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分析
2017年广东人口变化状况分析
内容摘要:本文利用2017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和部门统计资料,对广东2017年人口发展变化趋势及其特征进行比较分析。
关键词:人口变化 状况 分析
2017年,广东常住人口总量继续位居全国之首,占全国人口的8.03%,比上年提高0.08个百分点,人口密度为全国的4.29倍。全省出生人数明显增加,老年人口抚养系数持续上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人口流动保持活跃,珠三角地区中心城市人口聚集度加大。
一、2017年广东人口发展变化特征
(一)常住人口总量快速增长。2017年末,广东常住人口11169万人,比上年增加170万人,增长1.55%,增幅同比提高0.17个百分点。其中男性5862.61万人、女性5306.39万人,性别比(女性为100)110.48,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622人。全省户籍人口基数大、拥有数量庞大的跨省流动人口是广东常住人口较快增长的主要原因。2017年,全省出生人数151.63万人,出生率为13.68‰;死亡人口50.10万人,死亡率为4.52‰;自然增长人口101.53万人,自然增长率为9.16‰。与上年比较,全省出生、死亡以及自然增长人数分别增加22.18万人、1.93万人和20.25万人。2017年广东“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实施效果逐步显现,出生人口总量明显增加,广东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在2017年出生人口中,二孩的占比超过50%。
(二)常住人口进一步向珠三角中心城市集聚。2017年末,广东常住人口区域分布总体格局没有发生改变。分区域人口数量排列依次为:珠三角6150.54万人、粤东1732.26万人、粤北山区1681.00万人、粤西1605.20万人;分别占全省人口总量的55.07%、15.51%、15.05%和14.37%。同上年相比,珠三角、粤西及粤北山区的人口数量分别增长2.53%、0.80%、0.51%,而粤东则略下降0.19%。珠三角一直是广东常住人口数量增加最多、增长速度最快的地区。2017年,珠三角人口数量比上年增加152.05万人,增幅同比提高0.42个百分点,比同期全省常住人口增幅高出0.98个百分点。广州、深圳两个超级大城市的人口分别比上年净增45.49万人和61.99万人,两市常住人口增幅占同期全省以及珠三角常住人口增量的63.22%和89.44%。
(三)老年人口抚养比略有上升。2017年,全省年末常住人口主要年龄段人数分别为:0~14周岁1922.48万人、15~64周岁8283.89万人、65周岁及以上962.63万人,分别占常住人口总量的17.21%、74.17%和8.62%。人口年龄结构继续表现出“两头低、中间高”的总体特征,即少年儿童人口(0~14周岁)和老年人口(65周岁及以上)占比相对较低,而成年人口(15~64周岁)的比例则较高。若按国际通用标准衡量,广东常住人口年龄结构为“老年型”时期,从相关指标值的变化趋势看,人口老年化程度正逐步加大。(见表1)
表1 2017年广东人口结构类型及其变化
单位:%
类别 |
国际通常使用的人口年龄结构类型判别标准 |
“十二五”期末 |
2016年 |
2017年 |
|||
年轻型 |
成年型 |
老年型 |
|||||
少年儿童人口比例 |
>40 |
30~40 |
<30 |
17.37 |
17.23 |
17.21 |
|
老年人口比例 |
<4 |
4~7 |
>7 |
8.48 |
8.55 |
8.62 |
|
老少比 |
<15 |
15~30 |
>30 |
48.83 |
49.63 |
50.07 |
资料来源:根据广东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结果推算
从劳动适龄人口(15~64周岁)负担系数看,2017年末,全省少年儿童抚养比23.21%、老年人口抚养比11.62%、总抚养比34.83%;与上年相比,除少年儿童抚养比持平外,老年人口抚养比和总抚养比均稍升0.10个百分点。从全省常住人口年龄结构变化情况看,广东老年人口抚养比的增速相对快于少年儿童抚养比,并将成为“十三五”期间广东常住人口总抚养比上升的主因。目前,广东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大致需要负担35名非劳动年龄人口。受跨省流动人口数量多的影响,广东常住人口总抚养比要比同期全国平均水平低4.42个百分点,是全国人口总抚养比相对较低的省份之一。(见表2)
表2 广东省常住人口负担系数变化情况
单位:%
类别 |
“十二五”期末 |
2016年 |
2017年 |
少年儿童人口抚养比 |
23.43 |
23.21 |
23.21 |
老年人口抚养比 |
11.44 |
11.52 |
11.62 |
总抚养比 |
34.87 |
34.73 |
34.83 |
资料来源:根据广东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结果推算
(四)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2017年末,全省居住在城镇的常住人口为7801.55万人、居住在乡村的3367.45万人,分别占常住人口总量的69.85%和30.1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0.65个百分点。分区域人口城镇化水平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口城镇化率分别为85.29%、60.07%、43.52%和48.58%,比上年提高0.44个、0.05个、0.84个和0.73个百分点。2017年,广东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比全国平均水平(58.52%)高11.33个百分点,为全国人口城镇化率较高的省份之一。截至2017年底,全省居住在城镇的常住人口比上年增加190.25万人,增长2.50%,比同期常住人口增幅高0.95个百分点。随着常住人口不断向城镇区域集聚,居住在城镇的家庭户比例上升,乡村家庭户平均人口规模逐步缩小。广东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居住在城镇的家庭户占比为92.37%,比“十二五”期末增加1.46个百分点,乡村家庭户户均人数为3.57人,比“十二五”期末减少0.40人。
