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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制建设

 

龙门县局“三查”抓好统计执法检查

  近期,为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和惠州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惠州市龙门县统计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结合本县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采取“三查”措施切实抓好。
  一是全面自查:由各专业人员查专业年报是否齐全、归档是否符合要求,查是否完善统计台账,查基层报表与上报表是否一致,查所辖企业(单位)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二是重点查:由县局法规所牵头组织开展重点抽查,特别是加强中心镇的数据质量检查。
  三是领导查:由分管局长对相关专业、企业进行抽查,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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