企业数量减少,第三产业企业数量明显增加。2015年,制造业中的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6622个,比2010年减少1146个,占全部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比重为65.0%,比2010年降低9.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企业13591个,比2010年增加4480个,占全部企业的比重为33.2%,比2010年提高8.8个百分点。其中,第三产业新增量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分别为2484个、652个、403个、224个,合计占新增企业总量的84.0%,新增企业由制造业转移到第三产业趋势明显。

 

表3 广东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按行业门类分组情况

行业门类

2010年末

(个)

2015年末

(个)

2015年末

各行业占比

(%)

2015年比2010年增减

(个)

    

37366

40978

100.0

3612

农、林、牧、渔业

174

350

0.9

176

采矿业

34

41

0.1

7

制造业

27768

26622

65.0

-114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9

161

0.4

32

建筑业

150

213

0.5

63

批发和零售业

3127

5611

13.7

248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68

993

2.4

125

住宿和餐饮业

503

637

1.6

13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04

1007

2.5

403

金融业

46

192

0.5

146

房地产业

1608

1788

4.4

18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30

1982

4.8

65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79

903

2.2

22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9

77

0.2

3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60

179

0.4

19

教育

28

37

0.1

9

卫生和社会工作

6

22

0.1

1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13

163

0.4

50

 

  (五)企业规模呈小型化趋势。在广东的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规模普遍不大。2015年,从从业人员看, 300人以下的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6255个,占全省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88.5%;300人以上企业4723个,占11.5%;超万人的企业仅25个,占不到千分之一(见图2)。从资产总计看,1000万以下的港澳台投资企业21481个,占52.4%;1000-5000万的企业10897个,占26.6%;1亿以上的企业仅占12.8%。从主营业务收入看,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23333个,占56.9%;1000-5000万的企业9557个,占23.3%;1亿以上的企业仅占12.6%(见图3、图4)。

  “十二五”时期,广东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呈小型化态势。2015年从业人员5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数量增长较快,比2010年末增加5302家,占比由2010年的46.8%上升到55.6%%,提高8.8个百分点;100人以上企业呈现减少态势,比2010年末减少1572家,占比由36.8%降为29.7%。从资产总计和全年营业收入看,资产总计5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5821个,占比由10.8%上升到14.2%;全年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9334个,占比由20.2%上升到22.7%。

 

图2 广东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按就业人员组距分组情况(个)

 

图3 广东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按资产总计组距分组情况(个)

 

图4 广东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按全年营业收入组距分组情况(个)

 

  

  二、存在问题

  “十二五”时期,广东港澳台商企业总量在全国虽仍保持绝对优势,但其发展后劲明显不足,在全省经济地位趋于下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投资形式单一。2015年,广东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类型近八成为港澳台商独资企业,其他经营形式不到两成,投资形式相对单一。党的十八大强调要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广东企业与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应加强合作,积极探索多种合作经营方式,加快粤港澳台企业合作步伐。

  (二)行业分布不均衡。“十二五”时期,广东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行业主要分布在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而在生产、生活、公共服务领域分布比重不大。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2.5%,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占2.2%,金融业占0.5%,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占0.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占0.2%,教育机构占比不到千分之一。粤港澳台商企业在金融、会展、科技服务、教育、文化体育娱乐业等行业发展空间广阔。

  (三)地区分布不均衡。“十二五”时期,粤东西北地区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虽较快增长,但由于基础总量小,其发展相对有限。东翼、西翼、山区港澳台商企业分别仅占全省的3.4%、1.3%、4.6%。随着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计划的贯彻落实,粤东西北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扩能增效、新城区开发建设等方面的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投资环境将逐步改善,对港澳台商企业的吸引力将不断增强。

  三、政策建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部署,“一带一路”将对未来中国以致全球经济发展将产生巨大的影响。粤港澳台处于“一带一路”的重要区域,广东将以“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为契机,重视走出去和引进来协调发展,本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相互促进、互利共赢原则,加强粤港澳台各方融合,实现经济共同发展。

  (一)促进自贸区建设与“一带一路”战略融合,加快港澳台商在粤投资企业发展。广东自贸试验区与“一带一路”建设是深化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一带一路”注重与沿线国家的互联互通及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于广东就是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经济文化贸易合作。广东自贸区的功能主要是加强粤港澳台合作,带动珠三角地区及周边地区发展,发展高端制造和现代物流、金融、信息科技服务、文化服务等现代服务业。自贸试验区将成为广东深化国际经贸包括港澳台的经贸与合作的重要平台。从国家层面看,确定广东自贸区建设与“一带一路”的融合,就是要把自贸区的制度创新做起来,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再把好的经验做法移植、推广到“一带一路”沿线的其他国家和地区。

  (二)充分发挥毗邻港澳的地理优势,利用粤港澳台经济互补性强,引进高端产业,提升广东服务业发展国际化水平。广东要深化与港澳台经济融合,主要是积极引进港澳台先进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机构,积极发展生产、生活和公共服务业。具体合作重点方面为:充分依托港澳国际化的金融、投资、商贸、会展中心现代化优势,发展广东金融、投资服务和商贸、会展服务;合作发展航运和跨境基础设施,强化珠三角交通枢纽作用;凭借地缘和文化联系,促进港澳台文化创意、旅游业发展;凭借香港科技教育资金、人才优势,支持粤港科研项目,促进高科技发展及研发成果产业化;借鉴港澳营商规则,促进广东营商环境国际化、法治化。同时,利用海上丝绸之路的大平台,促进广东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服务合作,积极承接国际服务转移和外包业务等,推动广东服务业国际化发展。

  (三)发挥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在珠三角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粤东西北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广东要进一步增强珠三角地区对粤东西北地区的辐射带动,加强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双向交流与合作,促进阳江、云浮、清远、韶关、河源、汕尾等市对接融入珠三角发展。进一步促进资源依赖型、基本原材料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省内山区和粤东粤西地区转移,提高省内三大经济区域之间的专业化分工水平,支持山区和粤东粤西地区的内生工业化进程,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粤东西北地区继续配合珠三角地区做好产业转移承接工作,加快产业集聚,推动工业化进程。

 

 

 

 

  

供稿单位:普查中心                

撰    稿:张汉杰 陈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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