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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分析

 

2016年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分析

  

    内容摘要:本文对广东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进行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城镇非私营单位 就业人员 平均工资

 

  2016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经济增长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2016年,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2326元,比2015年增加6538元,名义增长9.9%,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0.7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7.3%

  一、主要特点

  (一)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平均工资首次跃居各行业首位,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明显缩小。

  近年来,广东紧紧围绕发展创新型经济,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正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信息技术产业较快发展,科学研究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在城镇非私营单位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平均工资也在不断增加,2016年这两个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居全部19个行业门类的前三位。2016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平均工资为135859元,首次超过金融业居各行业门类首位,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88倍,比2015年多9776元,增长7.8%。金融业平均工资退居次席,平均工资为135412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87倍,比2015年减少2657元,下降1.9%。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第三位,年平均工资为111233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54倍,增长12.4%。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位居后三位的行业分别为农、林、牧、渔业(36431元)、住宿和餐饮业(46149元)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9297元),增长15.3%5.5%3.8%。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行业的差距为99428元,比2015年缩小7054元;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为3.731(最低行业为1),与2015年的4.37:1相比差距明显缩小。

  (二)服务业平均工资增速相对较快,制造业平均工资增速放缓。

  2016年,广东平均工资增速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农林牧渔业,比2015年分别增长17.1%16.5%15.3%,增幅比2015年提高8.4个、1.7个和5.9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7.2个、6.6个和5.4个百分点。增速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金融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分别为-1.9%3.8%5.1%。在全部19个行业门类中,有9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除农林牧渔业外,其余8个行业均是服务业,且有7个超过本行业上年同期增幅。制造业工资增速放缓。2016年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8.6%,增幅比2015年下降1.2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3个百分点。

  (三)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城镇集体单位平均工资最低。

  2016年,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6159元,比2015年增长12.1%;城镇集体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9357元,增长9.6%;其他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9552元,增长9.2%。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幅分别比城镇集体单位以及其他单位快2.5个和2.9个百分点。国有、城镇集体、其他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之比由2015年的10.590.83(国有单位为1)调整为2016年的10.570.81,三种不同经济类型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差距略有扩大。  

  (四)珠三角地区工资增幅快于粤东西北地区,地区间工资差距略有扩大。

  2016年,珠三角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6288元,粤东西北地区55722元,分别比2015年增长10.2%9.1%,珠三角地区工资增幅比粤东西北地区快1.1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之比由2015年的1.361(粤东西北地区为1)扩大至2016年的1.371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垄断行业就业人员工资水平远高于非垄断行业。

  2016年,主要垄断行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19023元,非垄断行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8693元,分别比2015年增长4.1%10.5%;垄断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比非垄断行业高50330元,两者之比为1.731(非垄断行业为1),差距比2015年(1.841)有所缩小。垄断行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前三位为:其他金融业487538元,资本市场服务业281380元,烟草制品业234469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6.74倍、3.89倍和3.24倍。

  (二)地区间就业人员工资水平差距较大。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地区差距较大。2016年,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比全省平均水平 (72326) 高的地市仅有广州、深圳、珠海等3个市,其余18个地市均比全省平均水平低。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深圳(89481)是最低的揭阳(48209)1.9倍。分区域看,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珠三角为76288元、东翼为52576元、西翼54789元、山区59630元,分别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105.5%72.7%75.6%82.4%,最高和最低区域的平均工资之比1.451(最低区域为1),差距比2015年(1.42:1)有所扩大。

  (三)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低于全国东部地区平均水平。

  2016年,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2326元,虽比全国平均水平(67569)高出4757元,但比东部地区(77013)4687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居第六位;在东部地区10个省、直辖市中仅居第五位。广东21个地级以上市中,仅有广州、深圳、珠海3个地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余18个市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仅广州、深圳2个地市的平均工资比全国的东部地区平均水平高。分区域看,广东经济较为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其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也比全国东部地区平均水平低;经济欠发达的东翼和西翼平均工资水平也均低于全国的西部地区(62453元)、中部地区(55299元)和东北地区(54872元),山区低于西部、高于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