(五)人口婚姻状况保持稳定。在人口普查和人口变动调查中婚姻状况包括未婚、已婚(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复婚有配偶)、丧偶、离婚四种。婚姻与家庭的稳定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广东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7年末,全省15周岁及以上的常住人口婚姻状况占比分别为:未婚24.16%、有配偶(包括“初婚有配偶”和“再婚有配偶”)69.99%、离婚1.32%、丧偶4.54%。若与上年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较,广东常住人口中未婚人口所占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26个百分点,有配偶、离婚、丧偶占比分别低3.61个、0.58个和1.06个百分点。广东常住人口中未婚人口占比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有配偶占比低于全国平均的主要原因是受年龄结构影响。根据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广东常住人口中15-22岁人口占比为12.30%,比全国平均高2.37个百分点。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反映,2010年广东常住人口的平均初婚年龄为25.55岁,比全国平均高0.7岁。大量的跨省流动人口进入广东,广东平均初婚年龄以下年轻人占比相对较高是广东常住人口未婚比例高的主要原因。与“十二五”期末相比,2017年全省有配偶、离婚、丧偶人口占比分别提高1.50个、0.25个和0.30个百分点,未婚人口占比则下降2.04个百分点。有配偶人口占比上升,未婚人口占比下降以及离婚人口占比保持在较低水平,说明广东常住人口婚姻状况保持稳定。
二、广东人口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
(一)人口老龄化的影响逐步加大。公安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广东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人口有1366.71万人,占全省户籍人口的14.67%,同比增长2.47%。全省60周岁及以上的常住人口占比低于同期户籍人口1.6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广东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吸纳了大量的省外劳动力,减缓了常住人口老龄化的增速。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有老年人口的家庭户占比也随之增加。广东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有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占全省家庭户的22.22%,平均每5户就有1户有老年人生活。其中,在有65周岁的家庭户中独居老年人户占21.01%,在有两个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户中属于只有两个老人独居的占34.49%。与“十二五”期末相比,全省有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单身老人以及只有一对老夫妇户的占比分别上升1.38个、2.73和4.80个百分点。在人口老年化以及家庭小型化的叠加影响下,全省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压力将明显增加。
(二)人口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广东就业人口素质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十二五”时期,全省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的就业人口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27个百分点。区域就业人口素质不平衡,粤东西北人才净流出的状况没有发生根本改变,珠三角地区的就业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比粤东西北地区多1年以上。与此同时,人口健康正面临着多种疾病威胁并存、多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复杂形势。慢性病人口快速增加、健康风险日益增多,亚健康人群越来越庞大。根据卫生计生部门统计数据反映,2016年广东入院、总诊疗和门诊急诊人次同比分别增长7.29%、2.88%、3.28%。
(三)人口城镇化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2017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9.85%,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8.52%),但全省不同区域间的人口城镇化水平存在着较大差异;其中,珠三角地区为85.29%,比西翼(43.52%)高近一倍。虽然广东是全国人口城镇化率较高的省份,但西翼(43.52%)和山区(48.58%)的人口城镇化率分别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5.00个和9.94个百分点,全省经济和人口均衡发展任务任重道远。2017年,广东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比常住人口低14.93个百分点,反映了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工作仍十分艰巨。
(四)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与公共服务面临一系列问题。广东不仅流动人口规模大,而且年龄结构和户结构正发生新的变化,家庭户数量逐步增加,少年儿童以及老年人口等非劳动力人口占比逐步提高。随着这些结构的改变,流动人口子女入托入学、妇幼保健等公共服务和家庭住房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给城市综合管理和服务带来新的考验。因此,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仍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十三五”期间,广东人口发展进入关键转折期,人口基数庞大的状况短期内将不会改变,人口内部结构出现新变化与人口发展不均衡并存,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持续凸显。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能动作用,对广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供稿单位:人口和就业统计处
撰 稿:罗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