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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制建设

 

广东局强调将依法统计作为长期基本方针

    2006年5月18日,广东全省统计法制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传达全国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01-2005年全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表彰全省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交流各地法制工作经验,研究和部署2006年全省统计法制工作。广东省统计局局长卜新民和副局长幸晓维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卜新民强调,要将依法统计作为统计工作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坚定不移地推动统计法制建设。

  卜新民充分肯定了近年广东省统计法制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统计法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一是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进一步推进对依法统计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二是各级领导对执行统计法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社会各界对依法统计寄予更高的期望;三是统计数据质量和改革发展需要统计法制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他就做好今后的统计法制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将依法统计作为统计工作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坚定不移地推动统计法制建设;二要将加强统计执法、提高执法水平作为打开统计法制工作新局面的突破口;三要认真落实好今年各项统计法制工作任务。

  幸晓维要求各地总结近年统计法制工作经验,明确今后工作思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面推进统计法制工作。他要求各地具体抓好今年的四项工作:一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切实落实好行政执法责任制;二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抓好统计“五五”普法启动工作;四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统计法制队伍。

  广东各地级以上市主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及法制负责人,以及被评为2001-2005年广东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的市县区统计局负责人共7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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