  三、政策建议

  收入是民生之源,特别是工资,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具体体现,是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实现发展成果人民共享,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诉求和热切期待。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发展,在保证充分就业和工资合理稳定增长的同时,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加大力度调控高收入群体,努力构建“橄榄型”收入分配新格局。

  (一)进一步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持续有效遏制垄断行业工资过高过快增长。行政垄断对市场主导的工资形成机制产生不良影响。相当一部分垄断行业的从业人员尤其是中高层管理人员依靠垄断地位获得过高收入。由垄断和不公平竞争带来的工资收入的巨大差距,使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劳动积极性、创造性受到严重伤害,既不利于效率的提高也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收入分配应当体现“公平为先”的基本原则,要切实加强对国有垄断企业的薪资监管,规范工资核算制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完善工资增长约束机制,持续有效遏制垄断行业工资过高过快增长。

  (二)着力推进粤东西北振兴发展,加快粤东西北地区经济发展,有效缩小与珠三角地区工资水平的差距。加快和优化经济发展是提高工资收入的基础。粤东西北地区要抓住战略发展机遇,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着力推进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一体化发展,加强粤东西北和珠三角产业共建,下大力气推动跨区域产业链对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粤东西北地区经济跨越发展,有效缩小与珠三角地区的差距。进一步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合理提高粤东西北地区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吸纳更多优秀人才服务粤东西北地区,促进粤东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效缩小粤东西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就业人员工资水平的差距。

  (三)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广东产业结构,稳步提高整体就业人员工资水平。狠抓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培养等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稳步提高广东整体就业人员工资水平。

  (四)着力提高异地务工人员素质,增强劳动者提升薪酬能力,提高异地务工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吸纳了大量异地务工人员,成为全国异地务工人员最多的省份,广大异地务工人员为广东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异地务工人员中的大多数劳动技能不高,难于适应高新技术岗位的需求,要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激发劳动者参加培训意愿,全面推进实行不分户籍、终身培训的均等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制度,切实提升劳动者整体技能素质,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增强劳动者提升薪酬能力。依法加强对社会用工的监管力度,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引导企业合理提高异地务工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保障广大异地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使广大异地务工人员逐步享受同城待遇,实现发展成果人民共享,共建和谐广东。

 

  

附表 2016年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2015()

2016()

2016年比2015年增加()

2016年比2015年增长%

     

65788

72326

6538

9.9

一、按经济类型分组

 

 

 

 

    国有经济

76870

86159

9289

12.1

    城镇集体经济

45027

49357

4330

9.6

    其他单位

63664

69552

5888

9.2

二、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

 

 

 

 

    农、林、牧、渔业

31587

36431

4844

15.3

    采 矿 业

86028

91276

5248

6.1

    制 造 业

57419

62383

4964

8.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02758

110242

7484

7.3

    建筑业

51001

55263

4262

8.4

    批发和零售业

61346

67451

6105

10.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9680

84444

4764

6.0

    住宿和餐饮业

43745

46149

2404

5.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6083

135859

9776

7.8

    金融业

138069

135412

-2657

-1.9

    房地产业

66768

74014

7246

10.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6376

69755

3379

5.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98929

111233

12304

12.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8589

53716

5127

10.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7483

49297

1814

3.8

    教育

72368

83234

10866

15.0

    卫生和社会工作

80838

94663

13825

17.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0069

93300

13231

16.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9848

89550

9702

12.2

三、按区域分组

 

 

 

 

    珠三角

69201

76288

7087

10.2

    粤东西北

51063

55722

4659

9.1

      东 翼

48691

52576

3885

8.0

      西 翼

50450

54789

4339

8.6

      山 区

53902

59630

5728

10.6

 

 

 

                                                                               供稿单位:人口和就业统计处

                                                                                   稿:刘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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