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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制建设

 

深圳学习宣传特区统计新规 推进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

来源:深圳市统计局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将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大张旗鼓地宣传该法规,进一步推动正在开展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深圳市统计局于8月28日召开了宣传贯彻统计条例暨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会议。市、区统计局领导、法制专干、市局各专业处室主要负责人,以及市监察局、法制办参与执法大检查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上,市统计局局长邓平就学习贯彻统计条例,推动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统计条例》对加强统计法制建设、保障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要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用多种生动活泼形式,广泛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条例》;二是切实按统计法和条例新规定办事,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坚决查处拒报、瞒报、屡次迟报等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漏报问题,保证源头数据准确及时上报,营造全社会依法统计良好氛围;四是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大力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抓好统计人员培训教育,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全面做好统计工作,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作出最大奉献。
       深圳市统计局副局长李必祥向与会人员讲解深圳统计条例,领会新《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精神;深圳龙岗区、福田区统计局介绍了近期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做法、体会和今后宣传贯彻条例的工作设想。
       据悉,为进一步营造统计执法大检查氛围,并使全社会全面了解掌握《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深圳市统计局与市普法办联合印制了3万本条例法规汇编和1.2万套宣传画,将于近日派发至深圳市各单位、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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